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第二十五
◆总为尚书尚书之为体。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无二书字,皆作之字,御览与嘉靖本同。
◆君子小人可见矣。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无可字,御览同。
◆陈之简牍。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陈作染。
立斋按:从染为长。
◆取象乎史。
梅本史作夬,凌本黄本乎作于,御览作乎。
立斋按:从夬是,参注订。
◆书介弥盛。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介作令。
立斋按:书介者,以书为绍介也。史记鲁仲连传:“胜请为绍介。”御览非。
◆子家与赵宣以书。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与作吊。
立斋按:左传文十七年:“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从与是。
◆巫臣之遗子产。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遗作责。
◆子服敬叔。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范注据礼记檀弓服改为叔字。
立斋按:范改是。
◆固知行人之挈辞。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固作故,挈作洁。
立斋按:挈通洁,又通契。史记作洁,汉书作挈,见张汤传,杨校非。王校云,挈御览误洁,亦非。
◆多被翰墨矣。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无矣字。
◆诡丽辐凑。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凑作辏,御览作凑。
立斋按:凑通辏,史记张仪传:“四通辐凑。” 前汉书、叔孙通传:“四方辐辏。”杨校非。又按说文车部无辏字。淮南王术训“群臣辐辏,”凡四见。高注,若辐之凑毂,故曰辐辏。辏为后起字,因辐之连用,易水为车也,非俗体,杨说误,王校亦非。
◆辞气纷纭。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气作旨。
◆东方朔之难公孙。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难作谒,朔字无。
立斋按:谒字非,见李详补注。
◆志气槃桓。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槃作盘。
立斋按:槃说文承盘也,或从金,或从皿,杨校非,王失校。
◆留意辞翰。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辞翰作翰辞。
◆赵至赠离。
梅本赠作叙,凌本黄本并同。御览至作壹,叙作赠。
立斋按:赵书非赠别之言,乃叙离之作,王校据本传改是。
◆迺少年之激切也。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激作昂。
◆尺牍之偏才也。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作“斯皆尺牍之文也。 ”
立斋按:此句与“少年之激切也”为对文,御览非。
◆详总书体,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总作诸。
◆言以散郁陶。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言作所。
◆讬风采。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讬作咏。
立斋按:讬字为长,讬者寄意而非涵咏也。
◆故宜条畅以任气优柔以怿怀。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条作涤。注云:“条畅作涤荡。”又柔御览作游,故作固。
立斋按:涤畅任气,所以尽情,优游怿怀,所以适意,从御览为长。
◆战国以前。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战上有自字,以作己。
◆其义美矣。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作“其义美矣哉。”
◆而郡将奏笺。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奏作奉,笺下有也字。
立斋按:御览也字衍。
◆识表其情也。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及御览并作表识。
◆黄香奏笺于江夏。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奏作奉。
◆子桓弗论。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弗作不。
◆陆机自理。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理作叙。
◆笺之为善者也。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无为字。
立斋按:笺之善者也,与文之美也,表之英也,见章表篇。辞之善也,见诏策篇等句法同,从御览是。
◆清美以惠其才。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美作靡。
立斋按:美字是,诗齐风:“美自清矣。”清美本此。
◆则有方术占式。
梅本凌本黄本式并作试。
立斋按:从式是。
◆则有关剌解牒。
梅本凌本黄本牒并作谍。
立斋按:从牒是,参注订。
◆故谓谱者普也。
梅本凌本并无“故谓”二字。
立斋按:以下分说诸类。故谓可删。
◆九章积征。
梅本凌本黄本征并作微。
立斋按:从微是。
◆精观书云。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注云:“精疑作登。”
立斋按:左僖五年:“公既视朔,遂登观台,以望而书。”从登是。
◆五音以正音以正。
梅本删下“音以正”三字,注云:“三字衍。” 凌本黄本并同。
立斋按:三字删是,以从梅本。壬校云黄本删者是未见梅本也。
◆八刑克平。
凌本黄本并同。梅本刑作辟。
◆管仲下命。
凌本黄本并同。梅本命作令。
◆符者厚也。
梅本凌本黄本厚并作孚。注云:“孚元作厚,谢改。”御览作孚。
立斋按:孚说文信也。诗大雅:“成王之孚。” 注:“成王之信于天下也。”从谢改是。
◆易以书翰矣。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易作代。
◆其遗风欤。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欤作也。
◆负贩记缗。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贩作版。
立斋按:曲礼:“虽负贩者,必有尊也。”从贩是,王失校。
◆则券之楷也。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楷作谐。
立斋按:楷谐皆通。
◆关闭由审。
梅本由作当,凌本黄本并同。注云:“当亦作由。”
立斋按:当字是。
◆孙□四圣相也。
梅本四作回。注云:“元作四,朱改。”凌本黄本并同。
立斋按:朱改是,韩非子作公孙□回,此省公字。
◆短简编牒。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无此四字,铃本云:“ 御览短简四字在议字上。”
◆如叶在枝。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枝下有也字。
◆议政未定故短牒咨谋。
梅本凌本御览议字上有“短简为牒”四字,又政并作事,咨作谘。
◆谓之为签。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御览无为字。
◆签者签密者也。
梅本凌本黄本下签字并作纤。
立斋按:从纤是,禹贡:“厥篚玄纤缟。”郑注:“纤、细也。”纤细犹纤密也,又作孅。
◆礼貌本原。
梅本礼作体,凌本黄本并同。
立斋按:礼字非,行状属体也,从体是。
◆丧言亦不及交。
梅本凌本黄本交并作文。注云:“元作交。”
立斋按:表言不文,见情采篇,交字误。
◆囊漏储中。
梅本凌本黄本漏并作满。注云:“满汪本作漏。 ”
立斋按:漏字是,贾谊新书及宋书范泰传,皆作漏,见黄氏札记。
◆观此四条。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注云:“四疑作数。”范注云:“四条疑作六条。”杨校王校皆作众。
立斋按:诸校皆非,篇中列举总二十四条,疑四字不误,或上脱廿字或念有二字,王校谓四本众字坏文,录者偶脱,但无脱半字之理,王说非,故应作念四,或念有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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