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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诫第十一
作者:陆贾 (西汉) 收藏

 

  明诫第十一

君明于德,可以及于远;臣笃于义,可以至于大。何以言之?昔汤以七十里之封,升帝 王之位;周公自立三公之官,比德于五帝三王;斯乃口出善言,身行善道之所致也。故安危 之要,吉凶之符,一出于身;存亡之道,成败之事,一起于善行;尧、舜不易日月而兴, 桀、纣不易星辰而亡,天道不改而人道易也。

  夫持天地之政,操四海之纲,屈申不可以失法,动作不可以离度,谬误出口,则乱及万 里之外,何况刑无罪于狱,而诛无辜于市乎?

  故世衰道失,非天之所为也,乃君国者有以取之也。恶政生恶气,恶气生灾异。螟虫之 类,随气而生;虹蜺之属,因政而见。治道失于下,则天文变于上;恶政流于民,则螟虫生 于野。贤君智则知随变而改,缘类而试思之,于□□□变。圣人之理,恩及昆虫,泽及草 木,乘天气而生,随寒暑而动者,莫不延颈而望治,倾耳而听化。圣人察物,无所遗失,上 及日月星辰,下至鸟兽草木昆虫,□□□鹢之退飞,治五石之所陨,所以不失纤微。至于鸲 鹆来,冬多麋,言鸟兽之类□□□也。十有二月陨霜不煞菽,言寒暑之气,失其节也。鸟兽 草木尚欲各得其所,纲之以法,纪之以数,而况于人乎?

  圣人承天之明,正日月之行,录星辰之度,因天地之利,等高下之宜,设山川之便,平 四海,分九州,同好恶,一风俗。易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则之;天出善道,圣人得 之。”言御占图历之变,下衰风化之失,以匡盛衰,纪物定世,后无不可行之政,无不可治 之民,故曰:“则天之明,因地之利。”观天之化,推演万事之类,散之于□□之闲,调之 以寒暑之节,养之以四时之气,同之以风雨之化,故绝国异俗,莫不知□□□,乐则歌,哀 则哭,盖圣人之教所齐一也。

  夫善道存乎心,无远而不至也;恶行着乎己,无近而不去也。周公躬行礼义,郊祀后 稷,越裳奉贡而至,麟凤白雉草泽而应。殷纣无道,微子弃骨肉而亡。行善者则百姓悦,行 恶者则子孙怨。是以明者可以致远,否者可以失近。故春秋书卫侯之弟鱄出奔晋,书鱄绝骨 肉之亲,弃大夫之位,越先人之境,附他人之域,穷涉寒饥,织履而食,不明之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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