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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补图注卷十上 - 华阳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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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补图注卷十上

  先贤士女总赞论
  (旧各本标目同。祇六字。并一般习呼为《先贤志》。兹据《序志》补论字。)
      一

  含和诞气,人伦资生。必有贤彦,为人经纪,宣德达教,博化笃俗。故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品物焕炳,彝伦攸叙也。益梁,爰在前代,则夏勋配天,而彭祖体地。及至周世,韩张本作朝。服将命,蔓子忠坚。然显者犹鲜。岂此下当有惟字。原省。国史简阙,亦将分以秦楚,希预华同。自汉兴以来,迄乎魏晋,多士克生,髦俊盖世。恺元之畴,感于帝思。于是玺书交驰于斜谷之南,束帛戋戋于梁益之乡。或迺龙飞紫阁,允陟璇玑。亦有盘 钱、刘、李、《函》作磐。桓利居,经【论】纶廖本与顾观光记作论。钱、张、刘、李、《函》本同《蜀志》作纶。皓素。其耽怀道术,服膺六艺,弓钱本作空位。刘、李、《函海》本作翘。《函海》注云:“翘字原本阙,刘、李本有。”张本、廖本与顾观光记并作弓。车之招,旃旌之命,征名聘德,忠臣孝子,烈士贤女,高劭足以振玄风,贞淑可以方苹蘩者,奕世载美。是以四方述作,来世志士,莫不仰高轨以咨咏,宪洪猷而仪则;擅名八区,为世师表矣。故《耆旧》之篇,较美《史》、《
汉》。而今志,州部区别,未张本作殊。可总而言之。用敢撰约其善,为之钱写本脱之字。述赞。因自注解。甄其洪伐,寻事释义,略可以知其前言往行矣。张本此下有“蜀、广汉、犍为、汉中、梓潼五郡士女二百零三人题”及赞文;如《后贤志》例,较他本多三百四十五行。详注释。

      二

  【蜀都士女】“都”,钱、刘、张、李、《函》本作郡。此题,常氏原着所必无。乃传钞所加。

  【严】〔庄〕钱、张、《函》、廖、浙剜补本作严。刘、李本作庄。下同。平恬泊,皓然沈冥。此上赞庄君平,八字,原为正文,大字。此下,为本注,原双行小字。兹依宋椠进为大字。下各目同。【
严】〔庄〕遵,字君平,成都人也。雅性澹泊,学业加妙。专精《大易》,耽于《老》《庄》。常卜筮于市,假蓍龟以教。与人子卜,教以孝。与人弟卜,教以悌。与人臣此臣,指奴仆、隶从与官属、吏役之属。卜,教以忠。于是风移俗易,上下兹和。日阅【人】钱、刘、李、《函》本无人字。廖、浙与顾观光本有。兹删。阅,治事之数也。 得百钱,则闭肆下帘。授《老》《庄》,着《指归》,着《老庄指归》。省老庄二字。为 “道书”之宗。杨廖本作杨,下同。他各本作扬。雄少师之,称其德。指《法言.问明篇》。赞蜀庄文。详在注释。杜陵李强为益州刺史,谓雄曰:“吾真得君平矣。”雄曰:“ 君但可见,不能屈也。”谓不可能引为从事、掾属。强以为不然。至州,脩礼交遵。遵见之。强服其清高,而不敢屈也。叹曰:“杨子云真知人也。”年九十卒。雄称之曰:“不慕夷,即由矣。明本《法言》作:“不募由,即夷矣。”谓许由与伯夷也。不作苟见,不治苟得,久幽而不改其操,虽随今《法言》讹作隋。和何以加诸。”上一百九十三字,原作小字夹注。上承赞文。宋以来刻本进为大字,空格续赞语下,低一格排。下同。赞文长短并顶格。兹改赞文低格,仍进注文大字,空格续赞语。以下各条同式。

  仲元抑抑,邦家仪形。形,读如型。 李弘,字仲元,成都人。少读《五经》,不为章句。处陋巷,淬励金石之志。威仪容止,邦家师之。以德行为郡功曹,一月而去。子赘,以见辱杀人。太守曰:“
贤者之子必不杀人。”放之。今按:太守欲弘自证其罪也。赘自以枉语家人。弘遣亡命。太守怒,让弘。弘对曰:“赘为杀人之贼。明府私弘枉法。君子不诱而诛也。石碏杀厚,《春秋》讥之。孔子称父子相隐,直在其中。弘实遣赘。”太守无以诘也。州命从事。常以公正,谏争为志。杨子云称之曰: “李仲元为人也,不屈其志,《法言》作意。不累其身。不夷不惠,可否之闲。见其貌者,肃如也。观其行者,穆如也。闻其言者,愀如也。非正不言。非正不行。非正不听。吾先师之所畏。”《法言.渊骞篇》文。详注释。

  子云玄达,焕乎弘圣。 杨钱写本作扬。雄,字子云,成都人也。少贫,好道。家无担《汉书》卷八十七引雄《法言.自序》文作儋。石之储,十金之费,雄《自序》文作:“家产不过十金。”而钱写本无而字。晏如也。好学,不为章句。初慕司马相如绮丽之文,多作词赋。车骑将军王音,成帝叔舅也,召为门下史。荐待诏。上《甘泉》、《羽猎赋》,迁侍郎,给事黄门。雄既升秘阁,以为:“辞赋可尚,则贾谊升堂,相如入室。武帝读《大人赋》,飘飘刘本作●。然有凌钱、刘、李、《函》本俱作凌。云之志;不足以讽谏。”乃辍其业。以经莫大于《易》,故则而作《太玄》。传莫大于《论语》,故作《法言》。史莫善于《苍颉》,故作《训纂》。箴谏张本无谏字。莫美于《虞箴》,故作《州箴》。钱写本无此上十一字。赋莫弘于《
离骚》,故反屈原而广之。典莫正于《尔雅》,故作《方言》。初与刘歆、王莽、董贤同官,并至三公,雄历三帝,独不易官。年七十一卒。自刘向父子、桓谭等深敬服之。其玄渊源懿,钱、刘、《函》、浙本作“玄源渊懿”。此依廖本。按文当作“渊深源懿”。后世大儒张衡、崔子玉、宋仲子、王子雍皆为注解。吴郡陆公纪尤善于玄,称雄圣人。雄子神童乌,七岁预雄《玄》文。年九岁而卒。

  林生清寂,莫得而名。 林闾,字公孺,临邛人也。善古学。古者,天子有輶车之使,自汉兴以来,刘向之徒但闻其官,不详其职。【职】廖本衍。他本无。惟闾与【严】〔庄〕君平知之,曰:“此使考八方之风雅,通九州之异同,主海内之音韵,使人主居高堂知天下风俗也。”扬雄闻而师之,因此作《方言》。闾隐遯,世莫闻也。

