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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德所生第七十九
作者:董仲舒 (西汉) 收藏

 

  威德所生第七十九

  天有和、有德、有平、有威、有相受之意、有为政之理,不可不审也。春者,天之和 也,夏者,天之德也,秋者,天之平也,冬者,天之威也。天之序,必先和然后发德,必先 平然后发威,此可以见不和不可以发庆赏之德,不平不可以发刑罚之威,又可见德生于和, 威生于平也,不和无德,不平无威,天之道也,达者以此见之矣。我虽有所愉而喜,必先和 心以求其当,然后发庆赏以立其德;虽有所忿而怒,必先平心以求其政,然后发刑罚以立其 威,能常若是者,谓之天德,行天德者,谓之圣人。为人主者,居至德之位,操杀生之势, 以变化民,民之从主也,如草木之应四时也,喜怒当寒暑,威德当冬夏,冬夏者,威德之合 也,寒暑者,喜怒之偶也,喜怒之有时而当发,寒暑亦有时而当出,其理一也。当喜而不 喜,犹当暑而不暑;当怒而不怒,犹当寒而不寒;当德而不德,犹当夏而不夏;当威而不 威,犹当冬而不冬也;喜怒威德之不可以不直处而发也,如寒暑冬夏之不可不当其时而出 也,故谨善恶之端,何以效其然也?春秋采善不遗小,掇恶不遗大,讳而不隐,罪而不忽, □□以是非,正理以褒贬,喜怒之发,威德之处,无不皆中,其应可以参寒暑冬夏之不失其 时已,故曰圣人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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