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和阐弘二教应诏诗 庾信 (南朝)| 浏览1396 评论0 收藏 奉和阐弘二教应诏诗 五明教已设。三元法复开。鱼山将鹤岭。清梵两边来。香烟聚为塔。花雨积成台。空心论佛性。贞气辨仙才。露盘高掌滴。风乌平翅回。无劳问待诏。自识昆明灰。 分享到: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