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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旧仪二卷补遗二卷 - 汉官六种

历史今天:1927年4月27日 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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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旧仪二卷补遗二卷

汉旧仪二卷补遗二卷
  孙星衍叙录
  后汉书卫宏传:宏作汉旧仪四卷,以载西京旧事。隋志:汉旧仪四卷,卫敬仲撰。南监本作汉书仪。陈氏书录解题:汉官旧仪三卷,汉议郎东海卫敬仲撰,或云胡广。聚珍板所刊永乐大典本,亦作汉官旧仪。案:胡广撰汉官解诂,非撰旧仪。或后人见此书所载多官制,因加“官”字。今以聚珍板二卷本为定,依宏本传作汉旧仪,以诸书所引校证于下,别作补遗二卷。汉旧仪本有注,魏晋唐人引汉仪注,悉是此书。今不复分别,唯永乐大典本所存原注,仍以小字书之。
  汉旧仪卷上
   汉议郎卫宏撰
    清孙星衍校
皇帝起居仪宫司马内,百官案籍出入,营卫周庐,昼夜谁何。殿外门署属卫尉,殿内郎署属光禄勋,黄门、钩盾署属少府。辇动则左右侍帷幄者称警,车驾则卫官填街,骑士塞路。出殿则传跸,案:文选赭白马赋注引作“驾出则传跸”。止人清道,案:东京赋注、赭白马赋注引“人”上有“行”字。建五旗,案:汉书扬雄传注引作“皇帝舆动,建五色旗”。丞相、九卿执兵奉引。乘舆冠高山冠,飞羽之缨,案:续汉志补注引“ 飞羽”作“飞月”。晋书舆服志引此文作“汉官仪”, “飞羽”作“飞翮”。帻耳赤,丹纨里,案:续汉志补注引“
里”下有“衣”字。带七尺斩蛇剑,履虎尾絇履,案:太平御览服章部引作“豹履”。诸王归国称从。
皇帝六玺,皆白玉螭虎纽,案:唐六典八引作“兽纽”,因避唐讳改。文曰“皇帝行玺 ”、“皇帝之玺”、“皇帝信玺”、“天子行玺”、“ 天子之玺”、“天子信玺”,凡六玺。以皇帝行玺为凡杂以皇帝之玺赐诸侯王书;案:本作“ 皇帝行玺,凡封之玺,赐诸侯王书”。续汉志补注引同。今从唐六典引改。通典职官引此段作汉官仪,云“
皇帝行玺、天子之玺赐王侯书”。 以皇帝信玺发兵;案:“以皇帝 ”三字,从唐六典引补。其征大臣,以天子行玺; 案:续汉志补注引无“其”字。策拜外国事,案:唐六典引无“策拜”二字。以天子之玺;事天地鬼神,案:唐六典引作“鬼神事”。以天子信玺。皆以武都紫泥封,青布囊,案:续汉志补注引无 “布”字。白素里,两端无缝,尺一板中约署。皇帝带绶,黄地六采,不佩玺。玺以金银縢组,案:下“玺”字,从续汉志补注引补。侍中组负以从。秦以前民皆佩绶,以金、银、铜、犀、象为方寸玺,〔一〕案:“金”下本有“玉”字,从北堂书钞仪饰部、太平御览仪式部引删。各服所好。汉以来,〔二〕天子独称玺,又以玉,群臣莫敢用也。案:“汉以”下十七字本脱,从太平御览引补。北堂书钞引作“自秦以来,天子之玺始以玉为 之”。奉玺书使者乘驰传,案:白帖三十五引“驰”作“驿”。 其驿骑也,三骑行,昼夜行千里为程。

太官尚食,案:太平御览职官部引作 “上食”,下同。用黄金釦器;中官、私官尚食,用白银釦器,如祠庙器云。案:“如祠庙器云”五字,从太平御览引补。

中官、小儿官及门户四尚、中黄门持兵,三百人侍宿。

冗从吏仆射,案:续汉志云“中黄门冗从仆射”。出则骑从夹乘舆车,居则宿卫,直守省中门户。省中,禁中也。成帝外家王禁贵重,朝中为讳禁,故曰省。案:文选西征赋注引作 “孝元皇后父名禁,避之,故曰省”。

中常侍,宦者,秩千石。得出入卧内禁中诸宫。案:通典职官引“禁中诸宫”作“举法省中”。

侍中,无员。或列侯、将军、卫尉、光禄大夫、侍郎为之,案:本作“光禄、将、大夫、郎为之”。艺文类聚职官部引作“光禄大夫为侍郎”,太平御览职官部引作“光禄大夫为之”,今改正。得举非法,白请及出省户休沐,往来过直事。

御史,员案:汉书萧望之传如淳注引作“御史大夫史员”四十五人,皆六百石。案:太平御览职官部引“皆”下有“是”字。其十五人衣绛,给事殿中,为侍御史,宿庐在石渠门外。案:“在石”二字本讹作“左右”,从通典职官、太平御览引改。二人尚玺,〔四人〕持书给事,〔三〕二人侍前,中丞一人领。案:“前”字从通典、太平御览引补。余三十人留寺,案:萧望之传注引“余”上有“其”字,“
留寺”作“留守”。理百官事也,案:“事”字从太平御览引补。皆冠法冠。案:四字从萧望之传注引补。

