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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下惠是个什么人
作者:未知 (不详) 收藏

 

柳下惠乃周公裔孙、鲁国公室后人。孔子对柳下惠推崇备至,称赞他举止得当、宽厚仁慈、公平公道、疏财济世,是一个节行超逸的人物。

关爱弱者,坐怀不乱

柳下惠坐怀不乱的故事可谓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它最早出自《孔子家语·好生》。《好生》记述了一个连环故事,其中涉及到柳下惠,原话是:“柳下惠妪不逮门之女。”意思是柳下惠用自己的身体温暖没有来得及进(城郭之)门(而受冻)的女子。东汉建初六年(公元81年),由柳下惠后裔郡望河东解县抄录而来的《和圣年谱纪事》则进一步具体化:“柳下惠远行归,遇夜宿于郭外。少顷,适有一女子趋托。时天大寒,恐女子冻死,乃抱女子坐于怀中,一夜覆之,至晓不乱。”至此,“柳下惠坐怀不乱”的故事基本定型。后经包括元末明初陶宗仪《辍耕录》等的大力宣扬,“坐怀不乱”遂作为典故在文艺作品中频频出现,流传于国内外。

熟悉律法,严惩故犯

柳下惠多次担任鲁国士师(中级法官),负责审案断案工作。1984年,在湖北江陵张家山汉墓出土的竹简《奏谳书》中,记载了柳下惠为鲁君治狱的一个典型案例。有个叫佐丁的人偷了一斗粟,本来依法罚钱一两,相当于案值3倍之多,已属重判。柳下惠接手此案后调查取证,发现佐丁作为一名负责礼教的官员,还犯有明知故犯、欺骗上司两宗罪。他以鲁法为依据最后判佐丁以重罪:“完为倡”。“完为倡”就是剃光头,这在当时是一种刑罚,再去服四年修边城的苦役。鲁君开始担心判得过重,待听了柳下惠条分缕析、丝丝入扣的一番解释后,激赞判得恰当。

斥祭海鸟,以民为本

《国语·鲁语上》记载,有一只名叫“爰居”的海鸟飞落在鲁国东门之外,三天不走,权臣臧文仲指使国民祭拜它。柳下惠对此进行批评。他指出,古代圣贤制定祭祀法典遵循的原则是:只有律法颁施于老百姓的、兢兢业业做事而死的、用功劳平定国家的、能抗御特大天灾的、能抵御心腹大患的五种人,总而言之,是对民众有大功劳的,包括供民观瞻的日、月、星辰和出产财用的名山川泽,才能被祭祀。否则,一律不能列入祀典。这只海鸟既无功于民众,又与鲁人不是同类,更非同族,有什么理由作为“国典”祭祀它呢?特别是柳下惠推测海鸟飞到鲁国的原因,可能是“避其灾”。果然,这一年“海多大风,冬暖”,气候反常,证实柳下惠的分析判断准确无误。这一点,在迷信盛行的春秋时期显得不同凡响。

国难当头,授词却敌

公元前634年,齐孝公攻打鲁国。柳下惠临危受命,向乙喜传授计谋。他让乙喜赶赴前线,以犒劳齐军为名,行文攻退敌之实。在回答齐孝公所提“鲁国恐乎”的问题时,乙喜按照柳下惠事前设计的套路回答说:“小人恐矣,君子则否。”他说,鲁国之所以“无恐”,是因为“有恃”,恃的是“二先君之所职业”。原来,当年周成王看到周公与太公夹辅文王、武王有功,所以分别将鲁国、齐国封赐给他们,而且亲自主持仪式,让他俩签订盟约,誓词是:“世世子孙,无相害也。”以如此庄重仪式达成的神圣盟约,是任何一方任何时候都不能违背的,世世子孙必须恪守如一。乙喜搬出这段历史,质问齐孝公:“您即位后诸侯们都希望您能继承桓公的功业。我们这个穷国因此不敢筑城聚众,您怎么执政才九年就废弃先王之命、先君之责呢?若您的先君在,他会怎么处理呢?”柳下惠教授乙喜的说词字字在理,犹为匕首刺向齐侯,不仅创造了“有恃无恐”的典故,而且为中国古代战争留下了“授词却敌”的传世佳话。

岑鼎作证,心有诚信

《吕氏春秋·季秋纪》记载:齐国攻打鲁国,强索鲁国岑鼎。鲁君送去一个假鼎冒充真鼎。齐侯看出破碇,派人告知鲁君说:“若柳下惠说是真的,我就会收下。”鲁君只得请求柳下惠帮忙,没想到柳下惠竟说:“主公想用岑鼎做礼物送给齐侯,为的是免除灾祸,保住鲁国。为臣也有个‘国’在这里,破坏为臣之‘国’,来保全主公之国,这令为臣很难为情。”柳下惠心中的“国”就是“信”,即诚信。柳下惠认为,唯一明智的选择就是将岑鼎交出去。汉代刘向评论此事:“柳下惠可谓守信矣!不独存已之‘国’也,又存鲁君之国。信之于人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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