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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礼教与娼妓并存 - 中国古代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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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礼教与娼妓并存

  到了明代,礼教的推行与普及程度,尤炽于宋代,在中国历史上几乎达到了一个顶点。可是,娼妓也更炽于前朝而达到一个新的阶段,这样,就出现了礼教与娼妓并行于世的社会怪现象。同时,地方官妓由于政府的禁止和革除而结束了她们的风流使命,而市妓却代之而起,日益蔓延。

  一、明初的禁绝官妓

  在明太祖时,曾设官办妓院,如刘辰《国初事迹》载,明太祖设富乐院于乾道桥,以大火复移武定桥。以后,鉴于一些官吏沉溺于此,政多废弛,于是下令严禁官吏宿娼,违者重罚,于是,妓院就只对商贾和一般士民开放了。如侯甸的《西樵野记》云:“国初于京师尝建馆十六楼于聚宝门外,以宿商贾。时虽法度严密,然有官妓,诸司每朝退,相率饮于妓楼,咏歌侑酒,以谋斯须之欢,以朝无禁令故也。厥后漫至淫放,解带盘薄,牙牌累累悬于窗槅,竟日喧呶,政多废弛。于是中丞顾公佐始奏革之。故挟妓宿娼者有律耳。”

  禁止官吏宿娼,是由于皇帝采纳了臣下的建议,这是完全可能的。这种禁止,是很严厉的,“官吏宿娼,罪亚杀人一等。虽遇赦,终身弗叙,其风遂绝。”刘辰的《国初事迹》记载了当时有一个名叫马合谋的官员去富乐院宿娼,事情败露后,明太祖对他进行了严厉惩处,同时又推而广之,惩办了相当数量的官员。

  这当然是一种性控制,这种性控制反映出许多社会矛盾。官员可以合法地拥有三妻四妾,在私生活上可以满足其性欲需要,可是却不得像市民那样去狎妓——这种礼教和娼妓并存的现象至少说明了两个问题:

  从本质上看,正如恩格斯所形象地指出过的那样,在没有爱情基础的婚姻中,妻、妾与妓女的区别在于,妓女是“计件”工作,是“零售”,而妻、妾则是丈夫召之即来的永远的奴隶。官吏可以按其权势的大小,妻妾满堂,所以不必狎妓。

  同时,封建统治阶级也要在表面上维护政府的形象和“父母官”的形象。封建社会是等级森严的社会,贵贱不可相通,妓女的地位等同贱民,所以官吏不得与之私通。因为,“通”则“同”,“父母官”一嫖妓,尊严全无,等级就不再存在了。而那些商贾市民、下里巴人,反倒不受限制,可以纵情寻欢。

  看来,明太祖禁止官吏宿娼的主要动机也在于此。他是个开国皇帝,颇想总结一些前朝覆亡的教训以巩固明王朝的统治,为此采取了一些措施,要求官吏不贪财、不贪色也是其措施之一。他设立了富乐院,为政府增加财政收入,但又“禁文武官吏及舍人,不许入院,只容商贾出入院内。”这就表明,官方认为出入这些场所不是正人君子所为,但是作为封建社会经济生活的需要以及某种文化的需要,又允许它合法地存在,并向公众开放。这种矛盾的做法自然不可能淳风俗、美教化、正人伦。明代以后,娼妓盛行,世风日下,“风俗淫靡,男女无耻”,影响十分明显。同时,对官吏来说,这禁令基本上也是禁而未止,作为被限制宿娼的官吏,尽管其性欲要求可以通过三妻四妾来满足,但是有些人还追求一种性的浪漫情调(正如宋徽宗微服出行与李师师幽会那样),由于这种浪漫情调被压制了,反而千方百计地去偷吃禁果。

  这种法令虽严、官吏狎妓照旧的情况在史书上也有记载。当时有以宰相之尊而挟妓侑酒者,如《尧山堂外纪》云:“三杨(杨荣、杨士奇、杨溥)当国时有一妓名齐雅秀,性极巧慧。一日令侑酒,众谓曰:‘汝能使三阁老笑乎?’对曰:‘我一入便令笑也。’及进见,问来何迟。对曰:‘看书。’问何书,曰:‘烈女传。’三阁老大笑,曰:‘母狗无礼。’即答曰:‘我是母狗,各位是公猴。’一时京中大传其妙。”如以此事与明太祖的禁令相比,这种高等的“父母官”简直太不成体统。把统治者的脸面丢尽了。沈德符的《敝帚斋余谈》还记载:“今上辛巳壬午间(明神宗万历九年、十年)聊城傅金沙光宅以文采风流,为政守洁廉,与吴士王百谷厚善,时过其斋中小饮。王因匿名娼于曲室,酒酣出以荐枕,遂以为恒。王因是居间请托,橐为充牣。癸未甲申间(明万历十一年、十二年)临邑邢子愿侗以御史按江南。苏州有富民潘璧之狱,所娶金陵名妓刘八者,亦在议中。刘素有艳称,对簿日呼之上,谛视之,果光丽照人,因屏左右密与订,待报满离任,与晤于某所,遂轻其罪,发回教坊。未几邢去,令人从南中潜窜入舟至家,许久方别。”

