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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第二十五
作者:张立斋 (中华民国) 收藏

 

     书记第二十五
◆总为尚书尚书之为体。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无二书字,皆作之字,御览与嘉靖本同。

◆君子小人可见矣。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无可字,御览同。

◆陈之简牍。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陈作染。

  立斋按:从染为长。

◆取象乎史。

  梅本史作夬,凌本黄本乎作于,御览作乎。

  立斋按:从夬是,参注订。

◆书介弥盛。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介作令。

  立斋按:书介者,以书为绍介也。史记鲁仲连传:“胜请为绍介。”御览非。

◆子家与赵宣以书。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与作吊。

  立斋按:左传文十七年:“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从与是。

◆巫臣之遗子产。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遗作责。

◆子服敬叔。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范注据礼记檀弓服改为叔字。

  立斋按:范改是。

◆固知行人之挈辞。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固作故,挈作洁。

  立斋按:挈通洁,又通契。史记作洁,汉书作挈,见张汤传,杨校非。王校云,挈御览误洁,亦非。

◆多被翰墨矣。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无矣字。

◆诡丽辐凑。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凑作辏,御览作凑。

  立斋按:凑通辏,史记张仪传:“四通辐凑。” 前汉书、叔孙通传:“四方辐辏。”杨校非。又按说文车部无辏字。淮南王术训“群臣辐辏,”凡四见。高注,若辐之凑毂,故曰辐辏。辏为后起字,因辐之连用,易水为车也,非俗体,杨说误,王校亦非。

◆辞气纷纭。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气作旨。

◆东方朔之难公孙。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难作谒,朔字无。

  立斋按:谒字非,见李详补注。

◆志气槃桓。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槃作盘。

  立斋按:槃说文承盘也,或从金,或从皿,杨校非,王失校。

◆留意辞翰。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辞翰作翰辞。

◆赵至赠离。

  梅本赠作叙,凌本黄本并同。御览至作壹,叙作赠。

  立斋按:赵书非赠别之言,乃叙离之作,王校据本传改是。

◆迺少年之激切也。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激作昂。

◆尺牍之偏才也。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作“斯皆尺牍之文也。 ”

  立斋按:此句与“少年之激切也”为对文,御览非。

◆详总书体,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总作诸。

◆言以散郁陶。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言作所。

◆讬风采。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讬作咏。

  立斋按:讬字为长,讬者寄意而非涵咏也。

◆故宜条畅以任气优柔以怿怀。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条作涤。注云:“条畅作涤荡。”又柔御览作游,故作固。

  立斋按:涤畅任气,所以尽情,优游怿怀,所以适意,从御览为长。

◆战国以前。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战上有自字,以作己。

◆其义美矣。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作“其义美矣哉。”

◆而郡将奏笺。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奏作奉,笺下有也字。

  立斋按:御览也字衍。

◆识表其情也。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及御览并作表识。

◆黄香奏笺于江夏。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奏作奉。

◆子桓弗论。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弗作不。

◆陆机自理。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理作叙。

◆笺之为善者也。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无为字。

  立斋按:笺之善者也,与文之美也,表之英也,见章表篇。辞之善也,见诏策篇等句法同,从御览是。

◆清美以惠其才。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美作靡。

  立斋按:美字是,诗齐风:“美自清矣。”清美本此。

◆则有方术占式。

  梅本凌本黄本式并作试。

  立斋按:从式是。

◆则有关剌解牒。

  梅本凌本黄本牒并作谍。

  立斋按:从牒是,参注订。

◆故谓谱者普也。

  梅本凌本并无“故谓”二字。

  立斋按:以下分说诸类。故谓可删。

◆九章积征。

  梅本凌本黄本征并作微。

  立斋按:从微是。

◆精观书云。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注云:“精疑作登。”

  立斋按:左僖五年:“公既视朔,遂登观台,以望而书。”从登是。

◆五音以正音以正。

  梅本删下“音以正”三字,注云:“三字衍。” 凌本黄本并同。

  立斋按:三字删是,以从梅本。壬校云黄本删者是未见梅本也。

◆八刑克平。

  凌本黄本并同。梅本刑作辟。

◆管仲下命。

  凌本黄本并同。梅本命作令。

◆符者厚也。

  梅本凌本黄本厚并作孚。注云:“孚元作厚,谢改。”御览作孚。

  立斋按:孚说文信也。诗大雅:“成王之孚。” 注:“成王之信于天下也。”从谢改是。

◆易以书翰矣。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易作代。

◆其遗风欤。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欤作也。

◆负贩记缗。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贩作版。

  立斋按:曲礼:“虽负贩者,必有尊也。”从贩是,王失校。

◆则券之楷也。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楷作谐。

  立斋按:楷谐皆通。

◆关闭由审。

  梅本由作当,凌本黄本并同。注云:“当亦作由。”

  立斋按:当字是。

◆孙□四圣相也。

  梅本四作回。注云:“元作四,朱改。”凌本黄本并同。

  立斋按:朱改是,韩非子作公孙□回,此省公字。

◆短简编牒。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无此四字,铃本云:“ 御览短简四字在议字上。”

◆如叶在枝。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枝下有也字。

◆议政未定故短牒咨谋。

  梅本凌本御览议字上有“短简为牒”四字,又政并作事,咨作谘。

◆谓之为签。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无为字。

◆签者签密者也。

  梅本凌本黄本下签字并作纤。

  立斋按:从纤是,禹贡:“厥篚玄纤缟。”郑注:“纤、细也。”纤细犹纤密也,又作孅。

◆礼貌本原。

  梅本礼作体,凌本黄本并同。

  立斋按:礼字非,行状属体也,从体是。

◆丧言亦不及交。

  梅本凌本黄本交并作文。注云:“元作交。”

  立斋按:表言不文,见情采篇,交字误。

◆囊漏储中。

  梅本凌本黄本漏并作满。注云:“满汪本作漏。 ”

  立斋按:漏字是,贾谊新书及宋书范泰传,皆作漏,见黄氏札记。

◆观此四条。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注云:“四疑作数。”范注云:“四条疑作六条。”杨校王校皆作众。

  立斋按:诸校皆非,篇中列举总二十四条,疑四字不误,或上脱廿字或念有二字,王校谓四本众字坏文,录者偶脱,但无脱半字之理,王说非,故应作念四,或念有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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