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春秋 战国 西汉 东汉 西晋 东晋 南朝 北朝 五代 北宋 南宋 西夏
书目章节
2005年3月4日 胡锦涛在北京提出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收藏

 

3月4日,胡锦涛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民革、台盟、台联组委员

2005年3月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北京提出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即:(1)、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2)、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3)、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4)、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4月至7月,中国国民党、亲民党、新党相继组团访问大陆。胡锦涛总书记分别与连战主席、宋楚瑜主席、郁慕明主席就促进两岸关系改善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广泛而深入地交换了意见,达成广泛共识,取得重要成果。

分享到:
上一篇:2003年3月4日 中国《2001-2002中国城市发展报告》首次评估城市
下一篇:2006年3月4日 胡锦涛在全国政协分组讨论中提出“八荣八耻”论述
相关内容

评论 0 条 / 浏览 762

点击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