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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4日 新疆喀什市发生严重暴力袭警案件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收藏

 

 

爆炸后喀什警方和医务人员赴事故现场救助伤员

 

 

2008年8月4日上午8时许,喀什市公安边防支队集体出早操,行至怡金宾馆前时,突遭两名犯罪嫌疑人驾车袭击,并引发车上的爆炸物,造成16人死亡,16人受伤,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2009年4月9日上午11时,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喀什地区体育场院召开宣判大会,对2008年8月4日制造新疆喀什市的暴力恐怖袭警案被告人库尔班江·伊米提、阿不都热合曼·阿扎提宣布最高人民法院(2009)刑二复88044042号核准死刑刑事裁定书,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死刑命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两名犯罪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评论:新疆分裂恐怖份子真是灭绝人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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