  泛乡忠贞,社稷是经。进贤为国,稽考钱、刘、李、《函》作考。典刑。型义通。爱莫助之,身殒朝倾。 何武,字君公,郫人也。初以对策甲科,为郎。历扬、兖州刺史,司隶校尉,京兆尹,清河、楚、沛太守,廷尉,御史大夫。成帝初具三公,拜大司空,封汜乡侯。为人忠厚公正,推贤进士。在楚致两龚;在沛厚两唐;临司隶,致茂林何并;居公位,进辛庆忌;皆世名贤。临州郡,虽无赫赫之名,及去,民思之。才虽不及丞相薛宣、翟方进,而正直过之。哀帝即位,以朱博、赵玄为公卿,用事,免官。谏大夫鲍子都亟言讼之。丞相王嘉亦以为慨。帝复征武为御史大夫,徙前将军。时大司马新都侯王莽避帝外家丁,傅氏逊位,亦以列侯见征。哀帝诏博举太常,莽从武求举。武以莽奸人之雄,不许。哀帝崩,王太皇太后,莽姑也,即日引莽入,收大司马董贤印绶,诏举大司马。丞相孔光等逼王氏,皆举莽。武与左将军公孙禄谋曰:“莽五父世朝,权倾人主,必危刘氏。”乃举禄。禄亦举武。太后不从,用莽为大司马。莽讽有司劾奏,皆免。武就国。后莽浸钱、刘、李、《函》、浙本作寖。此从廖本。盛,遂为宰衡、安汉公。欲图篡汉,惮武与其叔红阳侯王立不从,元始三年,因吕宽、吴章事,槛车征武。武自杀。众咸冤之。莽欲厌众心,谥武曰刺侯。子况嗣。平帝崩,莽因居摄。后僭王廖本注云:“当作真。”位。

  叔文播教,变《风》为《雅》。道洽化迁,我实西鲁。 张宽,字叔文,成都人也。蜀承秦后,质文刻野。太守文翁遣宽诣博士。东受《七经》,还以教授。于是蜀学比于齐鲁。巴、汉亦化之。景帝嘉之,命天下郡国皆立文学。由翁唱其教,蜀为之始也。宽从武帝郊甘泉、泰畤,过桥,见一女子裸浴川中,乳长七尺,曰:“知我者帝后七车。”适得宽车。对曰:“天有星主祠祀,不齐洁,则作女令见。”帝感寤,以为扬州刺史。复别蛇莽之妖。世称云七车张。作《春秋章句》十五万言。

  长卿彬彬,文为世矩。 司马相如,字长卿,成都人也。游京师。善属文。着《子虚赋》而不自名,武帝见而钱写本脱而字。善之,曰:“吾独不得与此人同世。”杨得意对曰:“臣邑子司马相如所作也。”召见相如,相如又作《上林赋》。帝悦,以为郎。又上《大人赋》以风谏,制《封禅书》,为汉辞宗。官至中郎将。世之作辞赋者,自杨《函海》本作扬。雄之徒咸则之。

  王钱、《函》、廖、浙本与顾观光本并作王。刘、李本作子。当作王。渊艳丽,蔚若华圃。 王褒,钱写作□,他处同。 字子渊,资中属犍为郡。人也。以高才文藻侍宣帝。初为〔益州刺史〕依《汉书.褒传》补。王襄作《乐职钱写讹赋。中和颂》。本传作《中和乐职宣布诗》,颜师古注曰:“中和者,言政治和平也。乐职者,言百官各得其职也。宣布者,风化普洽,无所不被。”宣帝【时】〔征之。上《圣主得贤臣颂》。〕依《褒传》补。又上《甘泉》、《洞箫赋》。帝善之,令宫人诵之。为谏大夫,卒。

  子山翰藻,遗篇有【厚】〔序。〕廖本注云:“当作序”。今按:厚古文与序字易混。杨序,《后汉书》亦讹作厚。序,“叙陈书旨”。有序,谓有人为之作注,如《书序》、《诗序》也。 杨终,字子山,成都人也。年十三,已能作《雷赋》,通屈原《七谏》章。【
后坐太守,徙边,作《孤愤诗》】。按 “徙边”谓谪徙北地,见《后汉书》。又此十字当后移。明帝时,与班固、贾逵并为校书郎,删《
太史公书》为十余万言。作《生民诗》。〔后坐太守徙边,作《孤愤诗》。〕上十字当移在此。 〔章帝东巡〕据《后汉书》补。又上《符瑞诗》十五章。制《封禅书》。〔免还乡里。〕依《后汉书》补。着《〔春秋〕廖本注云:“当有春秋二字,见《后汉书》。”外传》十二卷,《章句》十五万言,皆传于世者。

  少迁猛毅,垂勋三邦。 陈立,字少迁,临邛人也。成帝时,□柯李本作□。有乱,〔大〕依《汉书.西南夷传》补。 将军王凤荐立为太守,克平祸乱。徙守巴郡,秩中二千石,治有张本有作行。尤异。又徙天水太守,为天下最,天子赐黄金四十斤。钱写作“筋”。入为左〔曹〕卫〔将军〕、护军〔都尉。〕《函海》注云:“李本作护卫,此改正。”兹并依《汉书》补五字。

  世公赋政,祥瑞来同。 王阜,字世公,成都人也。太守【弟】〔第〕五伦察举孝廉,为重泉令,有鸾鸟集于文学十余日。迁益州太守,神马出滇池河,甘露降,白乌见,民怀之如父母。

  猗欤文父,叡发幼童。德澹读如赡。会稽,道崇辟雍。 张霸,字伯饶,谥曰文父,成都人也。年数岁,以已字通。知礼义。【诸生孙林、刘固、段着等宗之,移家其宇下。】十六字当下移。启母,求就师学。母怜其稚。对曰:“饶能。”张本有小注七字云:“《汉传》云:我饶为之。”故字伯饶也。〔治《严氏春秋》。〕依《范史.霸传》补。 〔诸生孙林、刘固、段着等宗之,移家其宇下。〕依《范史》移。为会稽太守,拨乱兴治。立文学,学徒以千数,风教大行,道路但闻诵声。百姓歌咏之。致达名士顾奉、公孙松、毕海、胡母官、万虞先、王演、李根皆至大位。在郡十年,以有道征拜议郎。迁侍中。遂授霸五更,尊礼于文廖本注云:“当作大。”学。年老卒,葬河南。张本此下尚有“梁县 ”二大字,及“按《后汉书》霸子楷、孙陵、玄,各有传”十三小字注。

  少府委□,刘、李本作迡。钱、《函》本作迟。廖与顾观光本作□。作卿作师。 赵典,字仲经,成都人也。太尉戒【孙】〔子〕《
函海》注云:“惠校改子。”廖本注云“当作子”。兹依《后汉书》改。也。与颍川李膺等并号八俊。三为侍中,自乐,依《范书.典传》当作:“一为侍中,五居卿位,隐约自乐。”禄俸施贫。方授国师,未拜,病卒。张本有小注云:“按《东汉.典传》,典为戒子。《
谢承书》:典为戒私子。”

