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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篇
作者:黄朴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收藏

 

  孙子曰:

  昔善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一〕故善者,能为不可胜,不能使敌可胜。故曰:胜可知,而不可为也。〔二〕不可胜,守;可胜,攻也。〔三〕守则有余,攻则不足。〔四〕昔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动于九天之上,故能自保全胜也。〔五〕

  见胜,不过众人之所知,非善者也;战胜,而天下曰善,非善者也。〔六〕故举秋毫不为多力,视日月不为明目,闻雷霆不为聪耳。〔七〕所谓善者,胜易胜者也。〔八〕故善者之战,无奇胜,无智名,无勇功。〔九〕故其胜不殆,不殆者,其所措胜,胜败者也。〔十〕故善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十一〕是故,胜兵先胜,而后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十二〕

  故善者,修道而保法,故能为胜败正。〔十三〕法:一曰度,二曰量,三曰数,四曰称,五曰胜。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数,数生称,称生胜。〔十四〕故胜兵如以镒称铢,败兵如以铢称镒。〔十五〕称胜者战民也,如决积水于千仞之隙,形也。〔十六〕

 

 

 

*************〈孙子兵法论正〉*************

一.“孙子曰:

   昔善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

版本资料类:

  《竹简甲本》作:“孙子曰:昔善〔者,先为不可〕胜,以侍(待)适(敌)之可胜

。不可胜在己,可胜在适(敌)。”

  《竹简乙本》作:“...胜而〔待〕适(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适(敌)

。”

  《晋残本》:“〔孙子曰: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

  五本皆作:“孙子曰:昔之善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

敌。”

征引资料类:

两汉时期:

  〈淮南子.诠言〉:“故用兵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也;治国者,先为不可

夺,以待敌之可夺也。”

  〈淮南子.兵略〉:“盖闻善用兵者,必先修诸己而后期诸人;先为不可胜而后求胜

。修己于人,求胜于敌。”

  〈汉书.赵充国传〉:“臣闻帝王之兵以全取胜,是以贵谋而贱战。战而百胜,非善

之善者也。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颜师古注:“此兵法之辞也,言先自完坚,

令敌不能胜我,乃可以胜敌也。”

魏晋时期:

  〈后汉书.皇甫嵩传〉:“是以,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我,可胜在

彼。”

隋唐时期:

  〈唐李问对.卷下〉:“孙武所谓:‘先为不可胜者’知己者也,‘以待敌之可胜者

’知彼者也。又曰:‘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臣斯须不敢失此诫。”

  〈通典.兵五〉:“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

敌。”

  〈长短经.先胜〉引孙子曰:“善用兵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五十〉:“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

,可胜在敌。”

  〈太平御览.兵部五十三〉:“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

己,可胜在敌。”

正文:

  《竹简甲本》:“以待敌之可胜。”,《竹简乙本》作:“而待敌之可胜。”,“以

、而”类义相通,此处从“以”字。而从竹简作“昔善者”,其理有二:

  一.“昔”字后无“之”字。兹将十三篇之所有用例,及竹简与今本之差异列示于下

《竹简本》:

        〈形篇〉:“昔善者...昔善守者。”

        〈九地篇〉:“所谓古善战者。”

《通行本》:

        〈形篇〉:“昔之善者...善守者。”

        〈九地篇〉:“所谓古之善战者。”

  由上文之比较可见,竹简之文皆无“之”字,而今本若有“昔、古”二字者,则皆有

之字,此古今之差异。〈吕氏春秋.不广〉曰:“古善战者。”此为同例。(按:今本之

古籍,实以于“昔、古”后加一“之”字者为多,与今本十三篇同。)

  二.“善者”有作“善战者”、“善用兵者”者。兹将竹简本篇之所有用例与今本作

一比较如下:

《竹简本》:

    甲.“昔善者”

    乙.“故善者,能为不可胜”

    丙.“昔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

    丁.“见胜,不过众人之所知,非善者也;战胜而天下曰善,非善者也”

    戊.“所谓善者,胜易胜者也”

    己.“故善者之战,无奇胜,无智名,无勇功”

    庚.“故善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

    辛.“故善者,修道而保法,故能为胜败正”

《通行本》:

    甲.“昔之善者”

    乙.“故善战者,能为不可胜”

    丙.“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

    丁.“见胜,不过众人之所知,非善之善者也;战胜,而天下曰善,非善之善者也”

    戊.“古之所谓善战者胜,胜易胜者也”

    己.“故善战者之胜也,无智名,无勇功”

    庚.“故善战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

    辛.“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故能为胜败之政”

  由以上的资料,可以明显的看出,竹简的用法除一“善守者”外,其余皆作“善者”

,今从竹简,其理可见〈论正.六〉,不赘言。

 

二.“故善者,能为不可胜,不能使敌可胜。

   故曰:胜可知,而不可为也。”

版本资料类:

  《竹简甲本》作:“故善者,...使适(敌)可胜。故曰:胜可智(知),〔而〕

不可为也。”

  《竹简乙本》作:“故善者,能为不可胜,〔不能使敌〕可胜。故...。”

  三本皆作:“故善战者,能为不可胜,不能使敌之必可胜。故曰:胜可知,而不可为

。”,而《会注本》余同此异,作:“不能使敌之可胜。”,《孙校本》则作:“不能使

敌必可胜。”。

征引资料类:

先秦时期:

  〈管子.立政九败解〉:“我能毋攻人可也,不能令人毋攻我。”

隋唐时期:

  〈通典.兵五〉:“故善战者,能为不可胜,不能使敌必可胜。故曰:胜可知,而不

可为。”

  〈形篇〉:“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李筌注:“故曰:胜可知而不为,不可胜者

守也,可胜者攻也。此数者以为可胜也。”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五十〉:“故善战者,能为不可胜,不可使敌必不可胜。故曰:胜

可知,而不可为也。”

  〈太平御览.兵部五十三〉:“故战者,能为不可胜,不能使敌必可胜也。”

正文:

  此处之“善战者”同上例,误,故不从。而“不能使敌可胜”一句,版本资料类及征

引资料类或有作“不能使敌之可胜”或有作“不能使敌必可胜”或者合作“不能使敌之必

可胜”者,然以上下文观之,则竹简:“故善者,能为不可胜,不能使敌可胜”之“能与

不能”正相对,故不须再赘一“之”字或“必”字,若增此二字则徒使文意更形纷乱而已

,故不从也。

 

三.“不可胜,守;可胜,攻也。”

版本资料类:

  《竹简甲本》作:“不可胜,守;可胜,攻也。”

  《竹简乙本》作:“...也。”

  五本皆作:“不可胜者,守也;可胜者,攻也。”

征引资料类:

隋唐时期:

  〈唐李问对.卷下〉:“孙子云:‘不可胜者,守也;可胜者,攻也。’谓敌未可胜

,则我且自守;待敌可胜,则攻之尔。非以强弱为辞也,后人不晓其义,则当攻而守,当

守而攻。二役既殊,故不能一其法。”

  〈通典.兵五〉:“不可胜者,守也;可胜者,攻也。”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五十〉:“不可胜者,守也;可胜者,攻也。”

  〈太平御览.兵部卌八〉:“不可胜则守,可胜则攻。”

正文:

  此处竹简俱无“者、则”二字,“者、则”为常态型衍文,且增此二字于文意有害,

亦容易造成误解,虽然《唐李问对》中李靖之解无误(按:依上下文意可知其解无误。)