给事中,无常员,位次侍中、常侍。

尚书四人,为四曹。常侍曹尚书,案:“常”字从汉书成帝纪注、唐六典四引补。主丞相、御史事;二千石曹尚书,主刺史、二千石事;民曹尚书,案:成帝纪注、后汉书应劭传注、唐六典四引皆作“户曹”。主庶民上书事;主客曹尚书,案:本作“客曹”,“主”字从应劭传注引补。主外国四夷事。成帝初置尚书,员五人,案:续汉志补注引作“初置五曹”。有三公曹,主断狱事。案:“事”字从成帝纪注引补。

尚书令主赞奏封下书,仆射主闭封。〔四〕案:北堂书钞设官部引“
封”下有“府”字。丞二人,主报上书者,兼领财用火烛食厨。汉置中书官,案 “书”字从北堂书钞引补。初学记职官部引作“中书” ,无“官”字。领尚书事。中书谒者令一人。成帝建始四年罢中书官,以中书为中谒者令。

尚书郎四人:其一郎主匈奴单于营部,案:“其一郎主”四字,从唐六典四引补。一郎主羌夷吏民,案:“一郎”本作“二郎”,从唐六典九引改。民曹一郎主天下户口垦田功作,谒者曹一郎案:唐六典九引无“曹”字。主天下见钱贡献委输。

中臣在省中皆白请,其宦者不白请。尚书郎宿留台,中官给青缣白绫被或锦被、帷帐、□褥、通中枕,太官供食,汤官供饼饵果实,下天子一等。给尚书郎伯二人,女侍史二人,皆选端正者从直。伯送至止车门还,女侍史执香炉烧薰,从入台护衣。

黄门令领黄门谒者。骑吹曰冗从,仆射一人,领髦头。

左曹日上朝谒,秩二千石。

右曹日上朝谒,秩二千石。

黄门郎属案:广韵三十四果注引无此四字。〔五〕黄门令,日暮入对青锁门案:续汉志补注引无“门”字。初学记职官部引作“青锁闱”。太平御览职官部引与今本同。拜,名曰夕郎。案:续汉志补注引“
拜名”作“拜夕”。〔六〕

五官中郎将,秩比二千石,主五官郎中。

左、右中郎将,秩比二千石,主谒者、常侍侍郎,以赀进。左主谒者,右主常侍侍郎。案:太平御览职官部引“左中郎将主谒者”,“右中郎将主常侍侍郎”,作二条。

五官属光禄勋,不得上朝谒。兼左、右曹诸吏,得上朝谒。

郎中令主郎中。左车将主左车郎,右车将主右车郎,左户将主左户郎,右户将主右户郎,案:汉书百官公卿表如淳注引作“左、右车将主左、右车郎,左、右户将主左、右户郎”。秩皆比千石,独郎中令比二千石。

黄门冗从持兵,无数,宣通内外。宦者署、尚书皆属少府。殿中诸署、五郎将属光禄勋。宫司马、诸队都候领督盗贼,属执金吾。司马掖门殿门屯卫士,皆属卫尉。

右中二千石、二千石四官,案:此条本题“上事四官:少府、光禄勋、执金吾、卫尉也”。 奉宿卫,各领其属,断其狱。

期门骑者,陇西工射猎人及能用五兵材力三百人,行出会期门下,从射猎,无员,秩比郎从官,名曰期门骑。置仆射一人,秩六百石。骑持五旗别外内。王莽更名虎贲郎,迁补吏署。中郎将一人,施旄头,属羽林,从官七百人,案:“从官七百人”五字,从汉书宣帝纪如淳注、宋钱文子补汉兵志引补。取三辅良家子,自给鞍马。案:“鞍马” 二字从补汉兵志引补。诸孤儿无数,案:“诸”字从补汉兵志引补。父死子代,皆武帝时从军死,子孤不能自活,养羽林,官比郎从官,从车驾,不得冠,置令一人,名曰羽林骑孤儿。

皇帝见诸侯王、列侯起,侍中称曰:“皇帝为诸侯王、列侯起!”起立,乃坐。太常赞曰:“谨谢行礼。” 皇帝在道,丞相迎谒,谒者赞称曰:案:“称”字从汉书翟方进传注、后汉书陈忠传注引补。 “皇帝为丞相下舆”。立乃升车。皇帝见丞相起,谒者赞称曰:“皇帝为丞相起。”立乃坐。案:“皇帝见丞相起”一段,翟方进传注、陈忠传注引在 “皇帝在道”一段上。太常赞称:“敬谢行礼。” 宴见,侍中、常侍赞,御史大夫见皇帝称“谨谢”,将军见皇帝称“谢”,中二千石见皇帝称“谢”,二千石见皇帝称“制曰可”,太守见皇帝称“谢”。拜御史大夫为丞相,左、右、前、后将军赞,五官中郎将授印绶;案:通典职官引无“绶”字,下同。 拜左、右、前、后将军为御史大夫,案:通典引作“拜御史大夫”,无“左、右、前、后将军为”七字。中二千石赞,案:通典引无“中”字。左、右中郎将授印绶;拜中二千石,中郎将赞,御史中丞授印绶。印绶盛以箧,箧以绿绨案:下“以”字从太平御览布帛部引补。表,白素里。案:太平御览引作“白表赤里” 。尚书令史捧,西向,侍御史东向,取箧中印绶,授者却退,受印绶者手握持出,至尚书下,乃席之。案:“席”当作“带”。丞相、列侯、将军金印紫緺绶,中二千石、二千石银印青緺绶,皆□纽。其断狱者,印为章也。案:续汉志补注引作“银为章”。又“也”字从续汉志补注、通典职官引补。〔七〕

