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春秋 战国 西汉 东汉 西晋 东晋 南朝 北朝 五代 北宋 南宋 西夏
1935年11月3日 国民政府实行币制改革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收藏

 

1935年11月3日,财政部颁布《法币政策实施法》及《兑换法币办法》,其中规定中央、中国、交通3家银行发行的货币为法币,以图改变以往各家银行皆可呈准许发行货币的混乱局面,统一全面币制。财政部决定设立专门委员会,办理法币发行收换及保管准备金事宜,国内一切公私收付款项,概以法币为限,禁止白银流通。财政部还规定由中央、中国、交通3家银行无限制购售外汇。

此次币制改革,是在英国经济顾问李滋·罗斯协助下实行的。改革办法出台前夕,财政部长孔祥熙在上海召集金融界领袖会谈两小时,旋即公布改革方案。当日,上海市面投机活跃,物价狂涨。上海钱业公会特召集紧急执委会议论补救办法,决定所有现金银缴存中央银行,并发行纸币。

分享到:
上一篇:1948年11月3日 陈布雷自杀
下一篇:1964年11月3日 蓝田猿人头盖骨发现
相关内容

评论 0 条 / 浏览 671

点击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