  何、杨研神,贯奥入微。 何英,字叔俊,郫人也。杨由,字哀侯,成都人也。二子学通经、纬。

  英着《汉德春秋》十五卷。孙汶,字景由,亦深学;初征,上日食,蚀字通。盗贼起,有效,为谒者;京师旱,请雨,即澍。迁犍为属国。着《世务论》三十篇,卒。杨由为太守廉范文学,范称能治。由言:“当有刘、李本作存。贼发。”顷之,广柔羌反,寇杀长姚超。乡人冷丰齎酒侯之,值刘、李本作傎。客未内,读如纳。字当从入。由为知其多少。又言:“人当致果,其色赤黄。”果有送甘橘者。大将军窦宪从太守索《云气图》,由谏莫与,寻宪受诛。其明如此。着书十篇而卒。

  司农刘本作司徒。明允,国宪是维。 任昉,字文始,成都人也。初为叶令,治奸贼七十余人。迁梁相,尚书令。清身检下。大将军梁冀惮之。出为魏郡,徙平原,岁出租税百万。冀诛,复入为尚书令,司隶校尉,迁大司农,卒。弟恺,徐州刺史,亦有治名。昉父循,字伯度,为长沙太守,得其父,时为五官,事在精通也。

  翁君美秀,牧【后】〔后〕旧作后。廖本注云:“当作后。”今按:宋刻古籍中,多有讹后为后者。寤机。 何霸,字翁君,司空武兄也。为郡户曹。刺史王尊将之官,移诸郡不得遣迎。太守唯。霸白宜往。太守遣霸。尊大怒。霸对曰:“太守遣霸,非脩敬也,以去京师久,迟知朝廷起居耳。”尊遽下车,持节对之。因奇霸容止,辟为别驾。举秀才,为属国中郎将。

  弟〔显,〕旧本原脱显字,作空位。旧校小注有“阙名”二字。张本无,作“弟显”。廖本注云:“按当作显,见《目录》。旧校失考也。” 颍川太守。兄弟五人皆有名。

  伯骞推贤,求善如饥。 柳宗,字伯骞,成都人也。初结九友共学,号九子。及为州郡右职,务在进贤。拔致求次方、张叔辽、王仲曾、殷智孙等,终至牧守。州里为谚曰:“得黄金一笥,不如为伯骞所识。”举茂才,为〔美〕阳【夏太守】〔令。〕原作“阳夏太守”。按《汉志》,无阳夏郡。廖本注云: “当依《目录》作美阳令。”兹改。

  文侯颙卬,音昂。李本误作仰。 极位台衡。 文侯按:此称其谥也。《后汉书.赵典传》:“父戒,为太尉。桓帝立,以定策,封厨亭侯。”赵戒,字志伯,少府典【祖】〔父〕《后汉书》引《谢承书》曰: “典,太尉戒之叔子也。”旧刻各本作祖。当依上改文作父。也。父定,赵戒之父,典之祖也。以游侠称。戒,顺、桓帝之世历司徒,太尉,登特进。屡居公辅,免忧患于钱写本无此于字。无刘本作无。妄之世。告归于蜀,薨家。钱写本无家字。唐百川校笺云:“二字无。”

  太尉颉颃,志振颓纲。 赵谦,字彦信,戒孙也。历位卿尹,初平元年,为太尉。时董卓秉政,欲迁天子长安。谦与司空荀爽固谏,卓不听;以为车骑将军,奉大驾西幸,封洛亭侯。拜司隶校尉。忤卓指免。讨白波贼有功,封〔郫〕廖本注云:“当有郫字。”侯,进司徒。免,拜尚书令,太仆。三年薨,谥曰忠侯。

  司徒继踵,僶俛权横。《函海》、王、李、何等本作衡。 赵温,字子柔,谦弟。以侍中与此下廖本注云:“当有大驾二字。” 〔帝〕同辇西迁,封江南亭侯。兄亡。初平四年拜司空。未期,进司徒,当世荣之。时车骑将军李傕与董承、张济等争权,数迁移天子。温以书切责于傕。天子闻,为钱写本无为字。寒心。寻曹公入,徙天子都许,政出诸侯,礼待温,居公位十五年。建安十三年薨。张本无薨字,移赞文,迳以年字连下条董卓字。

  犹操道柄,董、李是让。原当以此与赵谦、赵温两赞衔接。旧刻随注隔断。兹从其式。  让,责也。张本移赞,并删此三字。董卓、李傕凶擅,谦、温干张本作平。之。初,文侯与李固、胡广议立清河王蒜,而〔梁〕各本旧无梁字,当有。冀欲立蠡吾侯。【赵】戒胁而从之,使李固枉死。君子以为,卓、傕之恶,甚于梁冀。谦摩卓之牙,温弄傕之爪,虽逼权势,以道陈训,贤其祖远矣。

  侍中授命,分节亦当读如以。彰。 常洽,字茂尼,江原人也。自荆州刺史迁京兆尹,侍中,长水校尉。以兵卫大驾西幸。傕等作难,常侍卫天子张本无天子二字,改作守字。左右。为傕所煞。钱、廖本作煞。张、刘、李、浙本与顾观光校勘本作杀。下同。

  蛮夷猾扰,倡乱南□,钱、张、刘、李、《函》本作疆。廖、浙、顾观光本作□。子恭要传,丑秽于攘。 杨竦,字子恭,成都人也。【永】〔元〕廖本注:“当作元。”兹改。 初中,越嶲、永昌夷反,残破郡县,众十万余。刺史张乔以竦勇猛,授从事,任平南中。竦先以诏书告喻。不服,乃加诛。煞虏三万余人,获生口千五百人,财物四千万。降夷三十六种。举正奸浊长吏九十人,黄绶六十人,南中清平。会被伤,卒。乔举州吊赠。列画东观。

  伯春、孟元,匡正时君。 张充,字伯春,李● ,张本作几。下同。字孟元,江原人也。充为治中从事。时刺史恃豪,每见从事,布席地坐,己自安高床上。充入合,不肯进。刺史寤,乃更礼从事。刺史辟公孙特、按,谓“赵特 ”。时惟赵氏有公。大姓犍为李威、桥稚充曹,… …旧校小注云“阙事节”。今按原有脱也。充事脱下文。●事脱上文。《耆旧传》久佚,无可查补。……时有水□,钱写本与顾观光文作灾。刘、李、《函》、廖、浙本作□。下同。伦谓蜀郡太守第五伦。受刺史指,以汉中斗平,不足表闻。●固争之。● 言当以表闻。 〔不听〕。后刺史至,与伦不平,求郡短,劾伦不言水□。●对以“诏书:上□异不得由州。”伦迁司空,辟●掾。此下旧校小注云:“●,居希切。《说文》:微也,殆也。●古字,今作几。”各本皆有。李本在书头。钱写本误“殆也” 为“殆出”。

