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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第二次弭兵之会(宋蒙门之盟) - 楚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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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第二次弭兵之会(宋蒙门之盟)

  公元前560年,楚共王卒,子楚康王(前559椙?45年)立。公元前558年,晋悼公卒,子晋平公立,晋、楚关系史,乃至我国古代春秋史,已进入了新的阶段。

  晋平公新立,为确立霸主地位,即于公元前557年(楚康王三年)会宋、鲁、卫、郑等国国君于溴梁(今河南济源西)。齐灵公不至,仅派大夫高厚赴会。晋以邾、莒侵鲁,又通齐、楚,执两国之君,高厚害怕,中途逃盟(《春秋左传·襄公十六年》。)许原已被楚迁于叶,这时见晋势强盛,许灵公弃楚从晋,遂请迁于晋,许国大夫则反对,晋于是伐许,并进而攻打楚国,以报宋杨梁之役(公元前561年,楚为报晋取郑,联秦攻宋,进驻杨梁(今河南商丘东南)。楚公子格率军与晋军战于湛阪(今河南平顶山市西北),楚军失败。晋军接着攻至楚方城之外,因许未迁,复又伐许而还(《左传·襄公十六年》。)这是楚康王、晋平公时双方发生的一次较大的战争,但这次战争也只是局部性的,晋以自己一国之军独进,楚亦未出动主力,且许请迁晋并未实现,所以对双方影响不大。

  此后,晋、楚间又出现弭兵运动。这次弭兵,除原有的因素仍在起作用外,随着晋、楚双方与各国形势的发展,又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

  晋国早在晋景、厉公时期,内部矛盾就很尖锐,晋厉公本人就是在统治集团内部倾轧中丧命的。晋悼公立,政局一时稳定,但他是依靠网络贵族与对外争夺,才得以维持其统治的。

  晋悼公复强,时仅十六年。卒后,国内矛盾迅速暴露出来。公元前554年(晋平公四年),晋中军帅荀偃卒,晋平公以范宣子为中军帅,主国政。过二年,栾[厌/*4/5〗黑/-*4/5〗]卒,其妻栾祁(范宣子女)与家臣私通,惧子栾盈,向其父范宣子诬陷栾盈将作乱。栾盈好施舍,颇得人心,范宣子听信了栾祁的话,就逐栾盈,杀其党十人(皆晋大夫)(《左传·襄公二十一年》。)栾盈先奔楚,后奔齐。公元前550年(晋平公八年),栾盈在齐庄公帮助下,潜入曲沃(栾邑),因得魏纾掩护,昼入晋都绛(今山西侯马市)。范鞅挟持魏纾入宫,栾氏孤立无援。范宣子焚“丹书”(《左传·襄公二十三年》。杜注:“盖犯罪没为官奴,以丹书其罪。”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丹书,以红色书于简牍。”),使奴隶裴豹杀栾氏家臣督戎。栾盈失败,固守曲沃。晋国这次内乱,充分暴露了晋六卿(赵氏、魏氏、韩氏、智氏、范氏、中行氏)专权,勾心斗角和矛盾重重的局面。晋平公听命于众卿,君权日弱。栾氏虽被镇压下去了(《左传·襄公二十三年》:“晋人克栾盈于曲沃,尽杀盈氏之族党。栾鲂出奔宋。书曰‘晋人杀栾盈’。”),然晋卿大夫之家权力日重,公室日卑,国力下降。

  晋国的外部形势也日益陷于被动。据《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载,范宣子为政,征诸侯之币重,郑子产致书范宣子说:

  子为晋国,四邻诸侯不闻令德,而闻重币,侨(即子产)也惑之。侨闻君子长国家者,非无贿之患,而无令名之难。夫诸侯之贿聚于公室(指晋),则诸侯贰。若吾子赖之,则晋国贰。晋国贰,则子之家坏,何没没(昧昧)也!将焉用贿?(《左传·襄公二十四年》。)

