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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八章[善为士者,不武] - 老子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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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八章[善为士者,不武]


              六十八章(33)

  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 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

 

[译文]

善于带兵打仗的将帅,不逞其勇武;善于打仗的人,不轻易激怒;善于胜敌的人,不与敌人正面冲突;善于用人的人,对人表示谦下。这叫做不与人争的品德,这叫做运用别人的能力,这叫做符合自然的道理。

 

[注释]

1、善为士者:士,即武士,这里作将帅讲。此句意为善作将帅的人。

2、不与:意为不争,不正面冲突。

3、配天古之极:符合自然的道理。一说“古”字是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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