  《敝帚斋余谈》还认为这是一种风流韵事,它说:“二公俱东省人才,名噪海内,居官俱有惠爱,而不矜曲谨如此。”但是,从本质上看,这种情况,充分显露出封建统治阶级的虚伪,显示出阶级社会中的一种文化意蕴。

  二、明代妓女之盛

  明代中叶以后,娼妓越来越繁盛。严思慎的《艳》云:“明万历之末,上倦于勤,不坐朝,不阅章奏。辇下诸公亦泄泄沓沓。然间有陶情花柳者,一时教坊妇女,兢尚容色,投时好以博赀财。”这正是社会日益腐朽衰微的表现。谢肇浙《五杂俎》也说:“今时娼妓满布天下,其大都会之地,动以千百计。其他偏州僻邑,往往有之。终日倚门卖笑,卖淫为活,生计至此,亦可怜矣!而京师教坊官收其税钱,谓之脂粉钱。隶郡县者,则为乐户,听使令而已。唐、宋皆以官妓佐酒,国初犹然。至宣德初始有禁,而缙绅家居者,不论也。故虽绝迹公庭,而常充牣里。又有不隶于官,家居而卖奸者,俗谓之‘私窠子’,盖不胜数矣!”这里叙述当时‘娼妓满布天下”,大都市成百上千,其他偏僻地区往往也有。有的妓院归官府管理,官府要收娼妓税,号称“脂粉钱”,犹如后世的“花捐”;而那些不隶属于官府的私人妓院就不可胜数了。

  明代妓女之盛,首推南北二都(北京、南京)。《新都梅史》描述北京的妓女:“燕赵佳人,类美如玉,盖自古艳之。矧帝朝建县,于今为盛,而南人风致,又复袭染熏陶,其艳惊天下无宜。万历丁酉(二十五)到庚子(二十八)年间,其妖冶已极。”至于南京,则有更多的记载,如钱牧斋《金陵社夕诗序》云:“海宇承平,陪京佳丽,仕宦者夸为仙都,游谈者据为乐土。”这是指万历前后数十年间事。余怀《板桥杂记》云:“洪武初年,建十六楼以处官妓,淡烟、轻松、重泽、来宾,称一时之盛事。”又云:“金陵都会之地,南曲靡丽之乡。纨茵浪子,潇洒词人,往来游戏,马如游龙,车相投也。其间风月楼台,尊罍丝管,以及栾童狎客,杂妓名优,献媚争妍,络绎奔赴。垂杨影外,片玉壶中,秋笛频吹,春莺乍啭。虽宋广平铁石为肠,不能不为梅花作赋也。”这里所描述的是嘉宗天启至崇祯十七年间南都坊曲之概况。当时举世艳称的名妓如朱无瑕、郑元美、马相兰、赵令燕、顾媚、董白、柳如是、李香等人,都是白门翘楚。

  明代的妓女之盛,除南北两京外,还有其他一些地方,如大同的“婆娘”、扬州的“瘦马”,都很有名。《五杂俎》云:“九边如大同,其繁华富庶,不下江南。而妇女之美丽,什物之雅好,皆边寨之所无者。市款既久,未经兵火故也。谚称‘蓟镇城墙’、‘宜府教场’、‘大同婆娘’为三绝云。”可见,大同的妓女竟成为当时大同的一个地方特色了。《五杂俎》也描述了当时的扬州:“维扬居王下之中,川泽秀媚,故女子多美丽,而性情温柔,举止婉慧。固因水泽气多,亦其秀淑之气所钟,诸方不能敌也。然扬人习以为奇货,市贩各处童女,加意装束,教以书画琴棋之属,以邀厚值,谓之‘瘦马’。”扬州多妙女佳丽,崇祯田皇后也是“瘦马”出身,扬州“瘦马”之众,可想而知。

  还有一些资料记载了当时妓寮的具体情况,例如《陶庵梦忆》:“广陵二十四桥风月,邗沟尚存其意。渡钞关横亘半里许,为巷者九条。巷故九,凡周旋折旋于巷之左右前后者,什百之。巷口狭而肠曲,寸寸节节,有精房密户,名妓歪妓杂处之。名妓匿不见人,非向导莫得入。歪妓多可五六百人,每傍晚膏沐薰烧,出巷口倚徒盘躅于茶馆酒肆之前,谓之站关。茶馆酒肆岸上纱灯百盏,诸妓掩映闪灭于其间。皰盩者帘,雄趾者阈,灯前月下,人无正色,所谓一白能遮百丑,粉之力也。游子过客,往来如梭,摩睛相觑,有当意逼前牵之去。而是妓忽出身分,肃客先行,自缓步尾之,至巷上有侦伺者,向巷门呼曰:‘某姐有客了。’内应声如雷,火燎即出,一一俱去,剩者不过二三十人。沉沉二漏,灯烛将尽,茶馆黑魁无人声。茶博士不好请出,唯作呵欠,而诸妓醵钱向茶博士买烛寸许,以待迟客;或发娇声,唱《劈破玉》等小词;或自相谑浪嘻笑,故作热闹以乱时候,然言笑哑哑,声中渐带凄楚。夜分不得不去,见老鸨受饿受笞。