,然而就笔者所观,今日之众多今译本中,误解者实不乏其人,而究其原因即在于“者、

则”二字。然则何以言有“者、则”二字其一于文意有害?盖指其不合孙子之文理也。此

处所谓之“不可胜、可胜”实皆指敌人之状态,而“守、攻”则是我方采取之手段,而两

者之前皆不贯“敌、我”,故不可用“者、则”其一,否则不合文理。

  以“者”字而言,则“不可胜、可胜”因其前无标志主词,故以我方之状态解之,然

此句之意实非如此,故知其误。而因孙子用“则”字,则其后之主词若非一致,则必于不

一致之处冠以相异之主词,如“敌”字样,除非其不一致处可藉由词汇本身体现出来,如

〈实虚篇〉之“形兵之极,至于无形;则深间弗能窥,智者弗能谋。”由其“深间”可知

指敌方阵营之人,而由其“深间、智者”之列亦可由直观推知此处的“智者”亦为敌方阵

营之人。十三篇之用例率皆如此,曾用及“则”字之篇章计有〈作战篇〉、〈谋攻篇〉、

〈形篇〉、〈势篇〉、〈实虚篇〉、〈军争篇〉、〈行军篇〉、〈地形篇〉、〈九地篇〉

、〈火攻篇〉,文繁不录。

 

四.“守则有余,攻则不足。”

版本资料类:

  《竹简甲本》作:“守则有余,攻则不足。”

  《竹简乙本》作:“守则有余,攻则不足。”

  五本皆作:“守则不足,攻则有余。”

征引资料类:

先秦时期:

  〈黄帝四经.经法.君正〉:“以有余守,不可拔也;以不足攻,反自伐也。”

两汉时期:

  〈潜夫论.救边〉:“此皆以至彊攻至弱,以上智图下愚,而犹不能克者,何也?曰

:攻常不足,而守恒有余也。”

  〈汉书.赵充国传〉引兵法曰:“攻不足者,守有余。”

魏晋时期:

  〈后汉书.冯异传〉:“夫攻者不足,守者有余。”李贤注:“《孙子兵法》之文。

  〈后汉书.皇甫嵩传〉:“卓(董卓)曰:‘智者不后时,勇者不留决。速救则城全

,不救则城灭(城指陈仓城)。全灭之势,在于此也。’嵩(皇甫嵩)曰:‘不然。百战

百胜不如不战而屈人之兵。是以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我,可胜在彼(指

包围陈仓的王国军队);彼守不足,我攻有余。’”李贤注:“孙子之文。”

隋唐时期:

  〈太白阴经.攻守篇〉:“守不足,攻有余。力不足者,守;力有余者,攻。”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卌八〉:“守则不足,攻则有余。”

正文:

  此文盖承上言,历来却多有误解者。而魏晋时期前之征引资料皆如竹简般指“守有余

、攻不足”,直至〈后汉书.皇甫嵩传〉之后始有误者,由此推之,今日之误或即承此而

来。由〈皇甫嵩传〉之下文推知“百战百胜”至“不可胜、可胜”之文虽出自孙子,然其

后之“彼守不足,我攻有余”实为皇甫嵩用以形容其与王国军队之态势,并不一定是脱胎

自(因孙子此句作“守则有余,攻则不足”或攻、守互换,而皇甫嵩之言确以“彼、我”

为主词,故云脱胎,不云引自。)《孙子兵法》的某一版本,所以此句实是皇甫嵩就事论

事之言。撇开此点不论,则假设此文果脱胎自某一《孙子兵法》版本,则今日何以知此文

应如竹简般作“守则有余,攻则不足”?在进行推论之前,首先应明白一件事!那就是:

“孙子所言是否皆为真理。”。今假设孙子所言不一定都是真理,如此则在考证此句之原

文时,不须将“守则有余,攻则不足”是否符合真理一事考虑在内,而纯粹以孙子证孙子

  然则何以知竹简为确?一言以蔽之:“称胜者战民也,如决积水于千仞之隙,形也。

”。由其“称胜者战民也”一句观之,可知“如”是专用以形容“称胜者”之战而非其他

,亦即“称未胜”前不“战”,如此即是“守”了。所谓“决”者乃上承下文所言之“动

于九天之上”之“动”也。所谓“隙”者乃用以比喻“以待敌之可胜、不失敌之败”之“

敌之可胜、敌之败”。则所谓“千仞之‘积水’”不言可喻正是指“守则有余”也,“积

”故“有余”,而〈实虚篇〉云:“兵‘形’象‘水’。”故云“形也”。〈孙膑兵法.

客主人分〉:“兵有客之分,有主人之分。客之分众,主人之分少。客负(倍)主人半,

然可敌也。”而〈商君书.战法〉言:“敌众,勿为客。”,客者攻,主人者守,敌人众

正示我之寡。我寡是不足,敌众是有余;我勿为客,自是守。客之兵力需达主人一倍才可

相敌,况我寡而敌众。一般而言,所谓“守者”必据地或据城而守,而攻者势必劳而攻之

,则是“守者”先有以逸待劳之利,再加上“守者”所占之地形、地势、城垒等助力,故

“有余”,守者有余,攻者自是不足。(按:孙子之守,则是守中带攻之守,是无形之守

,这是因为要“先为不可胜”之故,所以并不一定得依附于地、城等物,因无形乃用兵之

最高境界,又可收出其不意与分散敌兵之效,所以孙子的守不止适用于“为主”,同时也

适用于“为客”。一般则仅适用于“为主”,而不及“为客”也。)

  “则”一作“者”,属常态性衍误,而此文既是承上而言,则以“则”字为是。又若

依照下文之“所谓善者,胜易胜者也”、“故善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

两句对“善者”所下的定义,则若我方在“可胜”的条件尚未形成前强攻,自然也不能称

为“善者”了!所以若要“胜于易胜”,若要“其胜不殆”,若要“立于不败之地,而不

失敌之败也”,若要“以镒称铢”;则非“守”不可,“守”者“积蓄”实力,实力越充

足,则当“敌之隙”出现时,我方用以“决之”之压力越大,成功的机会自是越大,故云

“胜兵如以镒称铢”也。因此是“守则有余,攻则不足”,故从竹简。

 

五.“昔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动于九天之上,故能自保全胜也。”

版本资料类:

  《竹简甲本》作:“昔善守者,臧(藏)九地之下,动九...。”

  《竹简乙本》作:“昔善守者,臧(藏)九地之下,动九天之上,故能自葆(保)全

〔胜〕。”

  五本皆作:“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故能自保而全胜也。

征引资料类:

先秦时期:

  〈六韬.虎韬.必出〉:“若从地出,若从天下。三军勇斗,莫我能御。”

  〈管子.兵法〉:“故能全胜大胜。”房玄龄注:“全胜谓全我而胜彼,大胜谓遍服

诸国。”

隋唐时期:

  〈后汉书.皇甫嵩传〉:“彼守不足,我攻有余。有余者,动于九天之上;不足者,

陷于九地之下。”李贤注引《孙子兵法》曰:“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

天之上。”

  〈荀子.议兵〉:“善用兵者,感忽悠闇,莫知其所从出。”杨倞注:“莫知所从出

,谓若九天之上,九地之下,使敌人不测。”