  范宣子只得减轻诸侯之币。范宣子死后,赵文子(赵武)为政,“令薄诸侯之币,而重其礼”(《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说明晋对从国勒索是很苛重的,以致郑子产致书抨击。晋为了改善与各国关系,也一再减轻各国进贡数量,申之以礼,借以缓和与盟国的紧张关系。

  晋虽一直希望与秦修好,而秦则始终亲楚而敌晋。在楚、晋相争中,楚几次得到秦军援助,使晋受到极大的压力。公元前559年,晋会同中原各国军队大举攻秦,至泾(泾水,或泾水渡口),都不肯渡水。后虽渡过泾水,但晋下军帅栾[厌/*4/5〗黑/-*4/5〗]竟抗命,率其部东归。中军帅荀偃无奈,只好命令全军撤退。此役劳而无功,晋人称之为“迁延之役”(《左传·襄公十四年》。)秦亲楚与晋为敌,对晋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晋对齐虽采取谨慎与拉拢政策,但齐国一直把矛头对准晋之与国鲁,从而引发与晋的直接对抗。从公元前558年(晋悼公十六年)起,齐连年攻鲁之北鄙,并使邾攻鲁之南鄙,还公然不与晋之会盟(公元前557年溴梁之会)。公元前555年(晋平公三年),晋联合鲁、宋等盟国大规模地攻打齐国,围齐都临淄,东侵及潍水,南略及沂水(《左传·襄公十八年》。)。齐被迫与晋讲和。公元前550年(晋平公八年,齐庄公四年),齐先助晋栾盈返晋,继而出兵伐晋,深入晋国腹地,及闻栾氏败,才收兵而归。次年,晋会各国将伐齐,齐乞师于楚,楚康王即“伐郑以救齐”(《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公元前548(楚康王十二年,晋平公十年),齐庄公被崔杼杀,齐景公新立,晋等又乘机伐齐,齐又被迫赂晋请和。晋、齐虽和,但齐的威胁依然存在。

  晋平公即位后,面临国内矛盾重重、国外楚、秦、齐威胁,属国又恐生二心,故公元前548年,不得不改变政策,对属国以礼相待,减轻求索,并进而考虑与楚再度弭兵。

  前已指出,楚自鄢陵之战失败后,已渐走下坡路,与晋争夺与国时,往往处于劣势。在此同时,楚国国内的社会矛盾和斗争也日益尖锐复杂。楚在鄢陵之战中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二卿相恶”(指令尹子重与司马子反)(《左传·成公十六年》),内部倾轧,指挥不力。其后,右司马公子申,居功自傲,“多受小国之赂,以逼子重、子辛”(《左传·襄公二年》),对外受贿赂,在内又争权,结果被杀。令尹子重卒后,继任令尹的子辛,又对小国求索无厌,任令尹不过二年又被杀。此两人被杀,《春秋》均予以醒目记载,反映了楚国统治集团的骄奢淫逸,已达到了何其严重的程度。楚共王卒,楚康王初立,为了整肃政纪,曾对统治集团成员作了调整,“以靖国人”(《左传·襄公十五年》。)但在新任九位大员中,五人为公子,余四人为世族,实际上是在公族大姓之间进行调节平衡,实现权力再分配。其间,公子午(子庚)任令尹,政绩平平,公元前555年(楚康王五年),子庚死,楚康王要任命子冯为令尹,子冯先征求申叔豫意见,申叔豫说:“国多宠而王弱,国不可为也。”(《左传·襄公二十一年》。)“多宠”,指的是公族大姓势力强大,左右国家政局;“王弱”,说明楚共王死了以后,王权也开始削弱。