  ……”

  以上所述,还是一种较为“正规”的妓院,至于一些非“正规”的私娼,则是五花八门,什么样子都有了。《梅圃余谈》云:“近世风俗淫靡,男女无耻。皇域外娼肆林立,笙歌杂沓;外城小民度日难者,往往勾引丐女数人,私设娼窝,谓之窑子。”并且描述说,室中天窗洞开,在靠路边的墙上开几个小洞,丐女打扮好了,裸体躺在屋内,口哼小调,而且作出种种淫秽之状。有些年轻人从洞外向内偷看,引起了性冲动,就叩门而入,几个丐女裸体上前,被挑中哪个人后,投钱七文,就携手上床。——可见,后人称妓院为“窑子”,称匆匆忙忙地行淫叫“打钉”,是明代已有这种风气了。

  三、妓女的来源

  明代妓女的来源,与前朝相同,无非也是主要出自政治和经济或被人欺掠等原因。

  政治上的原因,是指一些妓女是俘虏或是罪犯的家属。例如祝允明《猥谈》云:“奉化有所谓丐户,俗谓之大贫,聚处城外,自为匹偶,良人不与接,皆官给衣粮。其妇女稍妆泽,业枕席,其始皆宦家,以罪杀其人而籍其牝。官谷之而征其淫贿,以迄今也。金陵教坊称十八家昔亦然。”王渔洋《池北偶谈》云:“金陵旧院有顿脱诸姓,皆元人后,没入教坊者。顺治初余在江宁,闻脱十娘者,年八十余尚在,万历中北里之尤也。”《三风十愆记·记色荒》云:“明灭元,凡蒙古部落子孙流窜中国者,令所在编入户籍。其在京省谓之乐户,在州邑谓之丐户。”

  从以上叙述看来,明代的一些妓女是被打倒了的元朝蒙古部落的后代,也有一些是罪人的妻女,即所谓“以罪杀其人而籍其牝”,“官谷之而征其淫贿”,这些都是出自政治上的原因。

  强迫罪人的妻女为娼,是十分野蛮残酷的,这种做法在明成祖时最甚。明太祖死后,其子继位,是为建文帝,而太祖之弟燕王朱棣起兵,推翻建文帝,继帝位,把京都由南京迁往北京,是为明成祖。在推翻建文帝的过程中,不少文臣武将坚决反对朱棣,如铁铉死守济南,予朱棣的军队以重创,最后城破被害。方孝孺拒绝为明成祖写诏书以示天下,在宫廷上痛斥朱棣,也被残酷地杀害了。这都是中国历史上作为有气节的事例来传颂的。这些忠于建文帝的人,其妻女亲戚皆入教坊,受到极其凶残的污辱与迫害,这种事例在明成祖永乐年间不可胜数,例如:

  《教坊录》:“永乐十一年本司邓诚奏:有奸恶铁铉家小妮子,奉旨依都由他。”《国朝典故》云:“铁铉妻杨氏年三十五,送教坊司;劳大妻张氏年五十六,送教坊司,张氏旋故。教坊司安政于奉天门奏:奉圣旨分付上元县抬出门去,着狗吃了,钦此。”铁铉之妻被送入娼门,死了还要以尸体喂狗,这还是圣旨,真是野蛮已极,荒唐已极。

  又《南京司法记》云:“永乐二年十二月教坊司题:卓敬女、杨奴牛、景刘氏合无照,依谢升妻韩氏例,送洪国公转营奸宿。又永乐十一年正月十一日教坊司于右顺门口奏:齐泰妇及外甥媳妇又黄子澄妹四个妇人每一日夜二十余条汉子看守着,年少的都有身孕,除生子令作小龟子,又有三岁女子,奏请圣旨,奉钦依由他,不的到长大便是个淫贱材儿。又奏,黄子澄妻生一小厮,如今十岁,也奉钦都由他。”《玉光剑气集》云:“方正学冢在雨花台下,以双梅树为记,其女流发教坊,遂隶籍焉。年年登台望酎,迨地入梅都尉家而酎绝。李道父为郎中落其籍,嫁商人汤若士,后访其墓,购田祀之。”《露书》云:“集市伶人徐云望善别古器,其祖牛某不从靖难之师,子孙发教坊。甲辰有诏(永乐二十二年仁宗即位时)许自陈,云望因得除籍,仍祖姓。”又《亘史》云:“林云仪其先林某殉节建文之难,籍其拏入教坊司。今苗裔寝衰,沦于执巾司箧之流。”

  这些做法,后人都以为非。例如清代的章学诚就说:“前朝虐政,凡缙绅籍没波及妻拏,以致诗礼之家,多沦北里。”当然,清朝并不比明朝好多少,封建社会的黑暗都是大同小异的。