汉初置相国史,秩五百石。后罢,并为丞相史。

丞相府司直一人,秩二千石,职无不监。武帝初置。曰马直官,今省。案:“马直官”当作 “司直官”。

列侯为丞相、相国,号君侯。案:汉书刘屈牦传如淳注、文选赠五官中郎将诗注引无“相国 ”二字,又引“号”作“称”。御史大夫为丞相,更春乃封,故先赐爵关内侯。案:“故先赐爵”句,从汉书平当传如淳注引补。

丞相车黑两轓,案:艺文类聚职官部引作“两黑轓”,太平御览职官部引作“两墨轓”。〔八〕骑者衣绛,案:艺文类聚、太平御览引作“戈缘”。〔九〕掾史见礼如师弟子,白录不拜朝,示不臣也。听事阁曰黄阁,案:二“阁”字皆当作“合”。无钟铃。掾有事当见者,主簿至曹请,不传召,掾见脱履,公立席后荅拜。百石属不得白事,当谢者西曹掾为〔通〕谢部。〔一0〕吏二千石初除,诣东曹掾拜部,谒者赞之。

丞相门无塾,门署用梗板,方圆三尺,不垩色,不郭邑,署曰丞相府。东门、西门长史物故,廷尉正、监守。

丞相初置,吏员十五人,皆六百石,分为东、西曹。 案:北堂书钞设官部引“东西曹掾秩四百石”。东曹九人,出督州为刺史。西曹六人,其五人□来白事东厢为侍中,一人留府曰西曹,领百官奏事。长安给骑亭长七十人,六月一更仓头庐儿。出入大车驷马,前后大车、骈车,中二千石属官以次送从。

丞相、太尉、大将军史,秩四百石。

丞相、刺史常以秋分行部,御史为驾四封乘传。到所部,郡国各遣吏一人迎界上,案:汉书武帝纪注引作“各遣一吏,迎之界上”。得载别驾自言受命移郡国,与刺史从事尽界罢。行载从者一人,得从吏所察六条。刺史举民有茂材,移名丞相,丞相考召,取明经一科,明律令一科,能治剧一科,各一人。诏选谏大夫、议郎、博士、诸侯王傅、仆射、郎中令,取明经。选廷尉正、监、平案章,取明律令。选能治剧长安、三辅令,取治剧。皆试守,小冠,满岁为真,以次迁,奉引则大冠。

武帝元狩六年,初置大司马。

丞相司直、〔一一〕案“直”本讹作“置”,今改正。谏大夫秩六百石;丞相少史秩四百石,案:汉书昭帝纪如淳注引“丞相少史”有武帝初置”四字。次三百石、百石。书令史斗食,缺,试中二十书佐高第补,因为骑史。武帝元狩六年,丞相吏员三百八十二人:史二十人,秩四百石;少史八十人,秩三百石;属百人,秩二百石;属史百六十二人,秩百石。皆从同秩补。以为有权衡之量,不可欺以轻重;有丈尺之度,不可欺以长短。官事至重,古法虽圣犹试,故令丞相设四科之辟,以博选异德名士,称才量能,不宜者还故官。第一科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科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科曰明晓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四科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照奸,勇足以决断,才任三辅剧令。案:“剧 ”字从艺文类聚职官部引补。皆试以能,信然后官之。案:艺文类聚、太平御览职官部引无“信”字,又“能”上有“其”字。第一科补西曹南阁祭酒,二科补议曹,三科补四辞八奏,四科补贼决。案:艺文类聚引无“贼”字。其以诏使案事御史为驾一封,行赦令驾二封,皆特自奏事,各以所职劾中二千石以下。选中二十书佐试补令史,令史皆斗食,迁补御史令史。其欲以秩留者,许之。岁举秀才一人,廉吏六人。

丞相典天下诛讨赐夺,吏劳职烦,故吏众。

君侯月一行屯卫,骑不以车。卫士初至未入,君侯到都门外劳赐吏士。

武帝元封五年,初分十三州,刺史假印绶,有常治所。案:汉书武帝纪注引此在上文“常以秋分行部”上,又作“假刺史印绶”。奏事各有常会,择所部二千石卒史与从,案:当有 “事”字。〔一二〕传食比二千石所传。刺史奏幽隐奇士,拜为三辅县令,比四百石。居后六卿,一切举试守令,取征事。征事,比六百石。皆故吏二千石不以赃罪免,降秩为征事。绛衣奉朝贺。案:注“绛衣奉朝贺”五字,从汉书昭帝纪注 引补。