  楚共王即位以来,楚国政治还出现了一个突出的严重问题,即公族与世族及世族之间争权夺利、相互倾轧激烈,造成一些世族逃往晋及其他国家,为客国效劳。据《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载,在第二次弭兵前夕,蔡声子(公孙归生)在同令尹子木的谈话中,详尽地列举了楚国自楚共王以来世族外逃,给楚国带来严重危害的事例。他考察晋、楚相争实际,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晋卿不如楚,其大夫则贤,皆卿材也。如杞梓、皮革,自楚往也。虽楚有材,晋实用之。”他告诫子木:“善为国者,赏不僭而刑不滥。赏僭,则及淫人;刑滥,则惧及善人。”“今楚多淫刑,其大夫逃死于四方,而为之谋主,以害楚国,不可救疗,所谓不能也。”他希望楚国统治者勤赏、畏刑、恤民,实行礼治,再不要滥刑逼使大夫逃往他国。蔡声子的话剌痛了子木和楚康王,使他们不能不感到忧虑,转而考虑与晋弭兵。

  楚申公巫臣自教吴叛楚后,楚、吴关系一直紧张。楚既北争中原,与晋正面对抗;在东方又与吴结仇,更使自己陷于被动。公元前570年(楚共王二十一年),楚国为了打击吴国,令尹子重在出兵之前先行演习,挑选军吏、士卒,大规模地进行东征。结果为吴所败,吴取驾(今安徽无为境),楚人咎子重,子重心疾发而死。这年夏,晋会诸侯于鸡泽,吴王寿梦未赴会,但过两年,吴王寿梦则派使者去晋致歉,请与晋及中原诸国通好。从此,吴与晋等结盟,进一步与楚为敌。公元前560年楚共王卒,吴即乘丧攻楚,结果失败。晋等国虽应吴请出兵攻楚,然因各国意见不一,结果中途作罢。公元前559年(楚康王元年),楚康王即位,即命令尹子囊伐吴,吴军不出,楚军回还途中失去警戒,结果被吴自皋舟之隘拦腰截击,楚军不能相救,被打得大败。子囊回来后不久就死去了,临死前嘱咐子庚(继任令尹):“必城郢!”要子庚筑郢城以备吴(《左传·襄公十四年》。《续汉书·地理志》刘昭注云:“江陵县北十余里有纪南城,楚王所都。东南有郢城,子囊所城。”)。楚国两任令尹均为战吴而死,楚人不能不以此为训,故一段时间内,楚持郑重态度,再未贸然出击。直至公元前549年(楚康王十一年)夏,楚经训练成水军后,才出动水军攻吴,但因不设赏罚,军政不善,“无功而还”,此即为楚、吴舟师之役(《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冬,吴召舒鸠(楚之属国,今安徽舒城)叛楚,楚康王亲自领军讨伐,舒鸠否认叛楚,楚康王领军还。次年秋,楚令尹子冯死,舒鸠又叛楚,楚新任令尹子木率军攻讨,吴军来救,被楚军打得大败,遂灭舒鸠。冬,吴王诸樊率军伐楚,攻巢(今安徽瓦埠湖南),被楚巢牛臣射死(《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公元前547年(楚康王十三年),楚康王联合秦军伐吴,至雩娄(今河南商城东),闻吴有备而还,转攻郑(《左传·襄公二十六年》。)由此可见,自楚共王以来,晋联吴攻楚,使楚面临晋、吴北、东夹击,已日益疲于应付,陷于困境。楚康王虽力图略吴,并取得一些胜利,但终无法摆脱吴的严重威胁。

  综观上述,无论是晋国还是楚国,自鄢陵之战后,国内政局不稳,盟国不堪忍受沉重的需求勒索,离心日显,都无力继续发动大规模的战争,都想息兵罢战,把原来的弭兵运动变成现实。公元前548年(楚康王十二年,晋平公十年),晋赵文子(赵武)执政,采取“令薄诸侯之币,而重其礼”政策,就是基于对楚等国倾向于弭兵的分析得出来的。他对穆叔说:

  自今以往,兵其少弭矣。齐崔、庆新得政,将求善于诸侯。武也知楚令尹(指子木)。若敬行其礼,道之以文辞,以靖诸侯,兵可以弭。(《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这就是说,今后对各国减少勒索,和楚国停止武力相争,转向以“礼”相待,弭兵是可以实现的。赵文子不失为一位头脑清醒、注重实际的政治家。

  第二年,即公元前547年(楚康王十三年),楚会同陈、蔡伐郑,郑卿子产认为“晋、楚将军,诸侯将和,楚王是昧于一来。不如使逞而归,乃易成也”(《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宁可让楚国攻伐也不抵御,从而让弭兵愿望早日变成事实。子产的这种态度,也不失为一明智之举。

  宋国左师向戌也认识到弭兵已是大势所趋势,他本人又与晋赵文子、楚令尹子木友善,“欲弭诸侯之兵以为名”(《左传·襄公二十七年》),遂于公元前546年(楚康王十四年,晋平公十二年),先至晋提出弭兵问题,赵文子与诸大夫商议,韩宣子说:

  兵,民之残也,财用之蠹,小国之大/-*8〗[艹/*4/8〗甾/-*4/5〗]也。将或弭之,虽曰不可,必将许之。弗许,楚将许之,以召诸侯,则我失为盟之矣。(《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晋国同意。至楚,楚国亦表示赞同。至齐,齐人先犹豫,后考虑到晋、楚均同意弭兵,又怕失去民心,也就同意了。告秦及其他国家,都表示赞同。于是这年秋十月,楚令尹子木、晋卿赵文子与宋平公、滕、邾之君,以及齐、鲁、卫、陈、蔡、郑、曹、许国大夫盟于宋都商丘蒙门(东北门)。秦同意弭兵,但《春秋左传》未记其代表出席会议,可能与远处西陲,交通不便有关。据《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载,各国随来军队以篱笆编织为墙,不为垒堑,以示友好。晋、楚军队分处北、南两头。经向戌斡旋,晋、楚双方达成协议,规定“晋、楚之从交相见”,即晋之盟国要朝楚,楚之盟国要朝晋,奉晋、楚为共同霸主;秦、齐亦大国,秦不朝晋,齐亦不朝楚。邾、滕分别为齐、宋之属国,故不与盟。

  盟会期间,双方明争暗斗,气氛很紧张。晋人见“楚氛甚恶,惧难”,甚至作好撤退准备。

  在歃盟时,“晋、楚争先”,“楚人衷甲”(甲在衣中),各不示弱。晋臣叔向(赵文子副手)委婉地劝赵文子“子务德,无争先”,“乃先楚人”,楚令尹子木于是首先歃血盟誓(先歃者为盟主)。此即第二次弭兵之会,亦谓“向戌弭兵”或“宋蒙门之盟”。

  次年夏,齐、陈、蔡、北燕、杞、胡、沈、白狄等国国君朝晋;冬,鲁、宋、陈、郑、许等国国君朝楚(《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宋蒙门之盟得到认真贯彻执行,标志着弭兵运动的成功。

  宋蒙门之盟是宋西门之盟的继续。如果说宋西门之盟是弭兵运动的先声,那么,时过三十余年后的宋蒙门之盟,弭兵运动则终成事实。此后一段时间内,中原地区未发生过大的战争,这显然是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的。但第二次弭兵之会,毕竟是晋、楚平分霸权的产物,“大国诛求无时,是以不敢宁居”(《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宋、郑等国“仆仆于晋、楚之廷”、“苦于供亿”(顾栋高《春秋大事表》),负担同样是很沉重的。

  第二次弭兵之会是春秋历史的转折点。此后,晋、楚争霸基本结束,楚转向与吴争战;晋与齐、鲁等国一样,国内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公室日卑,卿大夫之家日盛,奴隶制逐步向封建制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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