  妓女还有一个来源是由于家贫或受人欺骗、掠夺而卖入娼门。她们已变成了一种商品,其身体已折价卖给了龟鸨,所以妓女实际上成为龟鸨的私有财产和赚取利润的可变资本。妓女的衣食需要和卖淫场所、设施都由龟鸨提供,因而她们计时计次,卖淫的收入也全部由龟鸦占有,只有嫖客在常价之外私下所赠可归妓女所得,妓女即使有机会落籍从良,也要向龟鸨交一大笔赎身费。由此可见,妓女和龟鸨之间,实际上是一种人身依附关系,同时也是一种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完全是由金钱、由超额利润所缔结和维系的。

  当然,明代对“买良为娼”是严令禁止的,这也是承续了元律的规定。《唐明律合编》记载了明朝这方面的禁令:“凡娼优乐人买良人子女为娼优及娶为妻妾,或乞养为子女者,杖一百,知情嫁卖者同罪,媒合人减一等,财礼入官,子女归宗。”其处罚还稍重于元律。因为这个缘故,明前期很难找到这方面的材料,但是,社会有它客观的发展规律,禁止“买良为娼”正和禁止官吏狎妓一样,都是很难彻底做到的。明朝中期以后,人欲横流,法令失禁,“买良为娼”的现象大量出现。如《五杂俎》和《陶庵梦忆》中说到的“扬州瘦马”,多是良家女子,父母迫于生计,把她们卖给别人为妾为婢,或卖入平康为娼。在卖方与买方之间,还有一种专门做“瘦马”生意的牙婆驵侩达数十百人,他们或是带买主到“瘦马”之家亲自挑选,或者是先将童女购进,集中训练后再加以打扮,即将这类“商品”“加工”后,再以高价卖入娼家。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明代的私妓与宋代稍有不同的是,她们大多是由于生活贫困而自卖或被卖为娼的。

  还有一些女子是受人引诱、欺骗或掠夺而卖入青楼的。虽然这并不是出自经济上的原因,但有时也和经济有一定联系,因为在经济窘迫的情况下更易于被引诱、欺骗和掠夺。

  四、“花榜”与《嫖经》

  在明代中叶以后娼妓盛行一时的时候,花榜和《嫖经》也开始盛行。

  如第六章所述,花榜兴起于宋代,但在元代和明前期不多见,而到明代中叶以后,花榜又盛行起来。例如:

  嘉靖间,海宇清谧,金陵最称富饶,而平康亦极盛。诸姬著名者,前则刘、董、罗、葛、段、赵,后则何、蒋、王、杨、马、褚,青楼所称十二钗也。

  金坛曹公家居多逸豫,恣情美艳。隆嘉间尝结客秦淮,有莲台之会,同游者毗陵吴伯高、玉峰梁伯龙诸先辈,俱擅才调,品藻诸姬,一时之盛,嗣后绝响。

  当时,开设花榜成为一时之盛事,似乎和现代评选什么“都市小姐”相仿。如万历二十五年,冰华梅史、方德甫等人在北京开设花榜,以东院、西院、前门、本司、门外妓女共40名配叶以代觥筹,轰动一时,不仅品评妓女的规模有所扩展,而且品评方式也有所发展,冰华梅史还作了《燕都妓品》。天启元年,潘之恒作《金陵妓品》,将32名妓女分为四类品评:一曰品,典型胜;二曰韵,丰仪胜;三曰才,调度胜;四曰色,颖秀胜。这实际上是概括了妓女的四种风格。崇祯年间,桐城孙武公也曾于南京“大集诸姬于方密之侨居水闾,四方贤豪,车骑盈闾巷,梨园子弟,三班骈演。水阁外环,列舟航如堵墙。品藻花案,设立层台以坐状元。二十余人中,考微波(王月字)第一。登台奏乐,进金厄卮。南曲诸姬,皆色沮,渐逸去。天明,始罢酒。次日各赋诗纪其事。”

  花榜之复炽,不仅说明当时妓风之盛,而且是一些知识分子不满现实的表现。一些主持花榜和参与品题的文人雅士,或是鄙视功名而无意科举者,或是科场与仕途的失意者,他们带着游戏人生、寄情于红粉知己的态度出入青楼酒馆,消愁解忧。他们以诗文赞颂、以名花名卉来比喻这些被社会上认为是最低贱的女人,而且以科场官场最荣显的头衔如文状元、武状元等献给她们,这也是对社会的一种揶揄和讽刺。

  开设花榜已包含了对妓女品评与研究,后来又出现了研究妓女的专著——《明代嫖经》,它不仅成为古代嫖界的指南,而且从很多方面反映出明代士人和妓女的心态。此书的基本内容,现在还全部保存在明朱元亮辑注、清张梦征汇选的《青楼韵语》一书中。全书共四卷,收有《嫖经》的经文,并附有注释;此外,还辑选了古今180名入籍名妓的诗词韵语共500余首。据《青楼韵语凡例》说:“《嫖经》系旧人所作。”注释系(朱)元亮先生(明代人)名笔,愚(指清人张梦征,系康熙末年进士)意略如参赞,至旧注稍不俗者,并得备录。”可见其中的诗词韵语为张梦征所汇选。