  杨、罗为令,钱、张本作小。《函海》注云:“原误小,刘、李本作令。”遗爱在民。此下,钟本误有州字,相连。 杨班,字仲桓,成都人也。罗衡,字仲伯,郫人也。俱师征士何【初山】〔幼正。〕名苌,见《士女目录》。廖本注云:“按,初山当作幼正。《后汉书.杨序传》注:何苌幼正是也。”查今本《后汉书》无此注。文在本书《广汉士女.杨序赞》注也。兹据改。班为不韦、茂陵令,治化浃洽。徙西城、阆中令。号时名宰。衡为万年令,路不拾遗,人家牛马皆系道边曰:“属罗公。”三府争辟。拜广汉长。二县皆为立祠。

  小伯温恭,预图息纷。 陈湛,字小伯,成都人也。历数县令,民皆怀服。钱、刘、李、《函》作之。州辟治中从事。广汉太守遣子诣州脩刘、李本作修。欢交。使君欲纳。湛谏:“不可失羔羊义。”使君从之。后有言州郡私《函海》作秋,并注云:“刘、李本作私。”交者,考之无得,乃明也。

  孟由至孝,遐叶睎钱、《函》作晞。《函海》并注云:“刘本误●。”钟本更误作郎。廖本作睎。风。 禽坚,字孟由,成都人也。父信,为县【史】〔使〕廖本注云:“当作使。”兹迳改。越嶲,为夷所得,传卖历十一种。去时坚方妊六月。生母更嫁。坚壮,乃知父湮没,鬻力佣赁。【求】字当作得。 〔得〕碧珠,以求父。一至【汉】〔南〕字当作南,说在注释。中,三出徼外,周旋万里,经此下当有时字。 〔时〕六年四月,突瘴毒狼虎,乃至夷中得父。父相见悲感。夷徼哀之。即将父归,迎母致养。州郡嘉其孝,召功曹,辟从事,列上东观。太守王商追赠孝廉。令李苾为立碑铭,迄今张本脱今字。祠之。

  仲昱唐百川《校笺》云:“当作种昱。”【勉】〔免〕师。仲昱〕,成都人也。少受学于严季后。季后为汶江尉,张本此下有书字。呼仲昱。仲昱许十月往。会夷反,断道。仲昱期于往,经度六七,钱、刘、李、《函》本作“经渡六千。”兹依廖本。几死。数年,卒得至汶江,为季后陈策,俱得免难。远近叹之。

  叔本慕仁。 任末,字叔本,【新】新字,唐人传钞衍。繁人也。与董奉德俱学京师。奉德病死,推鹿车送其丧。师亡,身病,齎棺赴之。道死。遗令敕子《后汉书.末传》作“敕兄子造。”载丧至师门,叙平生之志也。张本此下有小注云:“按本传,末子名造。”

  伯禽证将。 朱普,字伯禽,广都人也。为郡功曹。太守与刺史王冀有隙,钱、刘、李、《函》作隙。枉见劾。普诣新都狱,掠笞连月,肌张本作●。肉腐臭,恶张本无恶字。同张本有日字。死人,张本人字作以字,属下句。证太守无事。敕其子曰:“我死,载丧诣阙,使天子知我心。”事得情理,刘本无理字。普以烈闻。

  文寺代君。 李磬,字文寺,严道人也。为长谓严道长。章表主簿。旄牛夷叛,入攻县,表仓卒走。锋刃交至,磬倾身捍表。谓虏曰:“乞煞钱、刘、李、《函》本作杀。下同。我,活我君。” 虏乃煞之。表得免。太守嘉之,图象府庭。此下“在三义敦”赞二句与注当连。宋椠提行,兹仍其式。

  在三张本此赞未移。而脱“在三 ”二字。义接庭字。存注。又迳接下文“自高祖”句。 义敦,终始可称。合赞朱普李磬。 人生于三,事〔之〕依《汉晋春秋.霍弋传》文补。若一,君、父、师也。言人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普、磬可谓能终始也。

  炎光中微,巨、述僭乱。 炎,火光也。汉以火德王,张本移赞,并删上九字注文。自高祖至平帝十二世,国嗣三绝。平帝早崩。安汉公王莽字巨君,遂篡天子位,称新室皇帝。而茂陵公孙述,字子阳,为莽导江卒正,遂僭号于蜀。

  章、王刎首。 章明,字公孺,【新】繁人也。王皓,字子离,江原人也。明为太中大夫。莽篡位,叹曰:“不以一身事二主。”遂自煞。皓为美阳令,去莽归蜀。公孙顾观光本此下有述字。并注云:“依《御览》四百三十八补。”僭号,《太平御览》引此有“高之”二字。使使聘之。皓乃自刎,以头付使者。以上省遗命字。述惭钱写作惭。怒,诛其妻子。

  侯刚哭汉。 刚字直孟,【新】繁人也。为郎。见莽篡位,佯狂,负木斗,刘、李本作升。守刘、李本无守字。阙号哭。莽使人问之。对曰:“汉祚无穷,吾宁死之,不忍事非主也。”莽追煞钱、刘、李、《函》作杀。之。

  公卿绝脰,亦蹈节贯。 王嘉,字公卿,江原人也。为郎。去莽还,留张本无留字。廖本注云“当衍”。今按:非衍。谓当还江原,暂留成都也。蜀。公孙述先闭其妻子,使人征之。嘉闻王皓死,叹曰:“吾后之哉。”亦自煞。钱、刘、李、《函》作杀。述惭,贳张本作诛。其妻子。

  罗生美至,思济艰难。述方遂非,残彼贞干。 罗衍,字伯纪,成都人也。为述郎,说尚书解文卿、郑文伯,使谏述降汉,为子孙福。解、郑从之。述怒,闭二子于薄室六年。二子守志不回,遂幽死。衍卒钱、刘、李、《函》本二字误倒。察孝廉,征博士。

  刘主割据,资我英俊。鸿胪渊通,与道推运。 何宗,字彦若,钱、刘、李、《函》本作彦英。郫县人也。通经纬、天官、推步、图谶。知刘备应汉九世之运,赞立先主。为大鸿胪。方授公辅,会卒。

  君肃矫矫,颖类倬群。 何祇,字君肃,宗族人也。初,犍为杨洪为太守李严功曹,去郡数年,以《三国志.杨洪传》作已。字通。为蜀郡,严犹在官。祇为洪门下书佐,去郡数年,以为广汉,省太守字。洪犹在官。是以西土咸服诸葛亮之能揽拔秀异也。祇徙犍为太守,卒。

  辅汉朗钱写作郎。捷,刘本作●。服时之懃。刘、李本作勤。 张裔,字君嗣,成都人也。汝南许张本脱许字。文休称其才:“钟元常辈也。”为辅汉将军,丞相长史。丞相北征,居府统事,足食足兵。

