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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氏妇
作者:蒲松龄 (清朝) 收藏

 

  凡大兵所至,其害甚于盗贼,盖盗贼人犹得而仇之,兵则人所不敢仇也。其少异于盗
者,特不敢轻于杀人耳。甲寅岁,三藩作反,南征之士,养马衮郡,鸡犬庐舍一空,妇女皆
被淫污。时遭霪雨,田中潴水为湖,民无所匿,遂乘桴入高粱丛中。兵知之,裸体乘马,入
水搜淫,鲜有遗脱。

  惟张氏妇不伏,公然在家。有厨舍一所,夜与夫掘坎深数尺,积茅焉;覆以薄,加席其
上,若可寝处。自炊灶下。有兵至,则出门应给之。二蒙古兵强与淫,妇曰:“此等事,岂
可对人行者?”其一微笑,啁嗻而出。妇与入室,指席使先登。薄折,兵陷。妇又另取席及
薄覆其上,故立坎边,以诱来者。少间,其一复入。闻坎中号,不知何处,妇以手笑招之
曰:“在此处。”兵踏席,又陷。妇乃益投以薪,掷火其中。火大炽,屋焚。妇乃呼救。火
既熄,燔尸焦臭。人问之,妇曰:“两猪恐害于兵,故纳坎中耳。”

  由此离村数里,于大道旁并无树木处,携女红往坐烈日中。村去郡远,兵来率乘马,顷
刻数至。笑语啁嗻,虽多不解,大约调弄之语。然去道不远,无一物可以蔽身,辄去,数日
无患。一日一兵至,甚无耻,就烈日中欲淫妇。妇含笑不甚拒。隐以针刺其马,马辄喷嘶,
兵遂絷马股际,然后拥妇。妇出巨锥猛刺马项,马负痛奔骇。缰系股不得脱,曳驰数十里,
同伍始代捉之。首躯不知处,缰上一股,俨然在焉。异史氏曰:“巧计六出,不失身于悍
兵。贤哉妇乎,慧而能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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