  《明代嫖经》的内容大部分是男子嫖妓的原则、方式、技巧以及注意事项等等,反映了当时社会生活的腐朽面,反映出男人压迫女人、玩弄女人的一种腐朽思想;但是,有些内容也多少正视了现实,有一些可取的观点。例如:

  1.揭露出嫖客和妓女的关系本质上是金钱与买卖关系。第110条云:“须是片时称子建,不可一日无邓通。”“子建”指才,“邓通”指钱。第120条又云:“子弟钱如粪土,粉头情若鬼神。”历史上虽有一些妓女因真心爱慕对方的人品学问而倒贴金钱或漠视金钱,但大部分妓女由于受龟鸨的影响与逼迫而千方百计地赚取嫖客的金钱,甚至敲诈勒索。第45条云:“夸己有情,是设挣家之计;说娘无状,须施索钞之方。”朱元亮注曰:“一个做歹,一个做好,才赚得银子,大是买卖方法。”

  2.《明代嫖经》又指出,妓女的唯利是图、矫情恶习,并非出自她们的本性,而是受龟鸨的唆使、逼迫所致。例如该书第2条云:“鸨子创家,威逼佳人生巧计;撅丁爱钞,势催妓子弄奸心。”朱元亮中央书店1935年曾铅印出版。注曰:“妓之巧计奸心,非由性生,皆威逼势催习成耳。”

  3.不仅如此,《明代嫖经》又进一步指出,妓女也是人,她们也具有人的爱欲与情感。该书第1条云:“男女虽异,爱欲则同;男贪女美,女慕男贤。”朱元亮曰:“客与妓,非居室之男女也,而情则同。女以色胜,男以俊俏伶俐胜,自相贪慕。”因此,该书认为嫖妓以获得爱心和真情为贵。如第29条云:“初会处色,久会处心。”第30条又云:“情不在貌,色要择人。为情者,嫫母可以同居;为色者,西施才堪并处。”这就是说,妓女的美貌固然有很大的吸引力,但是重要的、根本的是感情的共振、心灵的交流。所以,嫖客对妓女当从情出发,以情为重,正如第58条所指出的:“莫将势压,当以情亲。”第25条还指出嫖客应尊重妓女的人格,“事要乘机,言当中节。”

  4.《明代嫖经》还细致地分析了妓女职业心理的种种表现,例如第126条云:“抱枕昼眠,非伤春即病酒;挑灯夜坐,不候约便思人。”第31条云:“约以明朝,定知有客;问乎昨夜,决对无人。”流露出对妓女的同情与惋惜心理。

  《明代嫖经》是充满矛盾的:嫖妓宿娼本来是买卖关系,却提倡双方要以情为重;嫖妓本来是不大道的,却提倡人道主义精神;嫖妓本来是男子压迫与玩弄女子的典型表现,却又提出女人也是人,在人格上、爱欲上男女平等。这种种矛盾反映出当时社会生活中的现实矛盾,不少人在相互矛盾的思想下生活与彷徨。还应指出的是,嫖经之类的作者、支持者与拥护者大都是程朱理学、封建礼教的叛逆者,他们对礼教、对官场科场彻底失望,于是玩世不恭,把经书看得一钱不值,针对明代统治者把《四书》、《五经》以及程、朱等人的注疏作为科举考试内容的现实情况,故意依样画葫芦,为风月界作《嫖经》,也逐条加以注疏,这也是对当时官场科场及封建礼教的一种嘲弄与讽刺。

  五、妓女的爱和哀

  《明代嫖经》中有一点是说得对的,妓女也是人,她们也有正常人的情感、向往与追求,她们自叹堕入烟花,命运多舛,总希望能找个如意郎君,落籍从良,有正常的婚姻与家庭生活。“虽然日逐笙歌乐,常羡荆钗与布裙”,这可以说是历代妓女的普遍心理,明代妓女也不例外。