  太常清密,邃远钩深。 杜琼,字伯瑜,成都人也。师事任定祖,钱、刘、李、《函》本作“任安,粗”,粗字下属。兹依廖本。浙本同。通经纬术艺。为太常。沈默慎李本作●。 密,称诸生之淳。

  休休众彦,殊涂钱、《函》本作途。同臻。金声玉振,蜀之球刘本作璆。琳。 休休,美也。众彦,言此四十三人也。《易》曰:“
殊涂同归。”百行齐致,贵于流光显称,扬名垂世。此四十三人者,虽立行不同,俱以垂美,如金玉之音器,为世名宝。

  述蜀郡人士。五字,钱、廖、浙与顾观光校勘记补本顶格。刘、李、《函海》本低二格。俱单行。

      三

  敬司穆穆,畅始玄终。 敬司,〔司〕依《目录》补司字。马氏女,五更张〔霸〕伯饶妻也。霸前妻有三男一女。敬司产一男。抚教五子,恩爱若一。霸卒,葬河南。敬司与诸子还蜀。疾病,遗令告诸子曰:“舜葬苍梧,二妃不从,汝父在梁,吾自在蜀,亦各其志。张本作至。勿违吾钱写本脱吾字。□旧各本作敕。字通。也。”遂葬蜀。子光超,禀钱写本作乐。母教,为聘士也。

  叔纪婉娩,【十】〔士〕按注文当作士。媛仰风。 叔纪,霸承上文,当作伯饶。女孙也。适广汉王遵,旧各本作尊。廖本依《目录》改作遵。至有贤训,事 张本脱事字。姑以礼。生子商, 钱写作●。海内名士。广汉周干、古朴、彭勰、汉中祝龟为作颂曰:“少张本作小。则为【家】〔室〕家当作室,说在注释。之孝女。长则为家之贤妇。老则为子之慈亲。终钱本此下有空位。温且惠。秉心塞渊。宜谥曰孝钱、刘、李、《函》各旧本作化。廖本作孝。明惠母。”

  公乘钟本误秉。氏张,张本倒作张氏。两髦义崇。 公乘会妻,广都张氏女也。夫早亡,无子。姑及兄弟欲改嫁之。张誓不许,而言之不止,乃断发割耳。养会族子,事姑张本脱姑字。终身。

  助陈抚孩,节笃分充。 助陈,临邛陈氏女,犍为杨凤珪妻也。凤珪亡,养遗生子守节。兄弟必欲改嫁,乃引刀割咽,宗族骇之,几死,遂全其义。

  二常茕茕,颓构《函海》本有讳笔。再隆。 元常、靡常,江原人也。张本无也字。元常,广都令常良女,适广汉便【敬】 此字有误,当阙之,说在注释。□ 宾,早亡。元常无子,养宾族子。父母欲嫁,乃祝刀誓志,此下当有脱文。而死。靡常,仲山女,适成都殷仲孙。家遭疫气死亡,惟靡常在。〔年〕十八。廖本注云:“此二字当在死亡下。读死亡十八,四字为一句。”今按:此说非也。“惟靡常在”,则非死亡十八。但脱“年”字耳。靡常时年十八,遭此而不改嫁也。收葬诸丧,养遗生子,立【美】〔义〕旧各本作美。兹改作义。说在注释。成家。

  纪常哀哀,精感昭融。 纪常,常侍【常】洽女,赵侯〔谦〕当补此字,以别谦、温与典。夫人也。父遇害〔在〕廖本无在,据他本补。长安,其【二】〔一〕廖本原作二,他本作一,审文意作一是。兄【皆】先没。钱写作殁。遣父门生翟旧各本作瞿。廖本作翟。登、张顺迎丧。时寇贼蜂起,昼夜悲哀。顺、登得将丧无恙还,时人皆以纪常精诚所感。

  贡罗誓志。 贡罗,郫罗倩女,景奇《函海》注云:“李本无奇字。惠校加之。”妻也。奇早亡,无子。父愍其年壮,以许同郡何诗。贡罗白书 钱写本与《函海》作昼。张、刘、李、廖、浙本作书。誓父,不还家。父使诗【乃】因下乃字衍。白州。州告县,逼遣之。罗乃诉州。刺史高而许之。

  玹何忘生。 玹何,郫何氏女,成都赵宪妻也。宪早亡,无子。父母欲改嫁。何恚愤自幽,【乃】字当衍。不食,旬日而死。郡县为立石表。

  昭仪殉身。 昭仪,【新】当衍。说在前注。繁张氏女,广汉朱叔贤妻也。贤为郡督邮。建安十九年,刘主围刘璋于成都,贤坐谋外降。璋以昭仪配兵。将见逼,昭仪自杀。三军莫不哀叹。

  二钱写本作三。姚见灵。 广柔长郫姚超二女,姚妣、饶,未许嫁,随父在官。值九种夷反,杀超。获二女,欲使张本脱使字。牧羊,二女誓不辱,乃以衣连腰,自沈水中死。见梦告兄慰曰:“姊妹之丧,当钱写脱“当”字。以某日至溉下。”慰寤哀愕。如梦日得丧。郡县图象府庭。

  峨峨淑媛,表图铭旌。 淑,善。媛,婉娩也。言此十二女,皆图象列传。述蜀郡列女。五字各本行款同前。

右《蜀郡士女赞》第一志古堂影刻题襟馆本讹作第十。他各本皆作第一。又此下,各本皆只空格。题襟馆本独另行低五格。兹仍旧本式。

  凡五十五人。此下九字,各本皆有,作双行小字。浙本补刻全作大字。当作大字。(四十三人士,十二人女)。

      四

  【巴郡士女】旧各本全阙《巴郡士女赞》注。廖本补此四字,作阴文。并注一百六十九字云:“旧本自此脱去,乃阙赞之第二也。今仅能知其标题,而无从补其文矣。近人见旧本较张佳胤以来所刻(按,此指吴本及何、王等《汉魏丛书》本)多第十之上、中两卷,谓为完书,其实不然。又案,卷末云:‘ 二州人士二百四十八人。’今存蜀、广汉、犍为、汉中、梓潼共一百九十四人。所阙,巴郡士女凡五十四人也。‘士一百九十七。’所存者一百五十。所阙,巴郡四十七人士也。‘女五十一人。’今存四十四。所阙,巴郡七人女也。姓名必具在《目录》;而无赞者亦并列,故不可推知。今但考得其凡如此。”顾观光校勘记亦补有此标目四字,作阳文。并注二十四字云:“
此下,宋本亦脱。今依《目录》补此标题,而以诸书所引逸文附之。”(所附辑逸文七条。见下文。)