  〈通典.兵五〉:“故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

  〈通典.兵十三〉:“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

  〈昭明文选.卷五七.潘安仁〈马汧督诔〉〉:“潜隧密攻,九地之下。”李善注误

引《司马兵法》曰:“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

  〈昭明文选.卷六十.陆士衡〈吊魏武帝文〉〉:“将覆篑于浚谷,挤为山乎九天。

”李善注误引《司马兵法》曰:“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

  〈太白阴经.卷四.攻城具篇〉、〈太白阴经.卷四.守城具篇〉皆引经曰:“善守

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人所不见,谓之九地;见所不及,谓之九天

。”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卌八〉:“所以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

故能自保而全胜也。”

  〈太平御览.兵部五十〉:“故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

正文:

  此句盖承上而言,欲以此说明“守”如何“善”、“善守者”如何“有余”之道理。

而观此处云“动”不云“战、攻”,再参考上一〈论正〉之言,则可知其前必无“善攻者

”之字样明矣。然则以孙子之文理,又岂会单言“守”不言“攻”?下文不有“善者之战

、称胜者战民也”诸语乎,盖此时方“攻”也,是为“善攻者”之论。

  至于“自保全胜”其中何以无“而”字?盖“自保”者乃是就“藏于九地之下”而言

,而“全胜”者则是就“动于九天之上”而言,故不须有“而”字。又竹简“藏九地之下

,动九天之上”无今本之二“于”字,此与〈作战篇.论正.五〉之例正相反,此应是古

今语法之别,今则暂从今本。“臧、藏”,古今字,如〈楚辞.天问〉:“安得夫良药?

不能固臧?”及〈楚辞.九辩〉:“收恢台之孟夏兮,然欿傺而沉臧。”之臧字皆为藏义

。又〈说文解字新附.艸部〉“藏”字,徐铉云:“案《汉书》通用臧字,从艸后人所加

。”。

  然则何谓“九地、九天”?审其文意,知其为比喻,亦即此处之“九地、九天”两九

字皆为虚数,并无实指。“九地、九天”是用来形容其“地之深”与“天之高”,故“藏

于九地之下,动于九天之上”其意在“不可测”,故知此“九”非实数。〈楚辞.天问〉

:“九天之际,安放安属?”《楚辞章句》:“九天:东方皞天,东南方阳天,南方赤天

,西南方朱天,西方成天,西北方幽天,北方玄天,东北方变天,中央钧天。”《楚辞》

此处虽有“九天”之名,然亦不过巧合耳,与此处之“九天”无关也。

 

六.“见胜,不过众人之所知,非善者也;战胜,而天下曰善,非善者也。”

版本资料类:

  《竹简甲本》作:“...众人之所知,非善...曰善,非〔善者〕也。”

  《竹简乙本》作:“见胜〔不〕过众人之〔所〕智(知),非善者也;战胜而天下曰

善...。”

  五本皆作:“见胜,不过众人之所知,非善之善者也;战胜,而天下曰善,非善之善

者也。”

征引资料类:

先秦时期:

  〈列子.黄帝〉:“至言去言,至为去为。齐智之所知,则浅矣。”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五十三〉:“见胜不过众人之所知,非善之善也;战胜而天下曰善

,非善之善者也。”

正文:

  何以“非善之善者也”皆从竹简作“非善者也”?盖若此文果真作“非善之善者也”

,则将产生以下几个问题?

        一.若“见胜”、“战胜”皆是“非善之善者也”,则“善者”何在?

        二.承上,则“非善者”何在?

        三.承上,则反推此文之“众人之所知”与“天下曰善”,则何以平常人(按:

若非此为常人之见解,则孙子又何必“非”之。)竟将此两者视为“善之善者”?

        四.承上,则若依常人之见解,此处既言“天下曰善”,则是天下之人曰“善”

而已,如此岂非与其后所言之“非善之善”之“反常”见解不同?(按:亦即既然天下曰

善,则此处之常人见解自然也就是曰善的天下之人,所以此处若欲表明常人眼中的善者在

兵家眼中是不善的,只能说是“非善者也”,而不能说是“非善之善者也”。)

        五.承上,若此两者皆不是“善之善者”,则“善之善者”又何在?

  若依《通行本》之言,则这些问题必得不到解答。且这亦不合孙子文理,如〈谋攻篇

〉云:“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

。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

胜,善之善者也。”,由引文观之,则读者很容易便可知“百战百胜”只不过是“善者”

罢了,真正的“善之善者”乃是能“不战而胜”的人。而孙子在〈谋攻篇〉中很显然的既

说明了何谓“善者”,也解释了何谓“善之善者”。这种谨慎的行文作风即是笔者所指的

文理,余例遍及十三篇,不赘引。而此处若如竹简般作“非善者”也,则前文所提之五点

疑问也就不再是疑问了!那么此处的“善者”究竟又指什么?当然是指“见胜,非众人之

所知”、“战胜,而天下不曰善”的人。所以后文才会说“故善者之战,无奇胜,无智名

,无勇功。”。

  至于紧接此文之“故举秋毫不为多力,视日月不为明目,闻雷霆不为聪耳。”则是此

论之补充,盖正因“举秋毫不为多力,视日月不为明目,闻雷霆不为聪耳”所以我方若“

胜易胜”自然也就“无奇胜,无智名,无勇功”了。而此之“善者”正是常人之“非善者

”也。(按:因此时已“战”,故即使达到“见胜,非众人之所知”、“战胜,而天下不

曰善”、“无奇胜,无智名,无勇功”的境界,仍然只能算是“善者”。因为真正的“善

之善者”是“不战”而胜的人。由此又可见,十三篇篇篇文意连贯,而若连这种小细节也

体现出其思维的一致性,则十三篇中又怎么可能有自相矛盾的情况存在呢!而这也就是竹

简的可贵之处,因为它确实纠正了许多今本中自相矛盾,或文意不通之处,而这也就是本

书以《竹简本》为主的深意所在。)

 

七.“故举秋毫不为多力,视日月不为明目,闻雷霆不为聪耳。”

版本资料类:

  《竹简甲本》作:“举〔秋毫不为多〕力,视日月不为明目,闻雷霆不为聪耳。”

  五本皆作:“故举秋毫不为多力,见日月不为明目,闻雷霆不为聪耳。”

征引资料类:

先秦时期:

  〈鹖冠子.度万〉:“见日月者不为明,闻雷霆者不为聪。”

魏晋时期:

  〈便宜十六策.视听〉:“观日月之形,不足以为明;闻雷霆之声,不足以为聪:故

人君以多见为智,多闻为神。夫五音不闻,无以别宫商;五色不见,无以别玄黄。”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五十三〉:“故举秋毫不为多力,见日月不为明目,闻雷霆不为聪

耳。”

正文:

  “视、见”浑言则无别,〈敦煌残卷.六韬.一启明〉:“目贵其明,耳贵其听,心

贵其知。以天下目视者,无不见也;以天下耳听者,无不闻也;以天下智虑者,无不知也

。并进辐辏,则明不蔽。”;〈管子.水地〉:“生而目视,耳听,心虑。目之所以视,

非特山陵之见也,察于荒忽。耳之所以听,非特雷鼓之闻也,察于淑湫。心之所虑,非特

知于粗粗也,察于微眇,故修要之精。”及〈便宜十六策.视听〉:“目为心视,口为心

言,耳为心听,身为心安。”皆作“视”不作“见”。又从〈洪范.五行传〉:“视曰明

,听曰聪...明作哲,聪作谋。”;〈史记.宋微子世家〉:“视曰明,听曰聪...