哀帝元寿二年,以丞相为大司徒。案:以上从续汉志补注引补。郡国守丞案:续汉志补注引无“丞”字。长史上计案:汉书朱买臣传注引“郡国丞长吏与计吏俱送计”。事竟,遣君侯出坐庭,上案:续汉志补注引作“公出庭上”。亲问百姓所疾苦。计室掾吏案:续汉志补注引作“记室掾史”一人大音者读敕毕,遣敕曰:“诏书殿下,案:“
殿”本作“数”,从续汉志补注引改。禁吏无苛暴,丞长史归告二千石,顺民所疾苦,案:“顺”本作“凡”,从续汉志补注引改。急去残贼,审择良吏,无任苛刻。治狱决讼,务得其中。明诏忧百姓困于衣食,二千石帅劝农桑,思称厚恩,有以赈赡之,无烦扰夺民时。案:续汉志补注引“扰”作“挠”。公卿以下,务饬俭恪,案:续汉志补注引“公卿”上有 “今日”二字,无下文“今俗”二字。今俗奢奓过制度,日以益甚,二千石务以身帅有以化之。民冗食者请谕以法,案:本作“谨以法”,从续汉志补注引改。〔一三〕养视疾病,致医药务治之。案:“治”本作“活”,从续汉志补注引改。诏书无饰厨传增养食,案:续汉志补注引作“无饰厨养”。至今未变,或更尤过度,案:续汉志补注引作“又更过度”。甚不称。归告二千石,务省约如法。且案不改者,长吏以闻。官寺乡亭案:“官” 本作“守”,从续汉志补注引改。漏败,垣墙□坏所治,案:续汉志补注引“所”作“不 ”。无办护者,不称任,案:续汉志补注引“称”作“胜”。先自劾不应法。归告二千石勿听。”十年,更名相国。案: “十年,更名相国”六字,从续汉志补注引补。

惟神爵三年十月甲子,丞相受诏之官,皇帝延登,亲诏之案:汉书五行志注引“丞相、御史大夫初拜,皇帝延登亲诏”。曰:“君其进,虚受朕言。朕郁于大道,获保宗庙,兢兢师师,夙夜思过失,不遑康宁,昼思百官未能绥。于戏丞相,其帅意无怠,以补朕阙。于戏群卿大夫,百官慎哉!不勖于职,厥有常刑,□悉乃心,和裕开贤,俾之反本乂民,广风一俗,靡讳朕躬。天下之众,受制于朕,丞相可不慎欤?于戏!君其诫之。”

丞相府官奴婢传漏以起居,不击鼓。官属吏不朝,旦白录而已。诸吏初除谒视事,问君侯应合奴名,白事以方尺板叩合,大呼奴名。君侯出入,诸吏不得见,见礼如师弟子状。掾史有过,君侯取录,推其录,三日白病去。

御史、卫尉寺在宫中,案:汉书百官公卿表注引汉官仪:“卫尉寺在公门内。”太平御览职官部引此句,下有胡广曰:“宫阙寺内卫士,于周垣下为庐舍,若今之伏宿屋矣。”〔一四〕亦不鼓。

诏书以朱钩施行。案:“以”本作“ 下”,从北堂书钞艺文部引改。〔一五〕诏书下,有违法令,施行之不便,曹史白封还尚书,对不便状。

丞相有病,案:汉书翟方进传注引“ 病”作“疾”,下同。皇帝法驾亲至问病,从西门入。即薨,移居第中,车驾往吊,赐棺、敛具,赠钱、葬地。案:翟方进传注引“赐”、“赠 ”二字互易。葬日,公卿以下会送。案:翟方进传注引“会送”作“会葬焉”。

有天地大变,天下大过,皇帝使侍中持节乘四白马,赐上尊酒十斛,案:“酒”字从汉书翟方进传如淳注、艺文类聚职官部引补。养牛一头,策告殃咎。使者去半道,丞相即上病。使者还,案:“即”字从翟方进传注引补。艺文类聚引作“丞相病上”,又“使者”上有“追”字。未白事,尚书以丞相不起病闻。丞相不胜任,使者奉策书,驾騩骆马, 案:艺文类聚职官部引无“騩”字。即时布衣,步出府,免为庶人。丞相有他过,使者奉策书,驾骓騩马,即时步出府,乘栈车牝马,案:艺文类聚引“牝”作“牡”。汉书孔光传注引无“牝马”二字。归田里思过。日食,即日下赦曰制。诏御史,其赦天下自殊死以下。及吏不奉法,乘公就私,凌暴百姓,行权相放,治不平正,处官不良,细民不通,下失其职,俗不孝弟,不务于本,衣服无度,出入无时,众彊胜寡,盗贼滋彰,丞相以闻。于是乃命刺史出刺并察监御史。元封元年,御史止不复监。后御史职与丞相参增吏员,凡三百四十一人,分为吏、少史、属,亦从同秩补,率取文法吏。案:汉书武帝纪如淳注引“御史亦有属”。

廷尉正、监、平物故,以御史高第补之。御史少史行事如御史,少史有所为,即少史属得守御史,行事如少史。少史秩比六百石。御史少史物故,以功次征丞相〔史〕守御史少史。〔一六〕所代到官视事,得留罢中二千石詹事、水衡都尉。

丞相史物故,调御史少史守丞相史,若御史少史。监祠寝园庙,调御史少史属守,不足,丞相少史属为倅,事已罢。

丞相、刺史、侍御史,皆称卿,不得言君。

武帝时,案:三字从北堂书钞设官部引补御史中丞督司隶,司隶督司直,司直督刺史二千石以下至墨绶。案:“刺史”二字从太平御览职官部引补。北堂书钞引作“御史中丞督司隶,司隶督丞相,丞相督司直,司直督刺史,刺史督二千石下至墨绶”,文与此异。〔一七〕

