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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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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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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周书》,本名《周书》。先秦典籍《左传》、《国语》称引《周书》多次,考查文字,在今《尚书》之中。《墨子》、《战国策》也称引《周书》多次,考查文字,与今《逸周书》同。《左传》引今《逸周书》之文,或日“周志”或曰“书”。

简介
先秦史籍。本名《周书》,隋唐以后亦称《汲冢周书》。
概况

今本全书十卷,正文七十篇,其中十一篇有目无文,四十二篇有晋五经博士孔晁注。各篇篇名均赘“解”字。又序一篇,各本或在卷端,或附卷尾。序与《尚书》序相类,分言各篇之所由作。正文基本上按所记事之时代早晚编次,历记周文王,周武王,周公,成王,康王,穆王,厉王及景王时事。
书目提要

逸周书》原名《周书》,晋代始称此名,《隋书·经籍志》又误题为《汲冢周书》(实际并非汲冢所出),相传乃孔子所删百篇之余,故不入六经。作者不详。此书经后代学者考定为先秦古籍,与《尚书》相类,是一部周时诰誓辞命的记言性史书。今本全书10卷,正文70篇,其叙事上起周文、武王,下至春秋后期的灵王、景王。内容庞杂,体例不一,性质各异,如前3篇皆以王者师的口吻,讲为政牧民之道;第5篇和第11篇讲救助灾荒的措施与制度;第6~10篇等均类兵家言;而自第11篇以下,各篇又多以“维(王)某祀(或某月)”的形式开头,记事或言。第30~50篇,主要记伐商前后事。第51、52篇是有关天文历法的文字等等。其中不少事实,可以和《史记》、《礼记》、《周礼》等典籍中的记载相互印证。如《克殷》篇所载周武王待首于太白事及《度邑》、《作雒》篇所载周公营建洛邑事等,皆为研究周代历史的重要史料。然此书文字多误脱,还间杂有后人羼补、更动之作,尤须注意。 由于《逸周书》部分内容及思想与儒家道德理论相违背,其书迄清代一直不甚为人所重,清人注者数家,以朱右曾《周书集训校释》流传最广,另有潘振《周书解义》、陈逢衡《周书补注》、唐大沛《逸周书分编句释》,及王念孙《读逸周书杂志》、俞樾《周书平议》、刘师培《周书补正》和陈汉章《周书后案》,均可参考
来历

书之来历,汉班固《汉书·艺文志》所引刘向语及刘知几《史通》皆以为是孔子删削《尚书》之馀篇,今人多不信从,而以为是战国人所编;各篇写成时代或可早至西周,或晚至战国,另有个别篇章,可能还经汉人改易或增附。如《时训》以雨水为正月中气,惊蛰为二月节气,与汉以前历法相左。该书在汉代已散佚不全。刘向校书,即谓存者四十五篇。今传六十篇本,盖又经後人改编。
考证

有人认为今本盖後人合旧本与晋太康间汲冢所出之周书而成,故有“汲冢周书”之名。但多数人认为称今本《周书》为《汲冢周书》,是一种误解。 《逸周书》内容庞杂,各篇体例不尽一致,性质亦有不同。如前三篇《度训》、《命训》、《常训》,皆以王者师的口吻,讲为政牧民之道﹔第五篇《籴匡》和第十一篇《大匡》,讲救助灾荒的措施与制度,第六篇至第十篇《武称》、《允文》、《大武》、《大明武》、《小明武》及第三十二篇《武顺》、第三十三篇《武穆》和第六十八篇《武纪》,均类兵家言﹔而自第十一篇以下,各篇又多以“维(王)某祀(或某月)”的形式开头,记事或言。第三十至第五十篇,主要记伐商前後事。如《酆谋》记伐商前的准备,《和寤》记伐商途中事,《克殷》记克殷的经过及善後,《世俘》主要记伐殷战果,《商誓》主要记武王训告商旧臣诸侯之辞,《度邑》记周公规拟伊洛而定“天室”之事,《作雒》记营建成周之缘起及成周之制。第五十一篇《月令》是有关天文历法的文字。第五十二篇《时训》记一年中二十四节气及七十二时之物候。第五十四篇《谥法》言给谥的法则。第五十八篇《官人》与《大戴礼记·文王官人》文同而人异(《大戴礼》为文王与太公望,此为文王与周公旦)。第五十九篇《王会》,记成周之会的盛况及各方贡献。第六十篇《史记》,记历史上诸王国灭亡的原因与教训。第六十二篇《职方》,即《周礼·夏官·职方氏》文。第六十三篇《芮良夫》,记芮良夫训诫厉王之辞。第六十四篇《太子晋》,记周景王太子晋行事。第六十七篇《周祝》,则又为韵语,纯系说教。 今存五十九篇中,属于或基本属于西周作品者大概有﹕《世俘》、《商誓》、《皇门》、《祭公》、《芮良夫》等篇。这些篇记事当较可靠,此外,《度邑》所记之事在周初铜器何尊亦有反映,《克段》所记,朱右曾以为“非亲见者不能”,也当有较可靠的根据,此二篇皆为《史记·周本纪》所采用。即使时代较晚各篇,也有研究价值,如《度训》等篇对於研究孟子、荀子等人的思想渊源,《程典》等篇对於研究古代伦理思想,类兵家言的几篇对研究先秦兵家,《王会》对於研究古代少数民族的分布及民族关系,均有特殊意义。
思想内容