  这方面比较典型的例子是董小宛。她名董白,一字青莲,天资巧慧,容貌娟妍,以后为冒辟疆的侧室,勤俭持家,孝姑爱夫,共同生活了9年后,以劳瘁死。冒辟疆作《影梅庵忆语》二千四百言以哭之,家人和亲友都哀悼不胜。《影梅庵忆语》云:“姬在别室四月,荆人捞之归。入门,吾母太恭人与荆人见而爱异之,加以殊眷。幼姑长姊,尤珍重相亲,谓其德行举止,均异常大,而姬之侍左右,服劳承旨,较婢仆有加无已。烹茗剥果,必手进。开眉解意,爬背喻痒。当大寒暑,必拱立坐隅,强之坐饮食,旋坐旋饮食旋起,执役拱立如初。越九年,与荆人无一言枘凿。”这是董小宛从良后与冒辟疆一家的家庭关系。《影梅庵忆语》又云:“余每课两儿文,不称意,加夏楚,姬必督改之,改削成章,庄书以进,至夜不懈。至于视众御下,慈让不遑,咸感其惠。”这是董小宛教育子弟、管理家务的情况。《影梅庵忆语》还说到冒辟疆几次大病,全赖董小宛侍候照顾,例如有一次大病150天,“此百五十日,姬仅卷一破席,横陈榻旁,寒则拥抱,热则披拂,痛则抚摩;或枕其身,或卫其足,或欠身起伏,为之左右翼。……鹿鹿永夜,无形无声,皆存视听。汤药手口交进,下至粪秽,皆接以目鼻,细察色味,以为忧喜。日食粗粝一餐,吁天稽首外,唯跪立我前,温慰曲说,以求我之破颜。余病失常性,时发爆怒,诟谇之至,色不稍忤,越五月如一日。每见姬星靥如蜡,弱骨如柴,吾母太恭人及荆妻怜之感之,愿代假一息。姬曰:“竭我心力以殉夫子,夫子生而余死犹生也。’”

  董小宛的这几句话,体现出她对冒辟疆的深厚感情。有些妓女的这种深厚感情,救了男方或救了男方全家,这样的事例是不少的:

  明末名妓柳如是嫁给名士钱谦益后,两情甚悦。明亡后,柳劝钱说:“是宜取义,全大节,以副盛名。”钱面有难色,柳夺身跳池,被人抢救才没有死。以后,钱谦益病故,族人要瓜分钱的财产,聚众大闹,钱的长子孙爱吓得躲起来了。柳如是挺身而出,几经斡旋,终不成功。以后,柳和钱生前所亲的亲戚和门人作了布置交待,再有族人来家大闹时,闭门上吊自尽,壁上留书曰:“并力缚贼党,然后报之官。”家人尽出急缚族人,柳女鸣之官,邑令以其事上报,置群凶于法,从而保全了钱谦益的全家。

  明代还有个叫戴纶的,客居京师,和一个妓女邵金宝关系很好。后来戴因事牵连入狱,由于亲人都在千里之外,在狱中无人照顾,就叫人以三千金交邵,托邵以此钱接济他一些衣食,如果他死在狱中,这钱就全归邵所有了。邵一方面以这笔钱接济戴的衣食,另一方面以余钱、并想方设法以其它钱结交贵公子,借贵公子之力竟使戴纶出狱。戴以后官建昌游击,而邵竟还了戴四千余金。戴对邵感德不尽,共同生活在一起。戴的妻子从家中来,对邵委身下拜说:“我的丈夫陷于灾难之中时,我未能出力,而是你作为一个妓女在出力。我很惭愧,我不能再做他的妻子了,我走了。”于是垂涕而别。

  当然,在明未大乱,国破家亡的时候,也有一些妓女深明大义,以身殉国。例如有一个苏妓,当京师陷落、崇祯帝自缢身死后,和所熟悉的嫖客谈到殉国事,这些嫖客还笑话她。有一天晚上,妓与一些嫖客泛舟太湖,皎月当空,妓对国事反复嗟叹,乘人不备,竟投湖而死。至于戏曲《桃花扇》所载名妓李香君痛斥过去的恋人侯方域变节投清的故事,则是人所共知的了。

  以上这些侠骨柔情、大义凛然、苟利家国、生死以之的妓女,是令人敬仰的。同时,有更多的妓女的不幸遭遇,就令人扼腕叹息,哀之伤之了。

  一种是不能从其所爱,结果以身殉情。例如明代宣德间河南妓女刘盼春爱上周子敬后拒不接客,在鸨母的强逼下,最后自杀殉情。成化间金陵妓杨玉香和林景清一见交欢,恨相见之晚。居数月而别,杨誓洁身以待,达6年之久,最后因相思成疾而殒。

  另一种是所托非人,即如霍小玉式的“我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负心若此”。如小说《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写明代名妓杜十娘久有从良之志,因而在7年间积攒下万金而无人知晓,她爱上了太学生李甲后,设法落籍,与李同赴杭州。李甲并不知道她有万金之财,途中为贪千金之利,竟把她负心背情地卖给了孙富。杜十娘内心无比痛苦,无比悲愤,但同时又非常镇定。凌晨她即起身挑灯梳洗,盛妆打扮,到了天明又催李甲快去成交,待孙富将白银一千两送给李甲时,她还亲自验看。接着当着众人一层层地打开自己的百宝箱,将价值万金的珠宝首饰一一投入江中,并痛斥李甲忘恩负义,最后怀抱百宝箱,投江而死。她的爱情与理想都破灭了,于是她以牺牲自己的万金和生命作了最后的抗争。这虽是一篇小说,但冯梦龙是本于《九籥集·负情侬传》而作,当是有现实生活作为依据的。

