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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丑 第十七节
作者:孟子 (战国) 收藏

 

  沈同以其私问曰:“燕可伐与?”

  孟子曰:“可;子哙不得与人燕,子之不得受燕于子哙。有仕于此,而子悦之,不告于王而私与之吾子之禄爵;夫士也,亦无王命而私受之于子,则可乎?何以异于是?”

  齐人伐燕。

  或问曰:“劝齐伐燕,有诸?”

  曰:“未也;沈同问‘燕可伐与’,吾应之曰,‘可’,彼然而伐之也。彼如曰:‘孰可以伐之?’则将应之曰,‘为天吏,则可以伐之’。今有杀人者,或问之曰:,‘人可杀与?’则将应之曰,‘可’。彼如曰,‘孰可以杀之?’则将应之曰:‘为士师,则可以杀之。’今以燕伐燕,何为劝之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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