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春秋 战国 西汉 东汉 西晋 东晋 南朝 北朝 五代 北宋 南宋 西夏
体性第二十七
作者:张立斋 (中华民国) 收藏

 

      体性第二十七
◆并性情所烁。
  梅本烁作铄,凌本黄本并同。

  立斋按:烁与铄通,周礼冬官考工记:“烁金以为刃。”释文:“义当作铄。”史记张仪传:“众口铄金。”说文销也。

◆馥采典文。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王校疑典作曲。

  立斋按:典文经典之文也;说文五帝之书也。书舜典:“经也典。”王校非。

◆经理玄宗者也。

  杨本凌本并同。黄本玄作元,杨校云:“按玄字是云云。”

  立斋按:清版书玄皆作元,避圣祖讳也,杨校凡遇黄本作元者皆云云似不知清讳之误。

◆繁缛者博喻酿采。

  梅本凌本黄并同。王校云:“酿元作醲,今改。 ”

  立斋按:酿犹其精也,下应炜烨一词,诸本皆同,王氏以意擅改非。

◆仲宣躁锐。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王校杨校改锐为竞。

  立斋按:左传哀十一年:“子羽锐敏。”注:“ 锐精也。”又方言:“铫、锐亦犹躁锐也。”王校杨校均非。

◆故童子雕琢。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范注云:“孙氏本琢作瑑。 ”王校云:“作瑑不可据。”

  立斋按:琢瑑互通,前汉书董仲舒传:“良玉不瑑。”王校失检不可从。

◆文体繁诡。

  梅本凌本黄本体并作辞。王校云:“体性对言:所以敷篇体之旨,作辞者误。”

  立斋按:因才性异区,故文辞繁诡,从辞不误,下句辞字应作体,肤根乃体而非辞也,王氏所谓敷篇体之旨,在此不在彼也。

◆辞为肤根。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范注云:“肤根当作肤叶。 ”王校云:“当作肌肤,今据改。”

  立斋按:辞为肤根,所以言体,志实骨髓,所以论性,表里分述,无烦意改,范注王校皆非。

◆习亦凝真。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黄本凝下注云:“一作疑。 ”纪评云:“疑字是。”王校云:“庄子达生篇,乃疑于神,正作疑字,后人或作凝,或作拟,皆不知妄改。 ”

  立斋按:疑凝古通,已见前说,“习亦疑真”者,据朱紫而言,疑紫成习以作朱也,纪评是。至如王氏所引庄子乃疑于神者,盖不知此疑乃同凝也。王校未解庄、失检误从,实非。

分享到:
上一篇:神思第二十六
下一篇:风骨第二十八
相关内容

评论 0 条 / 浏览 862

点击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