由于《逸周书》部分内容及思想与儒家道德理论相违背,其书迄清代一直不甚为人所重,故乏精校,版本文字脱误严重。
清代校正

今传世本有十馀种,以元至正十四年(1354)嘉兴路学宫刊本为最古,但不易得。《四部丛刊初编》所收为明嘉靖间四明章檗刊本。清乾隆间卢文弨合众本校刊,是为抱经堂本,世推“最善”。清人著者数家,以朱右曾《周书集训校释》流传最广,然其注较简,且说多本丁宗洛《逸周书管笺》。另有潘振《周书解义》、陈逢衡《周书补注》、唐大沛《逸周书分编句释》,及王念孙《读逸周书杂志》、俞樾《周书平议》、孙诒让《周书补》、刘师培《周书补正》和陈汉章《周书後案》,均可参考。
研究

十卷(内府藏本)
旧本题曰《汲冢周书》。考《隋经籍志》、《唐艺文志》,俱称此书以晋太康二年得於魏安釐王蒙中。则汲冢之说,其来已久。然《晋书·武帝纪》及《荀勖》、《束晳传》,载汲郡人不准所得《竹书》七十五篇,具有篇名,无所谓《周书》。杜预《春秋集解後序》,载汲蒙诸书,亦不列《周书》之目。是《周书》不出汲冢也。考《汉书·艺文志》先有《周书》七十一篇,今本比班固所纪惟少一篇。陈振孙《书录解题》,称凡七十篇,《叙》一篇在其末。京口刊本,始以《序》散入诸篇,则篇数仍七十有一,与《汉志》合。司马迁纪武王克商事,亦与此书相应。许慎作《说文》,引《周书》“大翰若翚雉”,又引《周书》“豲有爪而不敢以撅”。马融注《论语》,引《周书·月令》。郑玄注《周礼》,引《周书·王会》,注《仪礼》,引《周书·比党州闾》。皆在汲冢前,知为汉代相传之旧。郭璞注《尔雅》,称《逸周书》。李善《文选注》所引,亦称《逸周书》。知晋及唐初,旧本尚不题“汲冢”。其相沿称为汲冢者,殆以梁任昉得《竹简漆书》,不能辨识,以示刘显。显识为孔子删书之馀。其时《南史》未出,流传不审,遂误合《汲冢》、《竹简》为一事,而修《隋志》者误采之耶。郑玄祐作《大戴礼後序》,称《文王官人篇》与《汲蒙周书官人解》相出人。《汲冢书》出於晋太康中,未审何由相似云云。殊失之不考。《文献通考》所引《李焘跋》及刘克庄《後村诗话》,皆以为汉时本有此书,其後稍隐,赖汲蒙竹简出,乃得复显。是又心知其非而巧为调停之说。惟旧本载嘉定十五年《丁黼跋》,反覆考证,确以为不出汲冢。斯定论矣。其书载有太子晋事,则当成於灵王以後。所云文王受命称王,武王、周公私计东伐,俘馘殷遗,暴殄原兽,辇括宝玉,动至亿万,三发下车,悬纣首太白,又用之南郊,皆古人必无之事。陈振孙以为战国後人所为,似非无见。然《左转》引《周志》“勇则犯上,不登於明堂”。又引《书》“慎始而敬终,终乃不困”。又引《书》“居安思危”。又称“周作九刑”。其文皆在今《书》中,则春秋时已有之。特战国以後又辗转附益,故其言驳杂耳。究厥本始,终为三代之遗文,不可废也。近代所行之本,皆阙《程寤》、《秦阴》、《九政》、《九开》、《刘法》、《文开》、《保开》、《八繁》、《箕子》、《耆德》、《月令》十一篇。馀亦文多佚脱。今考《史记·楚世家》引《周书》“欲起无先”,《主父偃传》引《周书》“安危在出令,存亡在所用”,《货殖传》引《周书》“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商不出则三宝绝,虞不出则财匮少”;《汉书》引《周书》“无为创首,将受其咎”,又引《周书》“天予不取,反受其咎”;《唐六典》引《周书》“汤放桀,大会诸侯,取天子之玺,置天子之座”,今本皆无之。盖皆所佚十一篇之文也。观李焘所跋,已有脱烂难读之语,则宋本已然矣。
版本