附 巴郡士女赞注残文辑佚
    凡各类书所引,皆非全文。大抵各依所为部类,摘录一事。凡与该部类无关之部,即节删之,但存姓名、籍贯备查勘而已。例如《太平御览》卷四百二十六“清廉”,八百二十四“园”,九百三“
豕”,九百七十五“芋”,皆引《华阳国志》何随事。皆取于本书《
后贤.何随传》之一段。又卷四百三“阴德”,卷四百六十五“歌”,七百七“被”,八百十一“金”皆引《益部耆旧》。合之,几可得其全传,甚至有所重复。分条则各述一事,且多节录,非原文。兹故称为“残文”,足被参考而已。惟仍作大字正文,按前各篇校注例校订夹注,以通其意。凡两书同引者,取文字较多一种为正文。
  〔范目〕事载《巴志》,此篇当有赞注。原佚,今无可补。但存其名。下仅存名各条同。参看《士女目录》2章之注〔一〕。

  〔洛下闳〕同上注。参看《目录》2章之注〔二〕。

  任文孙此条据《太平御览》卷四百三十二(《人事部》七十三,“智”)原只记述“任文公智无双”一谣,不干其父任文孙事,而必引作“任文孙子”云者,足知原文系其父子合赞之注语。【字文公】三字当移后。字作子。阆中人……《后汉书》卷一百十二《方术上.任文公传》云:“父文孙,明晓天官风星秘要,文公少脩父术。”以前汉人,故略之。《益部耆旧》记任文公事(《御览》卷五十一、二百六十五、七百五十七并引)皆在前汉。《常志》当是合赞。 〔子文公〕 《常志.目录》子作弟,《范史》本传作子。而《御览》刻作字。显系子字之讹。说详《目录》2章注〔四〕。……此下当有任文公事迹甚多。《御览》引文仅其末段耳。初,《蜀志》作“公孙述时”。武担山石折,文公曰:“噫!西方智士死,吾其应之。”遂卒。《
蜀志》作“岁中卒”。益部为之谚《艺文类聚》卷二十一同引,谚作谣。《蜀志》无谚。曰:“任文公,智无双。”

  徐诵,字子产。此条据《北堂书钞》卷九十八,《御览》卷六百十六(《学部》十。读诵)引《华阳国志》。《常志》各卷无此文,故知在阙赞注中。……当脱有“阆中人”等字句。少读书,日不过五十字,诵千遍乃得,终成儒学。……脱官历行事。

  谯隆,此条据《艺文类聚》卷四十八,《御览》卷二百十九引《
华阳国志》。《常志》各卷无此文。故知在阙赞注。……为上林令。《类聚》令上有苑字。武帝欲广上林。《类聚》有苑字。隆言:“尧舜至治,广德,不务林苑。”帝后思其言,征为侍中。……当更有后文。今无考矣。

  〔谯玄。〕已着《巴志》。当有赞注。原阙之。行事详《士女目录》2章之注〔八〕。

  〔赵珜。〕同上。参《目录》2章之注〔十〕。

  〔赵宏。〕赵温柔,已着《巴志》。当有赞,注其行事。原阙。参看《士女目录》2章之注〔十三〕。

  〔严遵。〕严王思见咏《巴志》。当有赞注。参看《士女目录》2章之注〔十四〕。

  玄贺,此条据王象之《舆地纪胜》卷一百六十二《潼川府路.渠州.人物》引《华阳国志》。《常志.巴郡总序》着“玄文和”,《
宕渠郡》着“大司农玄贺”,别无此文。故知为所阙赞注文也。字文若,《巴志》与《目录》作文和。《东观汉记》作文宏。宕渠人也。第五伦命为主簿,《后汉书.伦传》云:“为宕渠令。显拔乡佐玄贺。贺后为九江、沛二郡守,以清洁称。所在化行。终于大司农。”袁安辟掾。袁安,《后汉书》卷七十五有传。永平末为河南尹。后代第五伦为司空。章和元年为司徒。其辟玄贺为掾,惟见于此。历九江、沛郡太守,所在着德,吏民皆涕泣送之。《东观汉记.贺传》残文云:“迁邺令,政化大行。为九江太守,行县,齎持干糒,但就温汤而已。临去日,百姓扶车叩马,涕泣随之。”迁大司农,为时名卿。按:此条引文首尾全。惟不能视为《常志》原文如此。查王象之时,行世之《华阳国志》已脱此篇,故元丰、嘉泰两刻以及旧校均阙之。《
舆地纪胜》他州收列人物,亦更无引及《华阳国志》者。此条与此下所引冯绲等宕渠人物各条,盖皆宋初已有之《渠州图经》所引。王氏转引之耳。转引至再,颇有删削。如“第五伦命为主簿”句上,必有“县令”或“蜀郡太守”字。“袁安辟掾”句上,亦必有“司空”或“司徒”字。“吏民皆涕泣送之” 句上,亦必有“临去”或“每当迁转”字,始成文理。然以其删省不大,无害于义。故仅以注文补之。

  〔庞〕雄,此条据《舆地纪胜.渠州人物》引《华阳国志》。原作“都亭侯雄”四字领起。与下文重复,又脱其姓,显为转引时改。兹改还为庞雄二字。字宣孟,宕渠人也。始讨荆扬乱贼,有功。永初三年,南单于【擅】〔檀〕依《后汉书.南匈奴传》改。与乌丸反。【杀】〔遣〕依《后汉书.梁慬传》改。辽东太守耿夔,【遣】〔与〕依《梁慬传》改。雄讨之。大破〔降〕依《范书》补。单于。迁大鸿胪,封都亭侯。此亦当是由《渠州图经》转引,迭经删节,且多误讹。兹仅改其讹字,仍引《范史》为之补注如下:《后汉书.安帝纪》:永初三年“秋七月,海贼张伯路等寇略沿海九郡。遣侍御史庞雄督州郡兵讨破之。”又《法雄传》:“永初三年,海贼张伯路等三千余人,冠赤帻,服绛衣,寇滨海九郡,杀二千石、令、长。初遣侍御史庞雄督州郡兵击之。伯路等乞降。寻复屯聚。……党众浸盛。”经法雄再讨,平之。此《常志》“始讨荆扬乱贼有功”句注脚也。其时庞雄已作侍御史矣。又《南匈奴传》:“万氏尸逐鞮单于檀,永元十年立。……永初三年夏,汉人韩琮随南单于入朝。既还,说南单于云:关东水潦,人民饥饿死尽,可击也。单于信其言,遂起兵反叛。……冬,遣行车骑将军何熙、副中郎将庞雄击之。 ……单于见诸军并进,大恐怖。顾让韩琮曰:汝言汉人死尽,今是何等人也。乃遣使乞降。许之。单于脱帽徒跣,对庞雄等拜,陈道死罪。于是赦之,待遇如初。” 又《梁慬传》云:“三年冬,南单于与乌桓大人俱反。以大司农何熙行车骑将军事,中郎将庞雄为副,将羽林五校营士,及发移边郡兵二万余人;又辽东太守耿夔率将鲜卑种众,共击之。诏慬行度辽将军事。庞雄与耿夔共击匈奴奥鞬日逐王,破之。单于乃自将围中郎将耿种于美稷。连战数月,攻之转急。种移檄求救。明年正月,慬将八千余人驰往赴之。……三月,何熙军到五原曼柏,暴疾,不能进。遣庞雄与慬及耿种步骑万六千人攻虎泽。连营稍前。单于怖,遣左奥鞬日逐王诣慬乞降。慬乃大陈兵受之。单于脱帽徒跣,面缚稽颡,纳质。… …庞雄还为大鸿胪。雄,巴郡人,有勇略,称为名将。 ”此《
常志》“破降单于”句注脚也。时为永初四年,雄已为中郎将,行副车骑将军事。故还拜大鸿胪。位在梁慬上,而《范史》附《慬传》者。《东观记》未为雄列传,《范史》盖取《常志》文,以附《慬传》。其“有勇略,称为名将”等句,疑皆《常志》原文,为《渠州图经》所删者。再,耿夔,《范史》卷四十六有传。谓其永初五年,以云中太守代梁慬为度辽将军。元初元年免。建光元年复代邓遵为度辽将军,见《南匈奴传》,与其本传符合。则永初三年为辽东太守时未为叛胡所杀。相反,乃为与庞雄共讨匈奴有功者。则原引文之杀字,为遣;遣字为与之讹无疑。兹并改正。度辽将军,东北镇胡方面官。