大夫见孝廉、上计丞、长史,皆于宫司马门外,案:“于宫”二字本作“放官”,从北堂书钞设官部引改。比丞相掾史白录。

御史大夫寺在司马门内,门无塾,门案:太平御览职官部引无上“门”字。〔一八〕初学记职官部引作“门无扁题”。署用梓板,不起郭邑,题曰御史大夫寺。

大夫初拜,策曰:“惟五凤三年正月乙巳,御史大夫之官,皇帝延登,亲诏之曰:‘御史大夫其进,虚受朕言。朕郁于大道,获保宗庙,兢兢师师,夙夜思己失,不遑康宁,昼思百姓未能绥。于戏御史大夫,其帅意尽心,以补朕阙。于戏九卿、群大夫,百官慎哉!不勖于厥职,厥有常辟,往悉乃心,和裕开贤,俾贤能反本乂民,靡讳朕躬。天下之众,受制于朕,以法为命,可不慎欤?于戏御史大夫,其诫之。’”

御史大夫案:四字从续汉志补注引补。此条本与上文相连,今从续汉志补注,别为一条。敕上计丞、长史曰:“诏书殿下,案:“ 殿”本作“数”,从续汉志补注引改。布告郡国,臣下承宣无状,多不究,百姓不蒙恩被化,守、丞、长史到郡,与二千石同力,案:“同”字从续汉志补注引补。为民兴利除害,务有以安之,称诏书。郡国有茂才不显者言上,案: “有”字本在“郡国”上,从续汉志补注引改。残民贪污烦扰之吏,百姓所苦,务勿任用。方察不称者, 案:“者”下本有“也”字。又无下文一段,从续汉志补注引删改。刑罚务于得中,恶恶止其身。选举民侈过度,务有以化之。问今岁善恶孰与往年,对上。问今年盗贼孰与往年,得无有群辈大贼,对上。”

校勘记
〔一〕 孔本书钞卷一三一、影宋本御览卷六八二引皆有“玉”字,孙氏删之,非。
〔二〕 此引从御览卷六八二,非。当依书钞卷一三一引作“自秦以来”。

〔三〕 据通典卷二四、御览卷二二七补“四人”二字。四库馆臣辑汉官旧仪即作“四人持书给事”。

〔四〕 续汉百官志补注引蔡质汉仪作“主封门”,通典卷二二同。

〔五〕 此出处当作广韵卷三上平声三十四果注。

〔六〕 诸本续汉百官志补注均作“ 拜名”,孙案非,且断句亦误。

〔七〕 诸本续汉志补注均作“印为章”,孙案非。又“也”字见通典礼部,非出于职官部。

〔八〕 影宋本御览卷二0四作“两黑轓”,与类聚同。

〔九〕 类聚卷四五、御览卷二0四均作“戈绛”,孙案非。

〔一0〕据四库馆臣辑本补“通”字。

〔一一〕司直秩比二千石,不当与谏大夫同列,原引不误。

〔一二〕汉书王尊传如淳注引有“事 ”字。

〔一三〕唯点校本续汉志补注作“谨 ”,与永乐大典同。

〔一四〕汉书百官公卿表注所引乃汉旧仪,无“宫”下“门”字。孙氏言出汉官仪,乃涉百官公卿表旁注而误。又师古注曰“胡广云主宫阙之门内卫士,于周垣下为区庐。区庐者,若今之杖宿屋矣”,较御览之引更详确。又影宋本御览卷二二九“宫”作“ 京”,引胡广注则“寺”作“之”,“舍”作“者”,亦与孙案异。

〔一五〕孔本书钞卷一0三仍引作“ 下”。

〔一六〕据四库馆臣辑本补“史”字。

〔一七〕孔本书钞卷六二与四库馆臣辑本同。孙案乃沿陈本之讹。

〔一八〕影宋本御览卷二二五引有上 “门”字。

  汉旧仪卷下
   议郎卫宏撰
    清孙星衍校
  中宫及号位
皇后称中宫。
婕妤见,大长秋称“皇后为婕妤下舆”,坐称“起” ,礼比丞相。娙娥见,女御长称“谢”,案:汉书戾太子传如淳注引作“皇后见娙娥以下,长御称谢”。礼比将军、御史大夫。案:史记外戚世家索隐引作“娙娥秩比将军、御史大夫” 。昭仪见,称“谢”,比中二千石。贵人见,称“ 皇后诏曰可”,礼比二千石。美人无数。婕妤以下皆居掖庭,置令、丞、庐监,宦者。女御长如侍中。案:汉书外戚传晋灼注引作“有女长御,比侍中(官)” 。〔一〕戾太子传注引作“女长御比侍中”,在“皇后见娙娥”上。

皇后一人。婕妤以至贵人,皆至十数。美人比待诏,无数,元帝、成帝皆至千人。〔二〕

侍中左右近臣见皇后,如见帝。见婕妤,案:“帝见”二字从艺文类聚职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引补。北堂书钞设官部、初学记职官部引无“见”字。〔三〕行则对壁,坐则伏茵。案:北堂书钞引作“守茵”。〔四〕皇后、婕妤乘辇,余皆以茵,四人舆以行。案:艺文类聚后妃部引,与下二条相连。

皇后玉玺,文与帝同。皇后玉玺,金螭虎纽。一本无此条。案:下“
玉玺”本作“之玺”,从初学记中宫部 引改。太平御览皇亲部引“ 虎纽”作“武纽”。〔五〕注疑后人所加。