明作智,聪作谋。”及〈荀子.王霸〉:“故天子不视而见,不听而聪,不虑而知。”(

此例为析言),可见本文实应作“视”不作“见”,本例犹如老子所谓的“大音希声”,

其“音声”浑言则无别,析言则有别,正与此例同。

  〈说文解字.见〉:“视也。”段玉裁注:“析言之:有视而不见者,听而不闻者。

浑言之:则视与见、闻与听一也。〈耳部〉曰:‘听,聆也。’‘闻,知声也’此析言之

。”;〈道德经.十四章〉:“视之而弗见名之曰微,听之而弗闻名之曰希,扪之而弗得

名之曰夷。”及〈礼记.大学〉:“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等皆用其析言例

。而由十三篇之所有用例,即〈计篇〉:“吾以此观之,胜负见矣。”;本篇之“见胜,

不过众人之所知”;〈军争篇〉:“《军政》曰:‘言不相闻,故为金鼓;视不相见,故

为旌旗。’”及〈行军篇〉:“见利而不进者”可知孙子之“视、见”用其析言之义,而

由〈计〉、〈形〉及〈行军〉三篇之例可见“见”用于抽象之事;而由十三篇中“视”之

所有用例,即本篇“视日月不为明目”;〈行军篇〉:“视生(生地)处高”及〈地形篇

〉:“视卒如爱子”则可知“视”用于具象之物,故从竹简也。(按:有学者言“视、听

”重其“行为”,而“见、闻”重其“结果”。今则有言“扰乱视听、增广见闻”,此亦

其别,可参考。)

 

八.“所谓善者,胜易胜者也。”

版本资料类:

  《竹简甲本》作:“所胃(谓)善者,胜易胜者也。”

  《竹简乙本》作:“...易胜者也。”

  四本皆作:“所谓善者,胜于易胜者也。”,《孙校本》则作:“古之所谓善战者胜

,胜易胜者也。”。

征引资料类:

隋唐时期:

  〈长短经.水火〉:“何以言之?昔韩信定临淄、走齐王田广,楚使龙且来救齐。齐

王广、龙且并并,与信合战〔人或说龙且曰:“汉兵远斗穷战,其锋不可当,齐楚自居其

地战,兵易败散。不如深壁,令齐王使其信臣,招所亡城,城闻其王在,楚来救,必反汉

。汉兵二千里客居,齐城皆反之,其势无所得食,可无战而降也。”龙且曰:“吾平生知

韩信为人,易与耳。且夫不战而降之,吾何功?”遂战,败。吾闻:“古之所谓善战者胜

,易胜者败。善者之胜也,无知名,无勇功。故其战胜不武,不武者,其所错胜,胜已败

者也。”龙且不用客之计,欲求赫赫之功,昧矣。〕。夹潍〔音唯〕水阵,韩信乃夜令人

为万余囊,盛沙壅水上流,引军半渡,击龙且,佯不胜,还走。龙且果喜曰:“固知信怯

也。”乘追信渡水,信使决壅囊,水大至。龙且军太半不得渡,即急击之,杀龙且。龙且

水军东散走。此反半渡之势。”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五十三〉:“古之所谓善战者,胜于易胜者也。”

正文:

  于、于,古今字,语助词,有无“于”字于意无伤。又据后文之“其所措胜,胜败者

也”其“胜败者”亦不作“胜于败者也”,故从竹简。而竹简此例与上文之“藏九地之下

,动九天之上”皆无“于”字,或者原文即皆无“于”字,亦未可知。

 

九.“故善者之战,无奇胜,无智名,无勇功。”

版本资料类:

  《竹简甲本》作:“故善者之战,无奇〔胜〕,无智名,无勇功。”

  《竹简乙本》作:“故善〔者之战,无〕奇胜,无智名,无〔勇〕功。”

  五本皆作:“故善战者之胜也,无智名,无勇功。”

征引资料类:

两汉时期:

  〈史记.太史公自序〉:“运筹帷幄之中,制胜于无形,子房计谋其事。无知(智)

名,无勇功;图难于易,为大于细。作〈留侯世家〉第二十五。”

隋唐时期:

  〈长短经.格形〉:“是以善战者,无智名,无勇功。”按:“余可参〈论正.八〉

之征引资料。”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五十三〉:“故善战者之胜也,无智名,无勇功。”

正文:

  此句《竹简本》较所有的资料多出“无奇胜”一句,有人认为此句与孙子主张“以奇

胜”相矛盾,因此以为竹简有误。而依照前几个〈论正〉的说明,已可知所谓“自相矛盾

”的情形根本不存在。否则若以此逻辑推之,则“无智名”岂非也是“自相矛盾”,因为

〈计篇〉的“将者”第一德即为“智”,而十三篇中又处处可见重视智者之辞,如〈谋攻

〉、〈九变〉两篇即是;又“无勇功”一理亦然,如〈九地篇〉即其显例;由此可见“无

奇胜”一语无误。而〈论正.六〉说“无奇胜,无智名,无勇功”的原因,是因为平常人

“看不出来”或者“觉察不出”的缘故;这与是否“以正合,以奇胜”根本无关,简言之

:“以奇胜”是客观行为,而“无奇胜”则是主观认知的问题。又必须补充的是,之所以

“善者”能让人“觉察不出”它所用以取胜的方法,其原因正在于“胜易胜者也”(胜的

轻易)、“其胜不殆”(没有危险)、“以镒称铢”(决对优势)(按:此皆是相对而言

)这三点,也正是因为这样的“胜”太过“平常”了,所以反而让“平常人”“觉察不出

”其“高妙之处”。

  而又因为真的要做到这三点,其实是不容易的,所以如果真的做到了这三点,自然也

就成为“善者”了,当然也就能“百战百胜”了!而既然已可确定“每战必胜”,则又何

须多余的“奇、智、勇”呢?没有将“奇、智、勇”突显出来,则常人自难见,如此又怎

会“有奇胜、有智名、有勇功”呢?〈谋攻篇〉不云:“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

,倍则分之”乎?此法平平无奇,确无所谓“奇、智、勇”之可言,而纯是“以镒称铢”

的格局,正与本文暗合。而因〈谋攻篇〉此法仅指明“众寡”之用法,尚不足以保证战役

的必胜,所以也仅是排行第三的“其次伐兵”之法而已。而此处的“善者之‘战’”一句

则又证明了前论的“昔善守”后无“善攻者”一语的存在,因为此时才言“战”也。

 

十.“故其胜不殆,不殆者,其所措胜,胜败者也。”

版本资料类:

  《竹简甲本》作:“故其胜不贷,不贷者...。”

  《竹简乙本》作:“故其胜不贷,不贷者,其所错(措)胜,胜败者也。”

  三本皆作:“故其战胜不忒,不忒者,其所措胜,胜已败者也。”,而《会注本》、

《孙校本》余同此异,作:“其所措必胜。”。

征引资料类:

隋唐时期:

  〈长短经.水火〉:“古之所谓善战者胜,易胜者败。善者之胜也,无知名,无勇功

。故其战胜不武,不武者,其所错胜,胜已败者也。”

正文:

  措、错,两字古通。如:〈汉书.宣帝纪〉:“举措曲直,各得其所。”颜师古注:

“措,置也,音千故反。”及〈汉书.哀帝纪〉:“百姓愁怨,靡所错躬。”颜师古注:

“错,置也,音千故反。”。然则何以此句之“贷、忒”正作“殆”?其理有三:

  一.“弋”、“台”声之字古多互通,如:〈道德经.四十一章〉:“夫唯道,善贷

且成。”,此句帛书〈道德经.德经〉作:“夫唯道,善始且善成。”,贷作始。〈黄帝

四经.称〉:“人莫能代。”与“身薄则贷。”之“代”与“贷”皆作殆解。〈淮南子.