现存《逸周书》最早的注本当是晋孔晁注。在现有五十九篇中,有孔注者四十二篇,无注者十七篇。由于是“删《尚书》之余”,《尚书》列为儒家经典,《逸周书》自然备受冷落。其间,只南宋王应麟(1223一1296)有《周书王会补注一卷》。到了清代,才开始有人认真研究。卢文昭有《汲冢周书十卷校证补遗)),王念孙有《逸周书杂志四卷》,陈逢衡有《逸周书补注二十二卷》,俞樾有《周书平议一卷》,朱右曾《逸周书集训校释十卷》堪称集大成之作。民国时期,陈汉章有《周书后案三卷》,刘师培有《周书补正四卷》。这些著述,大多是精审而有创见的,可惜一般人很难见到。解放后,一些学人如郭沫若、顾颉刚、李学勤几位先生研究了其中个别的篇章,全书的校理,到90年代才由西北大学黄怀信氏主持完成。黄怀信先生先后出版《逸周书源流考辨》(1992年),《逸周书汇校集注》(与人合作,1995年),《逸周书校补注译》(1996年)。这就填补了当代《逸周书》研究的空白,给《逸周书》的普及打下了基础。黄怀信氏对《逸周书》的全面研究,功在千秋,功不可没。
原始格言
逸中原始格言

一般认为“格言”一词最早出自《三国志·崔琰传》,崔琰谏书中有“盖闻盘于游田,《书》之所戒;鲁隐观鱼,《春秋》讥之;此周孔之格言,二经之明义”。而事实上,《逸周书》中已有“格言”一词。
《小开武》篇中,武王认为自己“夙夜忌商,不知道极”,因而召见周公问“道”,希望能“敬听以勤天下”,周公为武王讲了文王为政所遵守的三极、四祭、五行、七顺、九纪之后,劝解他“时候天视,可监。时不失,可以知吉凶”,也就是要顺应天命,不失常法。武王听后拜曰:
“允哉!余闻在昔,训典中规。非时,罔有格言,日正余不足。”
这一句话,潘振注云:“言信哉,我闻在昔,先王之书,合乎天道,非天时,无有至言矣。余有所短,汝日正之也。”将“格言”训为“至言”,这是符合中国古代对“格言”一词的普遍认识的。所谓“格言”,关键在“格”,《尔雅·释诂》云“格,至也”,《释言》篇云“格,来也”,《说文解字》云“格,木长貌,从木各声”,段注补充说明:“木长者,格之本义。引申之,长必有所至,故《释诂》曰:‘格,至也’,抑《诗传》亦曰:‘格,至也’。凡《尚书》‘格于上下’、‘格于艺祖’、‘格于皇天’、‘格于上帝’是也。此接于彼曰至,彼接于此则曰来。郑注《大学》曰:‘格,来也’。凡《尚书》‘格,尔庶众’、‘格,汝众’是也。”可见,格言即至言,但这里的“至言”绝不是我们当代人望文生义所理解的至理名言,而是指在某种来、至过程中产生的言语,并且从《尚书》“格于艺祖”、“格于皇天”、“格于上帝”这些用法上看,格言应该是在感通神灵、祖神的过程中产生的,也就是说,先秦的“格言”一词有着深刻的宗教文化内涵。
范本

