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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易历法——统治关系变化的象征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收藏

 

  正是由于颁赐历法是实行宗主统治的象征,如果一个政权要摆脱另一个政权的统治,它也必然要制定出自己的历法以示政治独立;相反,如果一个政权要臣服于另一个政权,历法也要改易成该政权的历法以示臣服。在宋与西夏的交往关系中,我们能清楚地看到这一点。

  北宋刚建立时,同夏拓拔政权曾一度保持较为友好的关系。宋太宗即位后,试图消灭夏政权,结果适得其反,不仅没有达到目的,反使双方关系恶化,干戈不断。直至李德明统治时期,双方关系才有所改善。景德三年(1006),宋夏签订景德和约,授德明为定南军节度使,确定了西夏的附属地位。第二年 (1007) ,李德明便遣使向宋朝请历,"真宗以新历并冬服赐之"。有学者认为,内迁定居以后,随着农业生产的日益发展,历法对党项羌人显得愈来愈重要了,李德明是在这种情况下,才遣使向宋朝请历的。笔者认为,此次颁赐历法,在宋而言,它是对夏实行宗主统治的一种象征,在夏而言,它是仿效汉制积极准备建国的一项重要举措,而不在于满足农业生产日益发展实际的需要。汤开建曾撰文指出,德明本人精通天文学,善观星象,西夏的天文机构可能始建于他统治时期。这一推测是合乎道理的,仅从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而言,西夏政权完全可以自行编制出所需要的历法来。李德明的遣使请历举措,实际上是利用颁历权所具有的政治上的象征意义,而对宋朝表示出来的一种姿态,具有明显的政治意义。

  明道元年( 1032 )十月,元昊在兴州继承了夏国王位,之后便不断制造事端,图谋独立。经过一系列的准备,大庆三年(宋景佑五年, 1038 年),元昊于兴庆正式登上了皇帝的宝座,国号大夏(史称西夏)。而元昊表明自己在政治上独立的一项重要举措就是重新颁历。《西夏书事》卷十八记载:“囊霄(元昊)称帝,自为历日,行于国中”。同年,夏遣使告知宋朝,激起了宋统治者的极大愤慨,双方关系逐渐恶化,至康定元年( 1040 )终于爆发了大规模的战争。宋三战皆败,谋求和谈,西夏因国力不济,难以维持长期的战争,也愿意弥兵。经过多次谈判,终于在庆历四年( 1044 )签订了"庆历和约",规定元昊称夏国主,向宋称臣,"奉正朔,改所赐敕书为诏而不名。许自置官署”。《玉海》卷十记载:“庆历元年( 1041 )十二月丁丑,司天监上所修《崇天万年历》。行之。五年( 1045 )十月辛未,始颁历于夏国"。从以上史料我们不难看出,元昊自己编制的历法在夏国内只用了七年左右时间,随着和约的签订,宋夏名义上的君臣关系的确立。宋必然要向夏颁赐历法,以示宗主地位。

  以后的一百多年中,夏一直奉宋朝的正朔。到夏正德六年 (1132) ,宋高宗因李干顺"附金久,不复颁赐。自是,(西夏)不行中国历"。也就是说,由于宋夏的君臣关系不复存在,颁赐历法于理不通,所以宋统治者才下令:"夏国历日自今更不颁赐",从形式上终结了双方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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