泛论〉:“出百死而绐。”高诱注:“绐,读仍代之代也。”。

  二.由此文上承“所谓善者,胜易胜者也。故善者之战,无奇胜,无智名,无勇功。

”,下接“故善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是故,胜兵先胜,而后战;败兵先

战,而后求胜。”一理,可知此处的“贷”或“忒”实作“殆”,因为“胜易胜”正可导

致“其胜不殆”的结果,而“不殆者,其所措胜,胜败者也”一句则更明白指出“不殆”

的原因正在于“胜败者也”,而“胜败者”正与“胜易胜”之理同。

  三.孙子于其它篇中说到“战”或“胜败”之情况时,多用“殆”,如:〈地形篇〉

:“故兵:知彼知己,胜乃不殆;知天知地,胜乃可全。”及〈谋攻篇〉:“故兵:知彼

知己,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又由本篇之

上下文可知:正因为“胜可知”、正因为我方是“善者”,所以能“立于不败之地,而不

失敌之败也”、所以能“百战百胜”,而这些都是因为“知彼知己”的缘故,所以此处必

然是作“其胜不殆”无疑。

  由以上三点可知,所谓的“忒”或“贷”实应作“殆”。至于《孙校本》的“必”字

,观此文之上下文意即可知其系衍文,故不从。而“败”或作“已败”,其意同,审下文

有“不失敌之败也”、“败兵先战”之语,故以作“败”字为是,从竹简。而〈长短经.

水火〉引作“不武”,“武、忒”形近易误也,此审其上下文即可知之矣,不赘言。

 

十一.“故善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

版本资料类:

  《竹简乙本》作:“善...。”

  五本皆作:“故善战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

征引资料类:

隋唐时期:

  〈唐李问对.卷下〉引孙武曰:“善战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五十三〉:“故善战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者也。”

正文:

  “善者”,由其后之“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一语可知此时尚“未战”,

故自不应作“善战者”,故从竹简。又下文之“是故,胜兵先胜,而后战;败兵先战,而

后求胜。”盖承此而言,故云此为“未战”也。“所谓善者,胜易胜者也。故善者之战,

无奇胜,无智名,无勇功。故其胜不殆,不殆者,其所措胜,胜败者也。”此是先言“善

者”如何,再言其“战”如何!又观此“故善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是故

,胜兵先胜,而后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此亦是先言“善者”,再言其“战”!故

此处之不作“善战者”明矣!

 

十二.“是故,胜兵先胜,而后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

版本资料类:

  《竹简甲本》作:“...胜〔而〕后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

  《竹简乙本》作:“...胜兵...”

  五本皆作:“是故,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

征引资料类:

先秦时期:

  〈文子.下德〉:“善用兵者,先弱敌而后战,故费不半而功十倍。故千乘之国,行

文德者王;万乘之国,好用兵者亡。王兵先胜而后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此不明于道也

。”

  〈文子.上礼〉:“先为不可胜之政,而后求胜于敌。”

  〈六韬.龙韬.军势〉:“夫先胜者,先见弱于敌而后战者也,故事半而功倍也。”

  〈吕氏春秋.先己〉:“故欲胜人者必先自胜,欲论人者必先自论,欲知人者必先自

知。”

两汉时期:

  〈淮南子.兵略〉:“万乘之国,好用兵者亡。故全兵先胜而后战,败兵先战而后求

胜。”

魏晋时期:

  〈便宜十六策.治军〉:“是以智者先胜而后求战,闇者先战而后求胜。”

  〈三国志.魏书.贾栩传〉:“用兵之道,先胜后战,量敌论将,故举无遗策。”

  〈三国志.魏书.傅嘏传〉:“未若明法练士,错计于全胜之地;振长策以御敌之余

烬,斯必然之数也。”裴松之注引司马彪《战略》:“...先战而后求胜,非全军之长

策也。”

隋唐时期:

  〈长短经.料敌〉引孙子曰:“胜兵先胜而后战。”

  〈太白阴经.卷二.庙胜篇〉:“所谓胜兵者,先胜而后求战;败兵者,先战而后求

胜。”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五十三〉:“故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

  〈太平御览.兵部卌四〉:“胜者之兵,先胜而后求战;败者之兵,先战而后求胜。

正文:

  由《竹简甲本》、《文子》及《淮南子》、《三国志》、《长短经》诸书之引文可见

,“先胜而后战”其中并无“求”字,而有无“求”字,其相异之处为:“先胜而后战”

是随时可战与前文之“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中之“不失”意合。而若作“先

胜而后求战”,则是在“先胜”后尚须“寻求”或者“追求”作战的机会(按:此与致师

、挑战之意不同,致师及挑战皆是为了要使我方能“以逸待劳”而施行的策略。而此处若

云“求战”,则是我方去寻求作战的机会,两意相去甚远。),颇有战权在敌方之意,否

则又何须云“求”,此自又与“不失”之意相违,盖“求”字本身即会耗费时间(按:即

寻求或等待所耗费的时间,只不过此时的等待又与“以待敌之可胜”之等待不同,盖因此

时“敌之可胜”业已形成之故。),而“敌之败”的时机有时却是稍纵即逝的,如此即不

合“善守者...动于九天之上”之定义,故此处应无“求”字,且无“求”字更见双方

胜败之悬殊,亦合后文“以镒称铢”之语。故虽然有“求”字时,其句式对称,然而若因

此而以文害意,则万不可取,故删。(按:〈文子.上礼〉:“先为不可胜之政,而后求

胜于敌。以未治而攻人之乱,是犹以火应火,以水应水也。同莫足以相治,故以异为奇。

”此则有“求胜”之语,然其所言之范畴与本文不尽相同,且亦非如其〈下德〉篇之直接

引用本文,故不从,列之于此,以供参考耳。)

 

十三.“故善者,修道而保法,故能为胜败正。”

版本资料类:

  《竹简甲本》作:“故善者,脩道〔而保〕法,故能为胜败正。”

  《竹简乙本》作:“...败正。”

  五本皆作:“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故能为胜败之政。”

征引资料类:

先秦时期:

  〈孙膑兵法.田忌问垒〉:“(未战)而先知胜不胜之谓知道。”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五十三〉:“善用兵者,脩道而保法,故能为胜败之政。”

正文:

  由《竹简甲本》及《竹简乙本》之残文可知两本之“胜败正”中并无“之”字,“正

”亦不作“政”,与今本及《御览》之引文皆不相同,〈管子.水地〉:“龟生于水,发

之于火,于是为万物先,为祸福正。”之“祸福正”之句式与“正”之义与本文同,又〈

群书治要.老子.德经〉:“大成若缺,其用不弊;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大直若屈,大