《周书序》云:“周公会群臣于闳门,以辅主之格言,作《皇门》。”可见《皇门》整个就是一篇格言的范本,今将其全篇抄录如下:
维正月庚午,周公格左闳门会群门。
曰:呜呼!下邑小国克有耇老据屏位,建沈入,非不用明刑。维其告于予嘉德之说,命我辟王小至于大。我闻在昔有国誓王之不绥于恤,乃维其有大门宗子势臣,内不茂扬肃德,讫亦有孚,以助厥辟,勤王国王家。乃方求论择元圣武夫,羞于王所。其善臣以至于有分私子。茍克有常,罔不允通,咸献言在于王所。人斯是助王恭明祀、敷明刑。王用有监,明宪朕命,用克和有成,用能承天嘏命。百姓兆民,用罔不茂在王庭。先用有劝,永有囗于上下。人斯既助厥勤劳王家。先人神祇报职用休,俾嗣在厥家。王国用宁,小人用格,囗能稼穑,咸祀天神,戎兵克慎,军用克多。王用奄有四邻,远土丕承,万子孙用末被先王之灵光。至于厥后嗣,弗见先王之明刑,维时及胥学于非夷。以家相厥室,弗恤王国王家,维德是用。以昏求臣,作威不祥,不屑惠听,无辜之乱辞是羞于王。王阜良,乃惟不顺之言于是。人斯乃非维直以应,维作诬以对,俾无依无助。譬若畋,犬骄用逐禽,其犹不克有获。是人斯乃谗贼媢嫉,以不利于厥家国。譬若匹夫之有婚妻,曰予独服在寝,以自露厥家。媚夫有迩无远,乃食盖善夫,俾莫通在士王所。乃维有奉狂夫是阳是绳,是以为上,是授司事于正长。命用迷乱,狱用无成。小民率穑,保用无用。寿亡以嗣,天用弗保。媚夫先受殄罚,国亦不宁。呜呼!
敬哉!监于兹,朕维其及。朕荩臣,夫明尔德以助予一人忧,无维乃身之暴皆恤。
尔假予德宪,资告予元。譬若众畋,常扶予险,乃而予于济。汝无作!
文体意义

为阐释性“语”体文献提供话语资源
“语”是先秦时期非常普遍的一类文体,它作为古人生存经验、知识积累的结晶和为人处世的指南,是当时人们的一般知识和共有的思想、话语资源,也是后人常常借用的文化资源。“语”类文献通常以“明德”为目的,具有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有言类之语、事类之语,也有兼记言叙事之语,有散见之语,也有成篇甚至结集之语。《论语》、《国语》、《文子》、《管子》、《大戴礼记》、《战国策》等书中都有成篇的语类文献,出土的郭店楚简《语丛》、睡虎地秦简《为吏之道》、马王堆帛书《称》、银雀山汉简《要言》、阜阳汉简《春秋事语》等也都属于语类文献的范畴。《逸周书》中也有非常多的“语”体文,不仅大多数篇章中带有总结性质的句子独立出来都可以视作“语”,还存在着一些语体文集成性质的篇章,如《王佩》、《铨法》和《周祝》。
确立了先秦记言体的基本文体范式
大祝所掌六祝、六祈、六辞作为“原始格言”的最主要代表,其中“六辞”是代神而告人的内容,那不难推测,六辞主要就是一些神灵指引、劝导、训诫甚至宣布惩罚人世等方面的内容,而这些内容是宗教思维从政务管理中渐渐退去之后人类社会仍然需要的东西。与此同时,祝官特定的知识背景和职事内容使得他们会以一套相对固定的口头话语方式来表述这些内容,而由于他们特殊的身份地位和行为场合,这套话语方式具有先天的神圣性与权威性。因此,当后人有指引、劝导、训诫或者惩处世人这些现实需求的时候,“原始格言”的话语方式就最有可能被后世处理人世问题的各种应用性文体所继承和效仿。因此,祝辞在体裁史上的重要意义是毋庸置疑的。刘师培认为“若六祝六辞之属,文章各体,多出于斯”,邓国光说“《周礼》大祝所作的六辞,在先秦文献中都寻得出存在的行迹,而通生人为辞的体式亦可得以确定,视之为中国古代文体分类的原始,是完全成立的”,都是对“原始格言”体裁上开创之功的肯定,只是他们尚未以“原始格言”来指称西周祝官使用的这种变体祝辞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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