皇后春桑,皆衣青,手采桑,以缫三盆茧,案:“盆”字本作“瓮”,从艺文类聚后妃部引改。示群臣妾从。案:“示”字从艺文类聚引补。春桑生而皇后亲桑,于苑中蚕室,养蚕千薄以上。案:艺文类聚引“薄”作“箔”。 祠以中牢羊豕,祭蚕神曰苑窳妇人、寓氏公主,凡二神。群臣妾从桑还,献于茧观,案:艺文类聚引作“献茧于馆”。太平御览布帛部引作“皇后亲蚕,〔还〕献茧”。〔六〕皆赐从采桑者乐。皇后自行。凡蚕丝絮,织室以作祭服。案:太平御览服用部、布帛部引俱无“以”字。祭服者,冕服也。天地宗庙群神五时之服。皇帝得以作缕缝衣,皇后得以作巾絮而已。案:“后” 下“得”字,太平御览布帛部引作“间”,“巾絮”服用部引作“絮巾”。置蚕官令、丞,案:文选报任少卿书注引作“蚕室,置蚕官也”。〔七〕 诸天下官下法皆诣蚕室,案:后汉书陈忠传注引“少府若庐〔狱〕有蚕室”,疑此注文。〔八〕与妇人从事,故旧有东西织室作治。

皇后五日一上食,食赐上左右酒肉,留宿,明日平旦归中宫。

皇帝聘皇后,黄金万斤。案:北堂书钞礼仪部引作“以金万斤”。

立皇后、太子,大赦天下,赐天下男子爵,女子牛酒缯帛,夫增秩。

掖庭令昼漏未尽八刻,庐监以茵次上婕妤以下至后庭,访白录所录,所推当御见。刻尽,去簪珥,蒙被入禁中,五刻罢,即留。女御长入,扶以出。御幸赐银镮, 案:太平御览服用部引作“宫 人御幸赐银环”。北堂书钞仪饰部引“环”上有“指”字。令书得环数,计月日无子,罢废不得复御。

宫人择官婢年八岁以上,〔九〕侍皇后以下,年三十五出嫁。乳母取官婢。

皇太子称家,动作称从。

皇太子黄金印,□纽,印文曰章,下至二百石,皆为通官印。

太傅一人,真二千石,礼如师。亡新更为太子师,中庶子五人,职如侍中,秩六百石。

中尚翼中涓,如中黄门,案: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集解引作“天子有中涓,如黄门”。皆宦者。

门大夫比郎将。

洗马职如谒者,十六人,选郎中补也。

庶子舍人,四百人,如郎中,秩比二百石,无员,多至四百人。案:与续汉志不合。又补注 “太子舍人”引汉官曰“十三人”,此当有讹。亡新改名为翼子。

率更令,秩千石,主庶子、舍人更直。亡新改为中更。丞一人,秩四百石。

家令,秩千石,主仓狱。亡新改为中更。

家府比二千石。

仆,秩千石,主马。

庶子,秩比四百石,如中郎,无员。亡新改为中翼子。

卫率,秩比千石。案:汉官百官公卿表如淳注引作“卫率主门卫,秩千石”。丞一人,主门卫。

食官令,秩六百石。丞一人。

中盾,秩四百石,主周卫徼循。案:汉书叙传注引作“主徼巡宫中”。

庶子、舍人五日一移,主率更长〔三〕不会辄斥。〔一0〕官奴择给书计,案:汉书鲍宣传臣瓒注引无“择”字。从侍中以下为仓头,案:鲍宣传注引“以”作“已”,“仓”作“苍”。青帻,与百官从事从入殿中。省中待使令者,皆官婢,择年八岁以上衣绿曰宦人,案:“宦人” 当作“宫人”。外戚传注引“宫人者,省中侍使官婢,名曰宫人,非天子掖庭中也”。疑此注文。不得出省门。置都监。老者曰婢,婢教宦人给使尚书。侍中皆使官婢,不得使宦人。奴婢欲自赎,钱千万,免为庶人。宫殿中宦者署、郎署,皆官奴婢。传言曰作者,歌传以呼召侍中以下署长。宦者及郎署长各顾门户,择官奴赤帻,部领作者,扫除曰正。歌传取于雒阳,古周时传呼声法。

天子六厩,未央厩、承华厩、騊駼厩、路軨厩、案:汉书百官公卿表注引作“辂軨”,在“骑马”下,又引皆无“□”字。骑马厩、大厩,马皆万匹。

中黄门驸马、犬宛马、案:“马”字从文选赭白马赋注引补。汗血马、干河马、天马、果下马。果下马,高三尺,驾辇。大宛、汗血马皆高七尺。干河马,华山神马种也。

长安城方六十里,案:史记吕太后本纪索隐、续汉志补注引皆作“方六十三里”。又史记高祖本纪索隐引“高祖六年, 更名咸阳曰长安”,疑此注文。经纬各十五里,案:续汉志补注引“各”下有“长”字。十二城门,积九百七十三顷,百二十亭。案:三辅黄图一引作“长安城中,经纬各长三十二里十八步,地九百七十三顷,八街九陌,三宫九府,三庙,十二门,九市,十六桥。地皆黑壤”。〔一一〕文与此异。长安城方六十里,中皆属长安令。案:续汉志补注引无“方六十里”四字。置左、右尉。城东、城南置广部尉,城西、城北置明部尉,凡四尉。

