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2日 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浏览976 评论0 收藏 2010年6月22日,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 分享到: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