巧若拙,大辩若讷,清静以为天下正。”及〈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木正曰句芒,火

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之“正”字之义亦与本文同。其义

为“官、长”,引伸有“操控者”、“掌控者”或“专司者”之义,〈尔雅.释诂〉:“

育、孟、耆、艾、正、伯,长也。”郭璞注:“育、养亦为长;正、伯皆官长。”及〈史

记.龟策列传〉:“甲子重光,得我者匹夫为人君,有土正。”〈集解〉注引徐广曰:“

正,长也。为有土之官长。”之“正”即训为“官长”,而〈汉书.五行志〉:“古之火

正,谓火官也。”之“正”亦训为“官”,是为其证。

  然则何谓“修道”之“道”?何谓“保法”之“法”?所谓的“道”即是指“不可胜

,守;可胜,攻也”以至“败兵先战,而后求胜”之“道”,而所谓的“法”即此句以下

所言之“法:一曰度...称生胜”,也即所谓的“胜可知”之“法”的由来,因此孙子

才会说“善者,修道而保法,故能为胜败正”。而〈实虚篇〉之“知战之日,知战之地,

千里而战”则正是与此呼应之笔,即我方须先知“地”,方能用“法”,此亦即何以“地

生度”而“地”却又不在“法”之列的缘故。而既已知“战之地”则“地生度,度生量,

量生数,数生称,称生胜”之“胜可知”矣!如此则即使须远赴“千里而战”亦无不可,

这是因为我方是“胜败正”的缘故,所以〈实虚篇〉又说“故曰:胜,可擅也”;而〈孙

膑兵法.客主人分〉则云:“以决胜败安危者,道也。”两者同出孙氏之道,故可互证。

又〈墨子.尚贤中〉:“今王公大人,中实将欲治其国家,欲修保而勿失,胡不察尚贤为

政之本也?”则有“修保”一语,与此文之“修”道而“保”法合参,故知“修保”亦属

类义词素复合词组。

  而由上述可知本篇之篇章主旨及其结构即在“道、法”二者,此处之“道、法”虽皆

非“五经”之“道、法”,但仍借用其“一曰、五曰”之序,即指其“前后相连”之意。

由此可知,本文之“修道”起“承上”之功,而“保法”起“启下”之功,而同样之章法

亦见于〈地形篇〉之“夫地形者,兵之助也。料敌制胜,计险阨远近,上将之道也。”,

此亦是其证。又〈黄帝四经.经法.道法〉:“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

也。故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故能自引以绳,然后见知天下而不惑

矣。”其语可说与此章法“巧合”也。

 

十四.“法:一曰度,二曰量,三曰数,四曰称,五曰胜。

    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数,数生称,称生胜。”

版本资料类:

  《竹简甲本》作:“法:一曰度,二曰量,三曰数,四曰称,五曰胜。地...生称

,称生胜。”

  《竹简乙本》作:“法:一曰度,二曰量,三曰数,四...生胜。”

  五本皆作:“兵法:一曰度,二曰量,三曰数,四曰称,五曰胜。地生度,度生量,

量生数,数生称,称生胜。”

征引资料类:

隋唐时期:

  〈唐李问对.卷中〉:“靖曰:‘吴起云:“绝而不离,却而不散。”此步法也。教

士犹布碁于盘,若无画路,碁安用之?孙子曰:“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数,数生称,称

生胜。胜兵若以镒称铢,败兵若以铢称镒。”皆起于度量方圆也。’太宗曰:‘深乎!孙

子之言,不度地之远近,形之广狭,则何以制其节乎?’”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廿一〉:“一曰度,二曰量,三曰数,四曰称,五曰胜。地生度,

度生量,量生数,数生称,称生胜。”

正文:

  “法”,版本资料类除竹简甲、乙本外,皆作“兵法”。此处作“法”,其理有三:

  一.〈史记.天官书〉:“法:出东行十六舍而止。”之句例与此处之单以“法”字

开论同。又孙子每喜以单字为主题开论,如〈谋攻篇〉之“故兵”、〈行军篇〉之“尘、

令”及〈九地篇〉之“士”(按:指“令发之日,士坐者涕沾襟,卧者涕交颐”之士。)

等皆为其例。又〈银雀山汉简.尉缭子.守权〉:“守法:丈,□人守...。”则是在

列出主题“守法”后即论述其内容,其理与此句同。且如果是引自“兵法”则此处实不应

如此之简,即指其格式应同〈军争篇〉中所引《军政》一例。然则何以孙子不云“法者”

?盖不欲与〈计篇〉之“法者”相混也。然则〈计篇〉云“经之以五”、〈谋攻篇〉云:

“知胜有五”、〈九变篇〉云:“将有五危”、〈火攻篇〉云:“攻火有五”、〈用间篇

〉云:“用间有五”,则何以此处不言“其法有五”?盖以上皆并列之关系,而此则为相

生之关系,两者本不同也。且〈地形篇〉虽云:“凡此六者”然岂云:“地形有六”、“

兵败有六”,故亦不须对此等细节过于深究也。

  二.此句上接“故善者,修道而保法,故能为胜败正。”,若作“兵法”则是与上下

文意不搭,而若作“法”则是承“保法”之“法”而言。

  三.古时之“度、量、数、称”等大多连着说,而这些“名”,古人即谓之“法”,

其理正与本文同。其并举例如:

  〈管子.枢言〉:“量之不以多少,称之不以轻重,度之不以短长:不审此三者,不

可举大事。”

  〈黄帝四经.经法.四度〉:“规之内曰圆,矩之内曰方,悬之下曰正,水之上曰平

;尺寸之度曰大小短长,权衡之称曰轻重不爽,斗石之量曰少多有数,绳准之立曰曲直有

度。八度者,用之稽也。”

  〈商君书.算地〉:“凡世主之患:用兵者不量力,治草莱者不度地。故有地狭而民

众者,民胜其地;地广而民少者,地胜其民。”

  〈商君书.算地〉:“民之性:度而取长,称而取重,权而索利。”

  〈荀子.富国〉:“量地而立国,计利而畜民,度人力而授事。”

  〈荀子.王制〉:“衣服有制,宫室有度,人徒有数,丧祭械用,皆有等宜。”

  〈汉书.律历志〉:“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长短也。量者,龠、合

、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

  〈续汉书.律历志上〉:“古之人论数也,曰:‘物生而后有像,像而后有滋,滋而

后有数。’然则天地初形,人物既着,则算数之事生矣。记称大桡做甲子,隶首作数。二

者既立,以比日表,以管万事。夫一、十、百、千、万,所同用也;律、度、量、衡、历

,其别用也。故体有长短,检以度;物有多少,受以量;量有轻重,平以权衡;声有清浊

,协以律吕;三光运行,纪以历数。然后幽隐之情,精微之变,可得而综也。”

  〈管子.七法〉:“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

  由上三点可知,此处之“法”实为孙子〈形篇〉之“知胜”之“法”而非他人之“兵

法”。

  然则何谓“地”?指“战地”,〈实虚篇〉:“先处战地而待敌者佚...知战之日

,知战之地,千里而战”及本篇之“称胜者‘战民’也”之说,皆可为证。

  何谓“度”?度其短长也,故可知“地”之“远近、广狭”,此说见之上引诸文即可

知之。又既“已知”战地之所在,自可对之加以测度。也就是说,此处必“先”知战地之

所在,方有测度之可能,故“地”生“法”,故云“地生度”。又若非此处之“度、量、

数、称、胜”皆用析言义,则以“度、量、料、揣、测”为类义词一事观之,“度生量”

此意即不可明,故此处不可用类义词之义(按:即其交集义。)释之也,而〈文子.上仁

〉:“度量不失其适。”则为“度量”之复合例。故笔者虽仍用“测度”一词解之,然其

“度”之目的则仍为“知其大小短长”也。

  何谓“量”?量其多少也,故其目的即为“知其多少”,故亦可解为容量之义,〈说

文解字.量〉:“称轻重也。”段玉裁注:“引伸之:凡料、理曰量;凡所容受曰量。”

