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汶口文化的兴起和特征(2)
(6)大汶口文化的雕塑工艺品不仅数量多,而且有较高的艺术水平,多数是墓内的随葬品。雕塑品有象牙雕筒、象牙琮、象牙梳、雕刻骨珠、骨雕筒、骨梳、牙雕饰、嵌绿松石的骨筒、雕花骨匕、穿孔玉铲、玉珠,以及陶塑动物等。这些雕塑品,制作都相当精细,造型优美,是大汶口文化中颇具特色的艺术作品。
(7)大汶口文化的墓葬多埋于集中的墓地。每一墓地的墓葬排列有序,死者头向一致。墓室多为长方形竖穴土坑,有的仅有棺,但也有棺椁皆备的。葬式一般为单身仰身直肢葬,也有二人合葬或多人合葬的。多人合葬,少则三人,多则达二十三人。二人合葬墓有同性合葬,也有异性合葬。且有一次葬或二次葬的合葬墓。此外,还发现了一些无头葬、无尸葬和“迁出葬”(即将墓内部分骨骼迁移它处,而在原葬墓内仍保留死者的部分骨骼)。葬式有屈肢葬、俯身葬和重叠葬等。墓内多数无任何随葬品。凡有随葬品的墓,随葬品的多少十分悬殊。少者1、2件,多者百件以上。如大汶口M10是1老年女性墓葬。墓坑东西长4.2米,南北宽3.2米,墓底有二层台和涂漆棺椁。随葬品有装饰于头和颈部的3串77件石质饰品,玉臂环、玉指环各1件,腹部置玉铲1件,还有象牙雕筒2件、骨雕筒1件、象牙梳1件。陶器达90多件(其中白陶、磨光黑陶、彩陶共38件),还有猪头、兽骨、鳄鱼鳞板等。随葬品的悬殊,反映了社会上的贫富悬殊日趋严重。
类型:
关于大汶口文化的类型问题,目前考古界看法不一。有人提出可划分为“青莲岗”、“刘林”和“花厅”3个类型。也有人认为可以划分为“大汶口”、“大墩子”和“三里河”3个类型。现将后一种划分的3个类型,简介于下:
(1)大汶口类型:包括山东中南部的泰安、济宁等地区的大汶口文化遗址。经过发掘的有滕县岗上、曲阜西夏侯、邹县野店、兖州王因等遗址。该类型的特点,表现在陶器器形上,以釜形鼎、大镂孔编织纹高柄豆、背壶、筒形杯、盉、尊形器、圈足瓶、袋足鬶、带耳杯等较有代表性。墓葬以头向东单身仰身直肢葬为主,并有少量仰身屈肢葬和俯身葬。死者手中多握有獐牙器。王因早期墓葬中还有一定数量的同性合葬墓。
(2)大墩子类型:因最初发现于江苏北部的邳县大墩子而得名。主要分布于淮河以北的苏北地区。经过发掘的遗址有邳县刘林、新沂花厅、连云港二涧村等遗址。陶器以鼎、鬶、豆、背壶、带把三足罐、簋形器、钵、觚形杯、高圈足杯、罐等较有代表性。葬式也以头向东或东北的单身仰身直肢葬为主,死者手中也多握有獐牙器。有的墓中的死者两眼处还放有石环。
(3)三里河类型:因山东胶县三里河遗址具有代表性而得名。主要分布于山东潍坊地区和日照等县。经过发掘的遗址有日照东海峪、安丘景芝镇、诸城呈子等遗址。陶器以釜、罐形鼎、鬶、单耳长颈壶、双耳长颈壶、细 长瓶、大口折肩尊、单耳杯、高柄杯、折腹钵等具有代表性,背壶、豆、筒形杯较少。葬式以头向西和西北的单人仰身直肢葬为主。在呈子遗址中还有较多的合葬墓,并有重叠葬,死者手中也多握有獐牙器或蚌器。有的死者手臂处放有石钺、蚌器、黑陶杯和海螺等。有的死者口中还含有玉琀。用猪下颌骨随葬比较普遍。
发展:
大汶口文化是分布于我国黄河下游和江淮地区的一种原始文化。1959年在山东泰安、宁阳两县交界的大汶口、堡头遗址,发掘了成百座墓葬,出土了大批独具风格的文物。以后同一类型文化的遗址和墓葬在山东和苏北的广大区域也不断发现,这就是大汶口文化。大汶口文化经历了长期的发展过程,就已发掘的材料看,可以初步分为早、中、晚三期。
大汶口文化时期,社会生产的劳动者的性别,先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从男女随葬的石铲、石斧、石锛和纺轮这两类工具的变化,可以得到很好的说明。在大汶口文化中期以后,随葬石铲、石斧、石锛等生产工具的主要是男性,而随葬纺轮的则主要是女性。这说明男子已成为社会生产,特别是农业生产的主要担当者,而妇女则从事纺织等家内劳动,社会已经从母系氏族公社阶段发展到父系氏族公社阶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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