皇后、太子案:初学记中宫部引作“ 皇后、太后”。各食四十县,案:初学记、艺文类聚后妃部、太平御览皇亲部两引俱作 “三十县”。曰汤沐邑。

帝子为王。王国置太傅、相、中尉各一人,秩二千石,以辅王。仆一人,秩千石。郎中令,秩六百石,置官如汉官官吏。郎、大夫四百石以下自调除。国中汉置内史一人,秩二千石,治国如郡太守、都尉职事,调除吏属。相、中尉、傅不得与国政,辅王而已。当有为,移书告内史。内史见傅、相、中尉,礼如都尉。太守、〔一二〕相置长史,中尉及内史令置丞一人,案:“令”当作“各”。皆六百石。成帝时,大司空何武奏罢内史,相如太守,中尉如都尉,参职。是后相、中尉争权,与王递相奏,常不和。案:续汉志补注引作“是后中尉争权,与王相奏,常不和 ”。

王子为侯。案:四字从汉书武帝纪如淳注、文选六代论注引并为一条。侯、王岁以户口酎黄金,献于汉庙,案:武帝纪注、文选注、三辅黄图五引无“献”字。皇帝临受献金以助祭。大祠曰饮酎,案:三辅黄图引注云:“因八月尝酎,会诸侯庙中,出金助祭,谓之酎金。”饮酎受金,小不如斤两,色恶,王夺户,案:武帝纪注、文选 注、三辅黄图引作“王削县”。侯免国。

汉承秦郡,置太守,治民断狱。都尉治狱,都尉治盗贼甲卒兵马。

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而以为卫士,案:汉书高帝纪如淳注引无“而以”二字。一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骑驰战阵。八月,太守、都尉、令、长、相、丞、尉会都试,课殿最。水处为楼船,亦习战射行船。案:通典职官引无“行船”二字。

边郡太守各将万骑,行障塞烽火追虏。置长史一人,掌兵马。丞一人,治民。当兵行,长史领。置部都尉、千人、司马、候、农都尉,皆不治民,不给卫士。材官、楼船年五十六老衰,乃得免为庶民,案:“庶”字从汉书高帝纪如淳注引补。又“老衰”作“ 衰老”。就田里。民应令选为亭长。

亭长课射,游徼徼循。尉、游徼、亭长,皆习设备五兵。五兵:弓弩,戟,盾,刀剑,甲铠。案:北堂书钞设官部引作“五兵,言弩,戟,刀,钩,铠也”。〔一三〕

鼓武吏案:续汉志补注引汉官仪“鼓 ”下无“武”字。赤帻大冠,行縢,带剑佩刀,持盾被甲,设矛戟,习射。

设十里一亭,亭长、亭候;五里一邮,邮闲案:史记留侯世家索隐引作“邮人居闲”。相去二里半,司奸盗。亭长持三尺板以劾贼,索绳以收执盗。

旧制尉皆居官署,有尉曹官中领平锁署。

更令吏曰令史,丞吏曰丞史,案:汉书陈涉传晋灼注引两“吏”字俱作“史”。尉吏曰尉史,捕盗贼得捕格。

县户口满万,置六百石令,多者千石。户口不满万,置四百石、三百石长。大县两尉,小县一尉,丞一人。三百石丞、县长黄绶,皆大冠。亡新命长为宰,皆小冠,号曰夫子。亡新时有五百石,八百石。府下置诏狱。 府,河南府也。邓展曰:旧洛阳有两狱。案:注引邓展,非本文。

建始二年,益三河及大郡太守秩。十二万户以上为大郡太守,小郡守迁补大郡。

元朔三年,以上郡、西河为万骑太守,月奉二万。绥和元年,省大郡万骑员,秩以二千石居。旧制:令六百石以上,尚书调;拜迁四百石长相至二百石,丞相调;除中都官百石,大鸿胪调;郡国百石,二千石调。哀帝时长相皆黑绶。亡新吏黑绶,有罪先请,与廉吏同。

内郡为县,三边为道,皇后、太子、公主所食为邑。

算民,案:后汉书皇后纪注引“八月初为算赋,故曰算民”。疑此注文。年七岁以至十四岁出口钱,人二十三。二十钱,以食天子。案:“二十钱”三字从汉书昭帝纪如淳注引补。高帝纪如淳注、后汉书光武纪注引作“出口钱,人二十,以供天子”。〔一四〕其三钱者,武帝加口钱,以补车骑马。案:高帝纪注、光武纪注引作“至武帝时,又口加三钱,以补车骑马”。旧本“马”下本有“逋税”二字,是后人因光武纪注误加,今删。又令民男女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案:“出”字从高帝纪如淳注、光武纪注引补。人百二十为一算,以给车马。案: 高帝纪如淳注引为“治库兵车马”。民田租□□,案:“租”本作“积”,从文选天监三年策秀才文注引改。以给经用,备凶年。山泽鱼盐市税,以给私用。

汉旧制,天下郡国凡百六,邑侯国凡千八百。上林苑中昆明池、镐池、牟首诸池,取鱼鳖,给祠祀。用鱼鳖千枚以上,余给太官。案:“
上林苑”以下,当别为一条。

上林苑中,广长三百里,置令、丞、左右尉。案:“广长”以下十一字,从太平御览居处部引补。初学记居处部引“尉”上有“中部”二字。三辅黄图四引作 “有令有尉,禽兽簿记其名数”。百五十亭苑,案:此句从初学记引补。苑中养百兽。案:“苑中”二字从三辅黄图引补。〔一五〕又“养”上本有“以”字,从两书引删。禽鹿尝祭祠祀,宾客用鹿千枚,□兔无数。佽飞具缯缴案:汉书元帝纪如淳注引“缯”作“矰”。以射凫雁,应给祭祀置酒,每射收得万头以上,给太官。