,既已测度过战地之形,自可知其所能容受之量,故云“度生量”。又杜牧注:“量,酌

量也。”何氏注:“量酌彼己之形势。”,此解亦可通。

  何谓“数”?人数之义,既已知战地之容量,即知其能容纳“多少”人数,自可针对

其所提供之利势做出妥善之布署或应变之策略,故云“量生数”。〈尉缭子.兵教下〉:

“地大而城小者,必先收其地;城大而地窄者,必先攻其城。地广而人寡者,则绝其阨;

地狭而人众者,则筑大堙以临之。”即属此法,又张预注:“度以量地,数以量兵。”,

可参考。

  何谓“称”?称其轻重也,故有比较之义。既已知战地中双方所可能使用的兵员人数

及兵员布署,自可将双方之总体优势、实力作一比较,故云“数生称”。亦可以比喻意为

说,即:既已知“人数之多少”自可称其“轻重”也。又以比喻意言之,则既知双方“孰

轻孰重”则“胜可知”矣!故曰“称生胜”也。

  何谓“胜”?先胜之义。既已比较过双方在战地中可能之实力及优劣之势,自可先知

谁胜出的机率或成份较多,故是未战之先胜也。

  〈吴子.应变〉:“武侯问曰:‘若敌众我寡,为之奈何?’起对曰:‘避之于易,

邀之于阨。故曰:以一击十,莫善于阨;以十击百,莫善于险;以千击万,莫善于阻。今

有少卒,卒起,击金鸣鼓于阨路,虽有大众,莫不惊动。故曰:用众者务易,用少者务隘

。’”其中的“用众者务易,用少者务隘”即是吴子对这种“兵力配合地形运用”所制定

的策略。而孙子的〈地形篇〉则是论“战术与地形的配合”,至于孙膑之〈孙膑兵法.八

阵〉:“车骑与战者,分以为三,一在于右,一在于左,一在于后。易则多其车,险则多

其骑,厄则多其弩,险易必知生地、死地,居生击死。”及〈孙膑兵法.十问〉:“故易

则利车,险则利徒。”则是论“兵种与地形的配合”。而就笔者所观,古兵家用以与“地

形”配合运用,以使“物尽其力”的对象,不出“战术”、“众寡(兵力)”、“兵种”

、“武器”及“阵形”五者,而本篇〈形〉之“法”即是属于“众寡”一项。

 

十五.“故胜兵如以镒称铢,败兵如以铢称镒。”

版本资料类:

  《竹简甲本》作:“胜兵如以洫(镒)称朱(铢),败兵如以朱(铢)称洫(镒)。

  《竹简乙本》作:“胜兵如以洫(镒)称朱(铢),败兵如以朱(铢)称洫(镒)。

  五本皆作:“故胜兵若以镒称铢,败兵若以铢称镒。”。

征引资料类:

先秦时期:

  〈鬼谷子.本经阴符七术.分威法伏熊〉:“以实取虚,以有取无,若以镒称铢。”

隋唐时期:

  〈唐李问对.卷中〉引孙武曰:“胜兵若以镒称铢,败兵若以铢称镒。”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廿一〉:“故胜兵若以镒称铢,败兵若以铢称镒。”

正文:

  如、若义同,从竹简。而竹简“镒”皆作“洫”,竹简整理小组云:“汉代文字多以

‘洫’为‘溢’(马王堆帛书、武威汉简本《仪礼》皆如此)。疑此字本从‘皿’从‘水

’,乃‘益’之异体,因与沟洫之‘洫’字形近,遂至混而不分。〈庄子.齐物论〉:‘

以言其老洫也。’〈释文〉:‘老洫本亦作溢,同,音逸。’简文洫(溢)借为镒。”,

此由〈史记.平准书〉:“黄金以溢名。”〈集解〉注引孟康曰:“二十两为溢。”及〈

鬼谷子.本经阴符.分威法伏熊〉:“以实取虚,以有取无,若以镒称铢。”晋.陶弘景

注:“二十四铢为镒者也。”即可知其推测无误,“溢、镒”,古今字也。又孟康注之“

二十四两为镒”,无误;而陶弘景注之“二十四铢为镒”,误矣!盖“二十四铢”乃“两

”也,其说可参〈作战篇.论正.十〉,不赘言。故知“镒为五百七十六铢(陶说)或四

百八十铢(孟说)”,“铢、镒”者表相差悬殊之意也。

  〈孙膑兵法.客主人分〉有言:“众者胜乎?则投筭而战耳。富者胜乎?则量粟而战

耳。兵利甲坚者胜乎?则胜易知矣。故富未居安也,贫未居危也;众未居胜也,少未居败

也。以决胜败安危者,道也。”其云“以决胜败安危者,道也”与本段起论之“故善者,

修道而保法,故能为胜败正。”之意同,而由孙膑对“众者、富者、兵利甲坚者”之嘲讽

可见,孙膑亦不认为单就这些方面胜过敌人便可决定战争的胜败,由此又可见若仅将“胜

兵如以镒称铢,败兵如以铢称镒”一句理解为仅仅是就“数量”而言,而忽略了本段起着

决定语境的“修道而保法”一语,则自然会将孙子此段之论误解成是“片面性与绝对化”

的理论。

  而事实上,以孙子自己的观点就可知道此误之谬,这由〈实虚篇〉的内容及〈谋攻篇

〉的“用兵之法”即可知道孙子是十分重视我方能“以众击寡”的,但必须明白的一点是

:如果“众寡”已可决定一场战役的胜败,则孙子又岂会在本篇开头就说:“昔善者,先

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故曰:胜可知,而不可为也。”,而由〈实虚篇〉之:“

寡者,备人者也;众者,使人备己者也。...故曰:胜,可擅也;敌虽众,可无斗也。

”可知真正的“众寡”并非完全取决于原本的总“数”,而是取决于“使人备”或“备人

”之“道”上,因此所谓的“众、寡”本就是相对而言。如此则孙子又岂会在本篇末段说

出“数量可以决定胜负”如此自相矛盾的话。而且必须明白的是,即使是在〈实虚篇〉这

专讲“众寡”战术的一篇中,孙子的结论仍然只是“胜可擅也”,而不是如今本所作的“

胜可为也”。且〈实虚篇〉既然以“水因地而制行,兵因敌而制胜”为其篇中的重点,则

本段又岂会狭隘到“纯”以数量来定胜负。

  然而读者不免有所疑问:即假如笔者上文的解释无误,则何以孙子又说“称生胜。胜

兵如以镒称铢,败兵如以铢称镒。”?“胜兵先胜,而后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与“

胜兵如以镒称铢,败兵如以铢称镒”之“胜兵、败兵”是一致的,说的更详细点,即“胜

兵先胜”的“先胜”就是“称生胜”的“胜”,所以这个胜其实是指“未战之胜”,此与

“已战之胜”不同,所以后文才说“称胜者战民也”,即指若“胜兵”之“胜”已是“已

战”之“胜”,则又何须再“战民”?而“胜兵”既已“先胜”,岂不就如同“以镒称铢

”?而亦正因其“未战先胜”故云“胜兵”,亦正因其“未战先败”故云“败兵”。“先

为不可胜”则我非“败兵”,“敌之可胜”则敌是“败兵”而此时之我则为“胜兵”矣,

此皆相对而言也。

 

十六.“称胜者战民也,如决积水于千仞之隙,形也。”

版本资料类:

  《竹简甲本》作:“称胜者战民也,如决积水于千仞...。”

  《竹简乙本》作:“称〔胜〕者战民也,如决积〔水于千〕仞之  ,刑(形)也。”

  三本皆作:“胜者之战,若决积水于千仞之溪者,形也。”,而《会注本》、《孙校

本》余同此异,作:“胜者之战民也。”。

征引资料类:

先秦时期:

  〈孙膑兵法.奇正〉:“战者,以形相胜者也。”

  〈鬼谷子.本经阴符.损兑法灵蓍〉:“故善损兑者,譬若决水于千仞之堤,转圆石

于万仞之溪。而能行此者,形势不得不然也。”

  〈尉缭子.制谈〉:“便吾器用,养吾武勇,发之如鸟击,如赴千仞之溪。”

  〈吕氏春秋.适威〉:“民日夜祈用而不可得,苟得为上用,民之走之也,若决积水

于千仞之溪。其谁能当之?”

