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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献忠屠川 奸淫妇女吃小孩
作者:未知 (不详) 收藏

 


张献忠屠川
  张献忠是明末农民起义领袖,与李自成齐名,曾建立大西政权。其人多有奇闻异事流传,如入川屠蜀、江中沉宝等等,以下说的就是他屠川之事。
  大西王朝建立的第二年,军事上就出现了败势。1645年春,明将曾英突破川东防线,进入四川,攻占了重庆。张献忠忙派刘文秀反攻,亦被曾英打了个大败。一开始,张献忠尚不以为然。胜败乃兵家常事,他毫不慌张,派出人马,四出征伐。
  十多年提着头栉风沐雨,身先士卒,虽然艰苦,却也快意。胜也胜得痛快,败也败得干脆。如今住进了皇宫,开辟了帝业,却陷入了无边无际的焦虑烦恼之中。作为一个职业军人,他还没有学会治理国家这个需要同时处理多种事情的弹钢琴的艺术。日理万机,千头万绪,百爪挠心,心急如焚,压力从四面八方朝他一个人压来,几乎要把他压得粉碎。从各个方面传来的消息,都是警报和败绩。按起葫芦起了瓢,好不容易镇压下一处,更多的火苗又在周围燃起。最初的新鲜劲过去了,现在他越来越懒得上朝,脾气也越来越大。有一天上朝,忽然把自己头上戴的那顶镶满了宝石的金冠摘下来,扔到地上,用脚一顿乱踏,踩得稀烂。旁边人看得面面相觑,谁也不敢上去劝。踩完了,把旁边侍卫的大檐布帽夺过来,戴在头上,大笑道:“他娘的, 老子还是戴这个舒服。”张献忠的心情不断坠向深谷,零星杀戮渐渐变成集体屠杀。平生极为厌恶官场见习,甚至对自己任用的文官,他也抑制不住厌恶之情。有一次,部下大将孙可望远征凯旋,张献忠部下的文官们按明朝官场旧例,出城远迎,进献贺礼,递“连名状”。张献忠闻知,“怒其沿故朝陋习,按名棒杀二百人”。还有一次,因一点小小过错,株杀掉了自己属下三百多名文官。有人劝他说都杀光了谁还为你服务,他说:“文官怕没人做耶?”说末路英雄张献忠已走上了嗜好杀人的变形人生之路,也许并不过分。其实张献忠本人正是以“杀人”自命并自诩的。张献忠性凶戾残暴,军中也以杀人多少论功,且杀人不分军民。“一日不杀人,辄悒悒不乐”。张献忠入驻四川后,看见小孩子就蒸了来吃,看见妇女就带回军营,让部众轮流奸淫,末了还将这些妇女的小脚割了下来,聚成一大堆,号称莲峰;然后架火烧毁这些小脚,名为点朝天烛。张献忠还“喜嗜人肉,每立其人于面前,割而炙之,一举数脔。又破黄州时,拆其城,役及女子,指甲尽落、血横流,拆罢仍杀之。”(李清《三垣笔记》)
  在杀人方面,张献忠搞出许多新名堂。比如他派遣部下往各府县出击,遇人就杀,叫做“草杀”。他还在府中养了几十头藏獒,每天集结部下朝会之时,便放出藏獒去嗅那些投降自己的前明官吏,被藏獒嗅到者立即拉出去砍头。张献忠乐此不疲,称这为“天杀”。他自己不读书,也格外讨厌读书人,认为读书人奸诈伪善。为此,他假意宣布开科举,将数千四川学子骗到青羊宫,全部杀光,尸体堆积成山。唯独留了个姓张的书生,此人才华横溢,张献忠很是宠爱,封他为状元,随时不离左右。有一天,张献忠突然闷闷不乐,对左右说:“不知道为什么,我很爱这状元,一刻也舍不得他,不如杀死了他,免得总是想着。”于是下令将张状元斩首(见《明史.流贼传》)。
  张献忠还在成都立了一块七杀碑,上面刻着他杀人如麻的理由:“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对他来说,好杀人并不是他的责任,蜀人是自作孽不可活,他是在替天行道。甲申年(1644年)十一月十日,大西军驱赶百姓到成都东门外九眼桥屠杀。当刽子手将要举刀时,天空忽然炸响三声迅雷。张献忠怒斥苍天道:“你放我到人间来杀人,今天为什么用雷来吓我”命令士兵驾起大炮,对天空连放三炮。这一天,被杀者无数,尸首塞满了河道,九眼桥下的锦江也因此断绝。
  顺治三年(1646年),肃亲王豪格和吴三桂率清军由陕南入川,攻打张献忠的大西军。顺治四年(1647年)七月,张献忠撤离成都,北上与北清军作战。临走时下令屠城,并将全城放火烧得干干净净。沈荀蔚《蜀难叙略》记载说:“王府数殿不能焚,灌以脂膏,乃就烬。盘龙石柱二,孟蜀时物也,裹纱数十层,浸油三日,一火而柱折。”同年十一月,大西军被清军包围。当时张献忠正忙着在西充屠城,匆忙也城迎战,被清将雅布兰射死在凤凰山(在今四川西充县北),一个极好享受杀人乐趣的暴徒终于被人所杀。
  张献忠死后,清朝官员到成都来接管,城内竟然找不到作衙门的屋舍,不得不临时将省府衙门改设在保宁府(今阆中县)。一直到顺治十六年(1659年),省府才迁回成都。那时全川人口大约八万,十里不见人烟。成都全城居民才数十户。闾巷不存,旧街难认,到处丛莽,兔走雉飞。有人站在南门城墙上,一天之内看见锦江对岸先后有虎13只相继走过。经历了张献忠的屠刀,四川人几乎都被杀光了。甚至也波及到一般平民百姓,例如,顺治二年十二月就张献忠开“特科”前来赴选的进士、举人、贡士,被张称为“谋图不轨”,一次屠杀至少有5000人之多。再如屠城,攻成都,数日不下,攻陷后“屠城三日,贵贱同尽。惟少艾妇女为营伍所匿者暂得免”;攻重庆时“尽屠其城。间有避匿得存得,查出复断其手”。这些当有过甚之辞。但张献忠这种“除城尽剿”的政策,显然无法真正划分顺逆的界限,而玉石不分的剿杀势必造成镇压的扩大化。另外,张献忠还杀过医僧匠役。《蜀难叙略》云:“僧道医卜百工技艺之人,或找斋醮,或考试,或兴大工之类,(献忠)悉诱之杀之。”更为严重的错误是在农民军内部的残杀。张献忠与 李自成在川北与汉中地区多次发生武装冲突,以至发展到屠杀靠拢李自成的四川人。清军入关以后,大西政权成为清军、明军和地方武装攻击的主要目标,张献忠“外有强邻压境”,内有四川境内许多地方武装暴乱,自以为“蜀人负朕,恨入骨髓”,敌我不分,首从不问,自杀军士,确定军队要屠的有三等:“其一系川人,在川应募者,有系川人而在他省投充入伍者;其二系他省人而在他省投充入伍者,有系他省人而在川中随营者;其三有系明朝官兵者;有系阵前俘获者,又有系夥并响马内收入者,俱当尽诛。”有人认为由于粮食奇缺,张献忠的部队不得已而杀人充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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