上林苑中,天子遇秋冬射猎,案:“ 遇”字从太平御览居处部引补。又引下有“苑中”二字。取禽兽无数实其中。离宫观七十所,案:太平御览、白帖三十八引无“观”字。皆容千乘万骑。

武帝时,使上林苑中官奴婢,及天下贫民赀不满五千 案:太平御览居处部引“五千”作“五十万”。徙置苑中养鹿。因收抚鹿矢,人日五钱,到元帝时七十亿万,以给军击西域。

古者诸侯治民。周以上千八百诸侯,其长伯为君,次仲、叔、季为卿大夫,支属案:本此下有“为庶于,皆世官位。至秦始皇帝灭诸侯为郡县,不世官,守、相、令、长以他姓相代,去世卿大夫支属” 共三十七字,复衍也, 今删。〔一六〕为士、庶子,皆世官位。至秦始皇帝灭诸侯为郡县,不世官,守、相、令、长以他姓相代,案:本无“
长”字,从上复出者添。去世卿大夫士。

汉承秦爵二十等,以赐天下。爵者,禄位也。

公士,一爵。赐一级为公士,谓为国君列士也。

上造,二爵。赐爵二级为上造,上造乘兵车也。

簪褭,三爵。赐爵三级为簪褭。

不更,四爵。赐爵四级为不更,不更主一车四马。

大夫,五爵。赐五级为大夫,大夫主一车,属三十六人。

官大夫,六爵。赐爵六级为官大夫,官大夫领车马。 案:北堂书钞设官部引“领”下有“他 ”字。

公大夫,七爵。赐爵七级为公大夫,公大夫领行伍兵。

公乘,八爵。赐爵八级为公乘,与国君同车。

五大夫,九爵。赐爵九级为五大夫。以上次年德者案:“者”字从北堂书钞设官部引补。为官长将率。秦制爵等,生以为禄位,死以为号谥。

左庶长,十爵。

右庶长,十一爵。

左更,十二爵。

中更,十三爵。

右更,十四爵。

少上造,十五爵。

大上造,十六爵。

驷车庶长,十七爵。

大庶长,十八爵。

侯,十九爵。案:汉书百官公卿表十九“关内侯”。

列侯,二十爵。

秦制二十爵。男子赐爵一级以上,有罪以减,年五十六免。无爵为士伍,年六十乃免者,案:本作“老”,今改。有罪,各尽其刑。凡有罪,男髡钳为城旦,城旦者,治城也;女为舂,舂者,治米也,皆作五岁。完四岁,鬼薪三岁。鬼薪者,男当为祠祀鬼神,伐山之薪蒸也;女为白粲者,以为祠祀择米也,皆作三岁。罪为司寇,司寇男备守,女为作,如司寇,皆作二岁。男为戍罚作,女为复作,皆一岁到三月。 案:此下疑有脱讹。令曰:秦时爵大夫以上,令与亢礼。

五人为伍,伍长一人。十人为什,什长一人。百人为卒,卒史一人。五百人为旅,旅帅一人。二千五百人为师,师帅一人。万二千五百人为军,军将一人。以上卿为将军。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邱,四邱为乘。乘则具车一乘,四马,步卒三十六人。千乘之国,马四千匹,步卒三万六千人,为三军,大国也。次国二军,小国一军。

校勘记
〔一〕 据汉书外戚传晋灼注删“官” 字。原注“官”作“宫”,属下读,句作“宫长岂此邪 ”。
〔二〕 四库馆臣辑本作“皆且千人 ”。

〔三〕 孔本书钞卷五八、中华书局排印本初学记卷一二“婕妤”上均有“见”字。

〔四〕 孔本书钞卷五八作“伏茵” 。

〔五〕 影宋本御览卷一三五仍作“ 虎纽”。

〔六〕 影宋本御览卷八一九“献” 上有“还”字,据补。

〔七〕 胡刻本文选注引作“卫宏汉仪以为置蚕宫,今承诸法云”。

〔八〕 据后汉书陈忠传注“若卢” 下补“狱”字。

〔九〕 “官婢”原作“宫婢”,据四库馆臣辑本改。汉书外戚传注即曰:“宫人者,省中侍使官婢,名曰宫人。事见汉旧仪。”亦可为证。

〔一0〕据四库馆臣辑本补“三”字。

〔一一〕“地皆黑壤”四字系三辅黄图之文,与汉旧仪无涉,孙氏引误。

〔一二〕“太守”系“太传”之误。说见四库馆臣辑本按语。

〔一三〕孔本书钞卷七九作“五兵言弩,盾,刀,钩,铠也”。

〔一四〕汉书高帝纪如淳注仅引下文 “又令”至“以给车马”二十八字,未及孙案所引十字。下案亦然。

〔一五〕三辅黄图所引与“上林诏狱 ”相联系,与此引多异。补“苑中”二字,当依御览卷一九六。

〔一六〕浙江书局本汉旧仪未衍此三十七字,孙氏所据本误。下案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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