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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附禁毁反革命书籍
作者:罗尔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收藏

 

  太平天国法律,定有「凡一切妖物、妖文书一概毁化,如有私留者,搜出斩首不留」的条例。所谓「妖物」,是指封建统治的衣冠牌匾等等,「妖文书」则是指反革命的书籍。

  反革命对革命是怀有刻骨的仇恨的。有一个叫俞万春的,他在清嘉庆年间,随他父亲镇压广东琼州黎民起义,知黎民是受了水浒传的影响,给官府苛徵暴敛,遂聚众起义。道光初,又随他父亲在署广东连县任上,见破获结会起义案,有举首领宋大哥事。於是在道光六年(一八二六年)着手写了二十年才成的一部最反动的荡寇志来抵制水浒传〔一〕。金田起义时江苏反动统治者赶急把它在苏州刊刻,在长江南北的城市乡村间到处散播,妄图从反动的文艺宣传上抗拒革命。庚申十年(一八六○年),太平天国解放苏州,搜出该书版片,立刻烧毁〔一〕。

  又有一个叫汪坤的,写了一部盾鼻随闻录,肆意捏造假事,拚命诬蔑太平天国。此人是苏州人,把此书在苏南传布。太平天国解放苏州后,也严令查禁,藏者依律治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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