  在明代妓女中还有一个陈圆圆,在明末的政治风云中似乎起了重要作用。陈圆圆是一代名妓,人云“声甲天下之声,色甲天下之色”,先为崇祯妃之父田畹所得。那时,社会大乱,李闯王的起义军直逼京师,清军又虎视眈眈,即将挥师入关。崇祯帝急令吴三桂守山海关,重兵在握,有举足轻重之势。当时,田畹惧身家安全,要得到吴三桂的帮助,吴以得到陈圆圆为条件,田畹无可奈何地答应了。那时,崇祯促三桂出关,吴三挂的父亲吴骧担心吴三桂载陈同行受帝责备,将陈留府第。吴三桂离京不久,闯王攻占了京师,俘虏了吴骧、陈圆圆一家,并命吴骧写信招降吴三桂。吴三桂接信后,本来答应归顺闯王,后来听说陈圆圆为闯王所夺,勃然大怒,拔剑斫案,誓与起义军不两立,并与清军联系,合攻起义军。当时闯王的军队猝不及防,两面受敌,形势迅速逆转。于是杀吴骧及其全家30余人,弃陈圆圆,向西败退。后来,起义终于失败,清军夺取了天下。

  对于此事,后人议论颇多。吴梅村《圆圆曲》中的“痛哭三军皆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即是指此。后人多认为,如无陈,三桂得吴骧书,必然与闯王合,而无乞师清庭的举动,清军也不能长驱入关,中原战乱还不知鹿死谁手,清人统治中国,也许不能成功,那么,300年的历史就要重写了。其实,这种看法,把历史的转折归因于一个女人,是违反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的。闯王起义军的最终失败,根本原因不在于敌对力量的强大,而在于内部的纷争、腐化,在于农民革命的不彻底性。而吴三桂的降清,根本原因在于他是一个动摇分子、投机分子,正在不断地窥测方向,陈圆圆事最多是一根导火索而已。过去有些人常把历史的兴衰、朝代的更迭归因于一个女子,如商纣之覆罪在妲己,夏桀之亡罪在褒姒,安史之乱罪在杨玉环,而清军得以入主中原的关键又在于陈圆圆这么一个妓女。应该说,这些看法是不正确的。

  六、花柳病的确诊

  花柳病即性病,目前称之为性传播疫病,古人认为这是寻“花”问“柳”之病,自然和嫖妓、乱交有很大关系。这种病从史籍看来,是久已有之,但限于科学发展水平,不太肯定也不太明确,只有个别医家的笼罩着神秘色彩的处方与医疗记录。直至明代,对此才有个较广泛而更明确的说法与诊断。

  在史籍上,较早有对花柳病医治记载的是华陀。华陀是东汉沛国谯县(今安徽亳县)人,中国历史上杰出的医学家,后被曹操所杀。他在狱中时将他医药方论的著作烧毁,但《华氏中藏经》将华陀学术保存了下来。1920年在安徽亳州藏书家姚氏墨海楼的故纸堆中发现了年代久远的《华陀神医秘传》手写本,经考证确非伪托之作,其中有15种治花柳病的处方,而且记载了前阴溃烂、脱落、鼻柱将落这些可怕的症状,而华陀能治愈它,“即已脱落者,亦能重生”,实在令人惊叹。

  汉朝以后,在治疗花柳病方面也陆续有些记载。例如,隋巢元方《病源候论二十四·花瘘候》云:“风湿容于皮肤,与血气相搏,其肉突出,如花开状。”《病源候论二十五·诸恶疮候》云:“初生如饭粒,破则血出,生恶肉有根,肉出反散如花,诸恶疮久不瘥者亦然。”唐王焘《外台秘要》引《素女经》说:“七伤之情,不可不思。第六之忌,新息沐浴,头身发湿,举重作事,流汗如雨。以合阴阳,风冷必伤。其腹急痛腰脊疼强。四肢酸疼,五脏防响。上攻头面,或生漏沥,云出《古今录验》二十五卷中。”唐孙思邈《千金要方》云:“交合事,蒸热得气,以菖蒲末白梁粉敷合,燥则湿痛不生。”又说:“治阴恶疮,以蜜煎甘草末涂之。”宋窦汉卿《疮伤经验全书》云:“霉疮由于与生疳疮之妇人交合薰其毒气而生。”

  以上论述中的所谓“四肢酸痛,上攻头面”,其现象类似梅毒。所谓“恶疮久不痛”,也可能是梅毒的萌芽。而窦汉卿所云“霉疮由于与生疳疮之妇人交合薰其毒气而生”,更是把这种病与性交联系在一起了。但是,在这些古书上都没有明确提出这是性病、花柳病,而是往往把所谓恶疮与风疠相混。

  在这个问题上,古书上也提出一些个案可供分析,例如:

  齐武平时,梁州薛河寺僧远为,性疏诞,不修细行,好逐流荡,欢宴为任。眼边有乌点,洗拭之,眉毛一时随手落尽。

  消渴连年,累有相如之患。迄于大渐,遂如范增之疾。桐君对药,分阙神明。李柱倚医,更无方技。铭云:“梧桐茂苑,杨柳娼家。千金回电,百日流霞。凋零倏忽,凄怆荣华。河阳古树,金谷残花。”

