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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 战国时君臣的雇佣关系 - 历史分光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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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 战国时君臣的雇佣关系

  战国的君臣关系与春秋时期的诸侯卿大夫关系不同。春秋时期,卿大夫的身份与地位,大都与生俱来,不易获得,也不能自动的放弃。国国君若本来就未加任命,也因之就不能任意加以黜免。国君即使有心要按功劳定赏罚,恐怕也未必能办到,有之,也只是一些诉诸非常手段的政变,如晋侯尸三谷阝,鲁国图季氏之类。正常而制度化的方法,似乎未尝见于春秋之盛时。

  殆及春秋末季,贵族之间有了极激烈的斗争,其中亡命坠氏的贵族及邦国,都有一大批一时无固定主人的“士”,流散各处,寻找新的主人,寻找新的职位。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参加斗争的贵族可以找到一批待价而沽的助手。赵孟之所贵,赵孟能贱之,必须以这种情况来说明,方有意义。

  由春秋转入战国,这一个“士”的阶层,并没有因为旧有社会结构的改变而趋于消失。世族卿大夫的阶层由蒌缩而终于不见,士的集团则在春秋末期本已活跃,更因一些外在因素而人数增加,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即是学在私人,使一些过去不易有问学机会的人,也可以获得教育。教育家中无疑以孔子为巨擘,他的“有教无类”的政策,他的兼重个人修养与从政实务,使儒家的学者成为当时有实力人士争相罗致的对象。当世有势力的人向孔子询问弟子贤否的颇不乏人,包括鲁国当时实际的统治者--季康子。《论语》提到的二十二位弟子中,九个曾经担任过邑宰或其他职务。所以《史记·儒林列传》说:“七十子之徒,散游诸侯,大者为师傅、卿相,小者友教士大夫。”

  终战国之世,出产这种有服务能力的职业“士”人者,除孔门以外,还有墨家以下的各家。很多战国士人的出身颇不堪问,《吕氏春秋》举了一些实例:

  子张,鲁之鄙家也;颜涿聚,梁父之大盗也,学于孔子。段干木,鲁国之大驵也,学于子夏。高何、县子石,齐国之暴者也,指于乡曲,学于墨子。索卢参,东方之钜狡也,学于禽猾黎。此六人者,刑戮死辱之人也,今非徒免于刑戮死辱也,由此为天下名士显人,以终其寿,王公大人从而礼之,此得之于学也。

  入各位大师门下求学的人,有很多是为了纯粹的求知欲望,甚至如颜渊一类,以至道为业的,但也恐怕有不少以学得出仕的能力为目的,孔子自己就曾感慨过:“读了三年书,而没有想到俸禄的人,实在不容易找到。”

  战国的朝廷上,是这样一群职业的人士,其中当然不乏受人敬重而也自重的人,他们的出处进退,都有原则有分寸。同时,其中也定有不少纯粹以求仕为业的“鄙夫”,孔子所谓“其未得之也,患得之;既得之,患失之。”这种患得患失的人,无恒产可恃也通常未必有“恒心”,于是他们有时不免于缺乏原则,放辟邪侈,无所不至。孟子的时代,这种以仕为职业的现象,已很普遍,所以《孟子》一书提到的“仕风”,与春秋时的士大夫情况已极不相同。孟子提到因贫而仕:

  孟子曰:“仕,非为贫也,而有时乎为贫。娶妻,非为养也,而有时乎为养。为贫者,辞尊居贫。辞尊居卑,辞富居贫,恶乎宜乎,抱关击柝。”

  更解释士之不仕,即等于失业:

  周霄问曰:“古之君子仕乎?”孟子曰:“仕。传曰:孔子三月无君,则皇皇如也。出疆必载质。”“公明仪曰:古之人,三月无君则吊。三月无君则吊,不以急乎?”曰:“士之失位也,犹诸侯之失国家也。礼曰 :诸侯耕助以供粢盛,夫人蚕缫以为衣服。牺牲不成,粢盛不絜,衣服不备,不敢以祭。唯士无田,则亦不祭。牲杀器皿衣服不备,不敢以祭,则不敢以宴,亦不足吊乎?”“出疆必载质,何也?”曰:“士之仕也,犹农夫之耕也。农夫岂为出疆舍其耒耝哉?”

  他在前半段说到士与诸侯的比较,以祭祀为主题。事实上这是“古之人”的情况。以战国情况说,后半段用农夫的耒耜作譬喻,毋宁更适切的表现了战国“士”人的特质。

  这种以仕为业的官员,显然与世卿不同,世卿与国休戚相关,君主既不能免他们的职,他们也不能辞职,君臣之间的关系因而比较紧张。战国的“异姓之卿”则不然,若是君臣合不来,颇不妨弃此他适,君臣之间既然可以如此,其关系遂发展为契约式的或交易式的,君臣之间因此有一种相报施的关系,《孟子》也包括了一长篇讨论:

  孟子告齐宣王曰:“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王曰:“礼:为旧君有服,何如斯可为服矣?”曰:“谏行言听,膏泽下于民,有故而去,则君使人导之出疆,又先于其所往,去三年不反,然后收其田里;此之谓三有礼焉,如此,则为之服矣。今也为臣,谏则不行,言则不听,膏泽不下于民,有故而去,则君搏执之,又极之于其所往,去之日遂收其田里;此之谓寇仇,寇仇何服之有?”

  贸易关系支配了君臣的身份,君以爵禄作为货价,而臣以能力作为货品,臣若不能从国君得到货价,君也不用盼望臣子会尽力;反之亦然。实物的货价,或货币的货价,自然因其易于支付及没有附带权益两大优点,代替了封建政权下的封地采邑,这就是俸禄制度的起源。春秋末季,似乎已有支付俸禄的记载,例如孔子的弟子原思,曾经领过邑宰的禄入“粟九百”。而战国的吏俸似乎已有了石数的等级,至少燕国的官秩高下,是以石数为断,三百石(也许指岁入)应是中级的官吏。战国似乎没有用货币支付俸禄的制度,其流风下逮于西汉,官秩仍用石数表示。

  一群以仕为业的官员,以俸禄为收入,与君主构成贸易的两造,关系建立在报施观念上。由此,战国的列国朝廷上出现了一种新的官吏,他们将为专制君主做最适当的工具:有服务能力,却又可以随时罢黜;以俸禄换取服务,却可以免去占据封邑的弊病。这是一种新型的官僚制度,效率与忠诚于是代替了无法约束或改变的亲属与血缘。至少,君臣之间的关系单纯了,单纯得只剩雇主与佣工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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