两汉时期:

  〈淮南子.兵略〉:“是故善用兵者,势如决积于水千仞之堤,若转员(圆)石于万

丈之溪,天下见吾兵之必用也,则孰敢与我战者?”

魏晋时期:

  〈抱朴子.外篇.刺骄〉:“故小人之赴也,若决积水于万仞之高堤,而放烈火乎云

梦之枯草焉。”

  〈刘子.兵术〉:“苟得众心,则人竞趋死。以此众战,犹如转石下山,决水赴壑,

孰能当之矣!”

北宋时期:

  〈太平御览.兵部廿一〉:“胜之战者人也,若决于千仞之溪者,形也。”

正文:

  唯竹简作“称胜者”,从之。因为从“法”开始,孙子就一直使用比喻法,且前文既

有“称生胜。胜兵如以镒称铢,败兵如以铢称镒。”字样,则此处之“称”字实不可无。

何以不可无?因为若无称字,则仅作“胜者之战”与前文不搭,且亦不符合“以待”、“

不失”之意,因为这两者均是需要在进行“比较”后,始可确知的。〈鬼谷子.中经〉:

“强隙既斗:称胜者,高其功,盛其气;弱者,哀其负,伤其卑,污其名,耻其宗。”亦

有“称胜者”之语,且亦是用于“比较强弱”,理与此同。

  然则“称胜者战民也”何以无“之”字?盖“战”乃动词也。至于《御览》之“人”

,则系避李世民之讳。“战民”一语,古时常用,如〈商君书.弱民〉:“以刑治民,则

乐用;以赏战民,则轻死。”及〈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吾弛关市之征而缓刑罚,其

足以战民乎?...有罪者赦之,贫穷不足者与之,其足以战民乎?...不足,此皆所

以慎产也,而战之者,杀之也。...无得不战奈何?...信赏必罚,其足以战。..

.文公见民之可战也,于是遂兴兵伐原,克之。”,而像“战民”这种结构的词语,孙子

亦常用,如〈势篇〉之“治众”、“斗众”、“斗乱”,〈军争篇〉、〈九地篇〉文中及

〈行军篇〉之篇名“行军”等即是,意即“战、治、斗、行”者皆为使动词。此由〈尉缭

子.战威〉:“夫将之所以战者,民也。”亦可得知。

  又《御览》“形也”前误衍“者”字,此为常态型衍误,故不从。而据各种资料看来

,“千仞之”后有接“堤(与堤同)”的,有接“溪”的,也有接“ ”的,何以笔者作

“隙”?其理有二:

  一.〈谋攻篇〉:“辅周则国强,辅隙则国弱。”《晋残本》之残文作“...国弱

”,而于其下有双行夹注文云:“周,相亲也。 ,间隙也。”,由其注文可知“隙”原

作“ ”与此句同。而由〈说文解字. 〉:“坼也。从土呼声。 , 或从阜。”段玉

裁注:“与〈缶部〉之罅,音义皆同。”亦可知“ ”字早废。

  二.“如决积水于千仞之隙”一句是形容“称胜者”战胜之“易”,而“形也”则是

其原因。又仞有两解,一为八尺,一为七尺,后者如〈淮南子.览冥〉:“故蒲苴子之连

鸟于百仞之上。”高诱注:“蒲苴子,楚人,善弋射者。七尺曰仞。”及〈淮南子.说林

〉:“凤皇(凰)高翔千仞之上。”高诱注:“七尺曰仞。”,然而不管是七尺还是八尺

,“千仞”都很“高”,唯其“高”故此“积水”之压力大;而为形容其“易”,故自然

是以“ ”或“隙”为佳,本处取隙不取 字,则因第一点之故。〈韩非子.喻老〉:“

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又〈韩非子.喻志〉:“白圭之

行堤也,塞其穴,是以无水难。”,“决堤之隙、穴”自是较“决堤”为“易”,而此处

所用之比喻即为表其“易”,故不取“堤”也,堤、堤义同。

  然则何以不取“溪”字?溪,〈尔雅.释山〉:“山渎无所通,溪。”〈说文解字.

溪〉亦云:“山渎无所通者”渎通沟。如此看来“溪”与“堤”之别,一是自然一是人为

,此为不取之理一。又“溪谷”常连用,如〈内经.素问.金匮真言论〉:“溪谷属骨,

皆有所起。”;〈吴子.应变〉:“若遇敌于溪谷之间,傍多险阻,彼众我寡,为之奈何

?”;〈六韬.龙韬.奇兵〉:“溪谷险阻者,所以止车御骑也。”;〈六韬.虎韬.军

略〉:“引兵深入诸侯之地,遇深溪大谷险阻之水。”;〈淮南子.地形〉:“邱陵为牡

,溪谷为牝。”等皆是其例,故两字为类义词,故可互训,如〈鹖冠子.天权〉:“夫蚊

虻坠乎千仞之溪,乃始翱翔而成其容。”陆佃注:“谷曰溪。”,刘昼之“决水赴壑”之

“壑”与“溪谷”同类,而这三者皆有“深”义,与“高”之义正相背,此理由诸子用溪

字之例即可得知其总体取向,如〈韩非子.功名〉:“故立尺材于高山之上,则临千仞之

溪,材非长也,位高也。”;〈韩非子.守道〉:“夫贪盗不赴溪而掇金,赴溪而掇金,

则身不全。”;〈韩非子.用人〉:“盲者处平而不遇深溪,愚者守静而不陷险危。”;

〈孟子.公孙丑下〉:“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及〈地形篇〉之:

“视卒如婴儿,故可与之赴深溪;视卒如爱子,故可与之居死地。”即是其例。

  由此可见诸子用“溪”字时,取的是“险深”之义,而〈吕氏春秋.察微〉:“使治

乱存亡若高山之与深溪,若白垩之与黑漆,则无所用智,虽愚犹可矣。”则更是将“深溪

”与“高山”对举,故云用“溪”字将与“千仞”之意相违背。〈实虚篇〉云:“水避高

而走下。”所以若作“溪谷壑”三者之一,则其“压力”必不若“千仞之隙”为大,或者

有人会说其前不也有“千仞”之字样以形容其高吗?自然,不过这已迹近〈庄子.天下〉

:“天与地卑,山与泽平。”之诡辨,此不取之理二。而由此理又可得知〈吕氏春秋.适

威〉之:“民之走之也,若决积水于千仞之溪。其谁能当之?”之“溪”亦误。〈尉缭子

.制谈〉:“便吾器用,养吾武勇,发之如鸟击,如赴千仞之溪。”此乃是形容其势,而

非形容其形,而〈形篇〉此句者却是形容其形的,此不取之理三。

  据以上二点,故今作“如决积水于千仞之隙,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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