  潘炕嬖美妾解愁,遂风恙成疾。

  刘贡父晚年得恶疾,须眉堕落,鼻梁断坏,怆感惭愧,转加困剧而毙。

  元丰六年十月十二夜,有得风疾者,口不能言,死生之争,有甚于刀锯木索者,知其不可救,默为祈死而已。”

  以上这些症状,都和花柳病类似,而且从记载看来,和性生活也有密切关系。据考征,前面《东坡志林》所述,也是刘贡父的事情,贡父兄刘敞知永兴军,亦惑官妓茶娇得惊眩疾,那么这些病是花柳病的可能性就更大了,但是,目前还未发现有任何资料对此作过明确的诊断与记载。

  可是,到了明代,这方面的提法就很明确了。例如嘉靖二十三年(公元1545年)出版的俞辨《续医说》“萆薢土茯苓条”云:“弘治(明孝宗年号)末年民间患恶疮,自广东人始。吴人不识,呼为广疮,又以其形似,谓之杨梅疮。若病人血虚者,服轻粉重剂,致生结毒,鼻烂足穿,遂成痼疾,终身不愈云。”万历十八年(公元1588年)出版的李时珍《本草纲目》卷十八“土茯苓下集解”云:“土茯苓,楚蜀山菁中甚多蔓生,昔人不知用此,近世弘治正德(明武宗年号)间因杨梅疮盛行,率用轻粉药取效。毒瘤筋骨,溃烂终身。至人用此,遂为要药。”又云:“杨梅疮古方不载,亦无病者。近时起于昘表,传及四方。盖昘表风土卑炎,岚瘴薰蒸,饮啖辛热,男女淫猥,湿热之邪,积蓄既深,发为毒疮,遂致互相传染,自南而北,遂及海宇云。”

  在我国古代医书中,最早对梅毒等花柳病有明确记载的,当推以上这两部书。但是,在明代医书中,对梅毒论述最详而最精的,当推陈司成九韶所著的《霉疮秘录》。此书在崇祯五年(公元1632年)出版,比前述两部书晚了半个世纪以上。其“自叙”中说:

  往余弱冠,与友人某某者同试虎林。彼狎邪青楼,而余畏不敢从,彼以为迂也。北归未几,友卧病,心知有所中也,不敢彰其言,私倩余商榷。余发先王父遗书,及检各家秘授合治之,乃瘥。居无何,余食贫,而家且圮,遂弃去经生,业长桑君之术,于是考素难究针炙老人带下婴儿三科,既而浪游三吴间,参仿遇有剩病则搜奇别怪以瘳之,今二十年矣,无药不愈,更见公子王孙,一犯其毒,终为废疾。嗟嗟,方书不言,言亦不悉,余甚愍之。因察天时、气运、病原、传染、嗜好,或问,爰及治验方法,类成一帙名曰《霉疮秘录》,非敢以立言自任,聊补后人所未发耳。

  在该书的“总说上”又说:

  余家世业医,自高祖用和公至不佞,已八世,方脉颇有秘授。独见霉疮一症,往往处治无法,遂令膏梁子弟,形损骨枯,口鼻俱废,甚则传染妻子,丧义绝育,深可怜惜。于是遍访专门,亦无灼见。细考经书,古未言及。究其根源,始于午会之末,起于昘南之地,至使蔓延通国,流祸甚广。

  又说:

  或问霉毒为患自何时乎?曰昘南之地,卑湿而暖,霜雪不加,蛇虫不蛰,凡污秽蓄积于地,一阳来复,湿毒与瘴气相蒸,物感之则霉烂易毁,人感之则疮疡易侵。更逢客火支煎,重虚之人,即得此病。故谓之杨梅疮。

  又说:

  此症有谓杨梅疮,有谓棉花疮,有谓砂仁疮,名状不一者何也?曰:毒之相感者一气也,脏之见证者各异也。如霉疮有赤游紫瘾,如疯,如疹,如砂仁,如棉花,如鼓钉,如烂柿,如杨梅或结毒破烂孔窍,名状不一;大约似杨梅者多半,故曰杨梅疮。皆以形名,所以不一也。

  综合以上各家学说,所述病状当为梅毒无疑,而各家又都认为此病始自昘南一带,其原因一是该地的自然环境湿热瘴蒸,二是“男女淫猥”,社会风气不好。但是可能还有第三个原因,就是外来的影响。历史记载,欧洲人最先来华通商的为葡萄牙人,明正德十一年(公元1516年)有个名叫伯斯特罗的葡萄牙人以航船来广东,这是第一次试航。到了第二年,又有个名叫孚那安德来德的葡萄牙人率船8艘,泊于澳门西南的上川岛,要求通商;明政府允其率船两艘,航行广东,这是欧洲国家和中国直接通商之始,以后,中外通商往来就日益频繁了。按我国古书记载,梅毒在明孝宗宏治时发生,至明武宗正德年间蔓延发展,可能和中外通商来往也有一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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