  冯绲,此条据《舆地纪胜》引《华阳国志》文。《常志》今本无此文。故知是所阙赞注。字鸿卿,宕渠人也。父焕,安帝时为幽州刺史。有〔怨者〕依《后汉书.绲传》补。诈作诏书赐父死。父欲自杀。绲察书非御墨,劝父自上。果无其事。〔由是知名。〕依《绲传》补。……延熹五年,武陵蛮反,荆州骇扰。拜绲车骑将军,将十余万人往〔讨〕,斩首四千,获生口十万。《绲传》作:“受降十余万人。”自是之后,不复逆命。此亦迭经转引删节之文也。参看《目录》2章之注〔二十〕。又《纪胜.渠州人物》,此条上有“冯焕,宕渠人。冯绲之父也” 十字。不云引《华阳国志》。可知《常志》无《冯焕赞注》。仅于《绲赞》称其辨识诈伪,注详其事,因以及焕。《后汉书.绲传》首段亦着此事,盖即依仿常氏此注。“由是知名”句,说明冯绲一生事业自此发端。不可删省。故特补出。

  陈禅,此条据《御览》卷四百二十八(《人事部》六十九,正直下)引《华阳国志》文补。与《巴志》文不同。当出《赞注》。字纪山,安汉人也。拜谏议大夫。《巴志》作“ 陈纪山为司隶校尉”云云。举其卒时官也。此作谏议大夫。与《范史.禅传》合。西域献幻伎,《巴志》作“西虏献眩”。《范史.禅传》作:“西南夷掸国王献乐及幻人。”天子与公卿观之。禅独伏不视。……此下当有被议谴及历官至司隶校尉文。

  〔杨仁。〕《后汉书》有传。《常志》当有赞注。旧佚。参看《
目录》2章之注〔二六〕。

  〔龚调。〕“龚升侯”着于《巴志》。当有赞。旧佚。其行事亦别无考见。

  〔赵晏。〕《目录》品题“忠贞 ”,必当有赞注传其行事。旧佚,今无可考。

  〔李颙。〕着称于《南中志》。必当有赞。旧佚。参看《目录》2章之注〔二八〕。

  〔然温。〕常氏既得《巴耆旧传》,即当能详温之行事,有赞注。祇旧佚之耳。

  张翕,此条据《御览》卷二百六十二(《职官部》六十,太守)引《华阳国志》文。参用《北堂书钞》引文校补。咸丰中,金山顾观光辑得任文公、徐诵、谯隆、陈禅、郝伯都与此六条。并为此帙所据。光绪中会稽陶浚宣亦辑得张翕一条,补刻在李氏悔过斋补刻题襟馆本后,误题为“《太平御览》卷六十引《华阳国志》。”兹用《御览》文,而以诸家异文订之。字子阳,《目录》作“字叔阳”。巴郡〔
安汉〕依《目录》及《后汉书.邛都夷传》文补。人。为【平】阴〔
平〕原引误倒作平阴。兹改正。郡守,陶引本无守字。顾作“阴平郡守” ,注云:“《御览》阴平二字倒。依《书钞》三八。” 布衣蔬食,俭以化民。自乘二马之官。久之,一马死,一马病。翕曰:“吾将步行《北堂书钞》引作还。矣。”〔迁越嶲太守。〕《御览》原无此句。顾观光依《书钞》卷七十五补。当有。夷汉甚安其惠爱。在官十九年《后汉书》作“十七年”。卒,百姓号慕,送葬者千数。《后汉书》云:“苏祈叟二百余人齎牛羊送丧至翕本县安汉,起坟祭祀。”天子嗟叹,赐钱十万,为立祠堂。《后汉书》作:“诏书嘉美,为立祠堂。”后太守数烦扰,夷人叛乱。翕子【端】《后汉书》作湍。常氏《巴志》及《先贤.王堂赞注》并作璊。璊字是。 〔璊〕,方察孝廉,天子起家拜越嶲太守,迎者如云。 ……《后汉书》云:“天子以张翕有遗爱,乃拜其子湍为太守。夷人欢喜,奉迎道路。曰:‘ 郎君仪貌类我府君。’后湍颇失其心,有欲叛者。诸夷耆老相晓语曰:‘
当为先府君故。’遂以得安。”此或出于《益部耆旧》。《常志》盖亦取之,虽文可能减削,亦不至于“迎者如云”断结。故加删节号,而以《范史》补注之。顾观光于此句下,更续有“后湍亦着治绩”六大字。并为之小注云:“此条,今本只存末三句,而错简在《蜀志.汶山郡》下。湍字又误为蜀郡赵温四字,皆妄人增改也。今以诸书所引考之,当在此。” 今按:《御览》引文无此句。陶辑文同。顾氏误采《蜀志.越嶲郡》旧校者窜缀文以续赞注,又误以湍易冯颢(旧校整顿文误作张温)。说在卷三《补越嶲郡》注。兹删正。

  〔赵邵。〕行事无考。《目录》品题“至孝”,则当曾得其行故,撰有赞注。

  〔龚扬。〕《巴志》“垫江县” 云:“令德为巴郡太守。”则必有赞注。今佚无可考也。

  〔龚荣。〕同上垫江县云:“以俊才,为荆州刺史。”当有赞注。今佚无考。

  〔李温。〕《巴志》《分巴议》与《宕渠郡》并着。当有赞注。旧佚。行事不详。

  〔赵芬。〕《巴志》建议分巴诸掾史领衔者。一郡之望,当有赞注。旧佚无考。

  〔曲庾、冯湛,〕《目录》并有 “忠义”品题。当有赞注。《舆地纪胜.渠州人物》载其死事,不云《华阳国志》。然必出于常氏之文,但转引历久,非全文,遂并弃引据耳。兹仍录之。皆宕渠人,为县主簿。黄巾贼入县,死之。今按:一县不能同时有二主簿。原文省略过甚,至失真实。但可知其为黄巾所杀,当在中平元年,张脩领导巴郡黄巾起义时也。或是曲、冯为前后主簿。黄巾两次入县,先后杀之。故合赞焉。黄巾与官吏为敌。所至杀长吏也。

  郝伯都,此条据《北堂书钞》卷一百三十九引《华阳国志》文。顾观光已辑得。《常志》今本无见。当出赞注。阆中人。为郡史。太守每见之,垂泣。伯都请白其故。太守曰:“亡男为人所杀。汝身似之,故悲感。”伯都问其雠所在。太守曰:“ 台阁。不可得也。”伯都乃交游〔京师,〕原脱二字。当补。“台阁”,谓其人方作公卿。则明指其人居京师矣。甘春卿,当亦京师侠士,能为人报仇者。 与甘春卿为友。共伺雠。〔春卿〕原脱,审文义,当补。为吏所得。伯都乃还首。谓已脱走,又复还自首主谋,欲以免春卿之死。二人争死。会赦,得免。

  〔程畿。〕《三国志.杨戏传》入《季汉辅臣赞》。本书《刘二牧志》与《先主志》并着之。当更有赞注。今佚。

  〔程祁。〕《三国志.杨戏传》,称祁为一时名士冠首。本书《
巴志.巴西郡》与周群父子并称“ 学兼三才”,“精季奇逸”,当有赞注。今佚。参《目录》2章注〔五一〕。

  〔严颜。〕见《三国志.张飞传》。本书《二牧志》亦着称之。则必当有赞注,今佚。《目录》品题壮烈。赞文可想。

  〔周舒、周群。〕并见《三国志.周群传》。本书《先主志》三言群,一言舒。《士女目录》并列于刘氏世。其合为赞甚明。今虽并佚,其行事可考,亦即可证。

  〔黄权。〕《三国志》有传。亦着本书《二牧志》、《先主志》。必有赞注。今佚。参看《目录》2章注〔五九〕。

  〔黄崇。〕见《三国志.黄权传》。本书《后主志》着称之。父权仕魏至大官而能为蜀死事。必有赞注。惟当列在谯周前后。

  〔甘宁。〕《三国志》有传。本书见称于《巴志》,虽仕吴,必有“赞注”,今佚。参看《目录》2章注〔六一〕。

  〔马忠。〕《三国志》有传。本书《南中志》与《后主志》屡称之。必有赞注,今佚。

  王平此条据《舆地纪胜.渠州人物》引《华阳国志》文。《常志》他处多记平事而文与此不同。故知出于所阙赞注。字子均,宕渠人也。丞相亮征陇西,平以牙门属马谡,在前。稷违亮旨,大败〔于〕街亭。众皆星散。惟平所领不败,鸣鼓,持重逆兵,得免。其后魏曹爽入汉中,平据兴势以拒之。已而魏军退,如平策焉。

  〔句扶。〕《三国志》附《王平传》。本书《后主志》称其“果壮亚平”。以“何句” 并称(王平本姓何。《魏书》屡作何平),必与平合赞。缘其为汉昌人,《渠州图经》不收,故自赞注剔去。适巴州未收,《舆地纪胜》亦不着也。

  〔张嶷。〕《三国志》有传。本书亦于《越嶲郡》及《后主纪》屡称之,当有赞注。今佚。

  〔姚□。〕《三国志》见《杨戏传.辅臣赞注》称其乡誉在二马之上。必有赞注,今佚。

  〔马勋 马参。〕《三国志.季汉辅臣》合赞。《常志》当亦必别为合赞并注。今佚。参看《目录》2章注〔六七〕。

  〔龚禄 龚皦。〕《三国志.季汉辅臣赞注》有龚禄赞。注云:“弟衡,景耀中为领军。”顾广圻以为衡即《目录》之皦。当是。皦景耀中为将军,故不入杨戏之《辅臣赞》。然其事业,在武烈与兄禄相当。《常志》必有合赞,今佚。参《目录》2章之〔六九〕及〔七一〕二注。

  〔谯□。〕谯□荣始,与周舒叔布同见称于《巴志》。则此篇必有赞注,在周舒之次。今佚。参《目录》2章注〔七二〕。

  〔谯周。〕周为陈寿与常璩数所推。《三国志》有传。常氏此篇亦必有赞。且列在上上品。叙当在前。 〔述巴郡人士〕按蜀郡及他四郡例,当有此五字。

  〔马妙祈妻义。〕巴西三贞,出《益部耆旧传》,见《太平御览》卷四百四十一引。参看《目录》2章注〔七四〕。《巴郡总志》载乡人唁诗。

  〔赵曼君妻华。〕同上注。《目录》作“赵云君”。云字《巴志》作蔓。此依《益部耆旧》。

  〔王元愦妻姬。〕同上注。

  县吏赵□【名】〔妻〕姬。此下二条,据《舆地纪胜.渠州人物》引《华阳国志》文。原有删移及讹误。如此起首六字,“县吏”二字,必当在县贯下作“□为县吏”。引时移在前,利省文也。又讹妻字为名。《巴志》有文可证。夜,黄巾贼至。 □入侍,令邻人呼姬曰:“贼至矣!可急走。”姬曰: “妇人之义,夜不下堂。况令男女无别乎。”乃与女英自杀舍中。时英方年十三【岁】。当衍一字。郡邑叹之。

  〔赵万妻〕原引无此三字。当有。名娥,宕渠人。〔随夫〕【赵万】之乡邑避黄巾。原删“随夫”字,则害文义。补此二字,则赵万二字当省。寇走。当作寇去。原引讹。谓万夫妇临黄巾入城时避匿入乡。黄巾杀官吏劣绅后,弃城去。万夫妇相扶回城,道遇土贼也。万〔欲归,〕于文当有此二字。有足疾,不能行。娥扶之。万为贼所杀。贼欲污娥。娥不肯。乃以矛拟,怖之。娥【身】〔自〕触刃,贯心达背而死。《太平御览》卷四百四十引《列女传》曰:“巴赵娥者,赵万之妻。郡县遭乱,万得足疾,不能行,为贼所杀。欲将娥。娥守丧不去。贼举矛指娥,欲以怖之。娥知贼必劫略,乃以身赴矛,贯心达背而死。”将,携行也。

  〔耿秉妾行。〕无考。惟《常志》必有赞注,今佚。

  〔鲜尼母姜。〕同上注。参看《目录》2章注〔八一〕。

〔述巴郡列女〕按各郡例,当题有此五字在末。

〔右《巴郡士女赞》第二。  凡五十四人。(四十七人士,七人女)。〕按各郡士女赞注末,例有如此题目并结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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