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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诞第二十三
作者:余嘉锡 (中华民国) 收藏

 

  【笺疏】
〔一〕 嘉锡案:国于天地,必有兴立。管子曰:“四维不张,国乃灭亡。”自古未有无礼义,去廉耻,而能保国长世者。自曹操求不仁不孝之人,而节义衰;自司马昭保持阮籍,而礼法废。波靡不返,举国成风,纪纲名教,荡焉无存。以驯致五胡之乱,不惟亡国,且几亡种族矣。君子见微而知着,读世说任诞之篇,亦千古之殷鉴也。文选四十九干宝晋纪总论曰:“风俗淫僻,耻尚失所,学者以老、庄为宗,而黜六经;谈者以虚薄为辩,而贱名检;行身者以放浊为通,而狭节信。”又曰:“观阮籍之行,而觉礼教崩弛之由。”又曰:“民风国势如此,虽以中庸之才,守文之主治之,辛有必见之于祭祀,季札必得之于声乐,范燮必为之请死,贾谊必为之痛哭。又况我惠帝以荡荡之德临之哉?”李善注引王隐晋书曰:“贵游子弟,多祖述于阮籍,同禽兽为通。”抱朴子外篇刺骄篇曰:“世人闻戴叔鸾、阮嗣宗傲俗自放,见谓大度,而不量其材力非傲生之匹,而慕学之。或乱项科头,或裸袒蹲夷,或濯脚于稠众,或溲便于人前,或停客而独食,或行酒而止所亲。此盖左衽之所为,非诸夏之快事也。昔辛有见被发而祭者,知戎之将炽。余观怀、愍之世,俗尚骄亵,夷、虏自遇,其后□胡、猾夏,侵掠上京,及悟斯事,乃先着之妖怪也。”戴叔鸾即后汉逸民传之戴良,见后 “阮籍当葬母”条。

    全晋文三十五应詹上疏陈便宜曰:“元康以来,贱经尚道。以玄虚宏放为夷达,以儒术清俭为鄙俗。望白署空,显以台衡之望;寻文谨案,目以兰薰之器。永嘉之弊,未必不由此也。”

  1  陈留阮籍,谯国嵇康,河内山涛,三人年皆相比,康年少亚之。预此契者:沛国刘伶,陈留阮咸,河内向秀,琅邪王戎。七人常集于竹林之下,〔一〕肆意酣畅,故世谓“竹林七贤。”〔二〕晋阳秋曰:“于时风誉扇于海内,至于今咏之。”

【笺疏】

〔一〕 程炎震云:“阮以汉建安十五年庚寅生,山以建安二十年乙未生,少阮五岁。嵇以魏黄初四年癸卯生,少阮十三岁。王戎以魏青龙二年甲寅生,盖于七人中最后死也。沈约七贤论曰:‘仲容年齿不悬,风力粗可。’”

〔二〕 程炎震云:“文选卷二十一五君咏注引魏氏春秋曰:‘康寓居河内之山阳县,与河内向秀友善,游于竹林。’水经注卷九清水篇曰:‘长泉水出白鹿山,东南伏流,迳十三里,重源浚发于邓城西北,世亦谓之重泉也。又迳七贤祠东,左右筠篁列植,冬夏不变贞萋,向子期所谓“山阳旧居”也。后人立庙于其处。庙南又有一泉,东南流注于长泉水。郭缘生述征记所云“嵇公故居,时有遗竹”也。’御览一百八十引述征记曰:‘山阳县城东北二十里,魏中散大夫嵇康园宅,今悉为田墟,而父老犹谓嵇公竹林,时有遗竹也。’”

  2  阮籍遭母丧,〔一〕在晋文王坐进酒肉。司隶何曾亦在坐,晋诸公赞曰:“何曾字颖考,陈郡阳夏人。父夔,魏太仆。曾以高雅称,加性仁孝,累迁司隶校尉。用心甚正,朝廷师之。仕晋至太宰。”〔二〕曰:“明公方以孝治天下,而阮籍以重丧,显于公坐饮酒食肉,宜流之海外,以正风教。 ”文王曰:“嗣宗毁顿如此,君不能共忧之,何谓?且有疾而饮酒食肉,固丧礼也!”籍饮啖不辍,神色自若。〔三〕干宝晋纪曰:“何曾尝谓阮籍曰:‘卿恣情任性,败俗之人也。今忠贤执政,综核名实,若卿之徒,何可长也!’复言之于太祖,籍饮啖不辍。故魏、晋之闲,有被发夷傲之事,背死忘生之人,反谓行礼者,籍为之也。”魏氏春秋曰:“籍性至孝,居丧虽不率常礼,而毁几灭性。然为文俗之士何曾等深所雠疾。大将军司马昭爱其通伟,而不加害也。”

【校文】

 注“加性仁孝” “加”,沈本作 “天”。
 注“师之” “师”,景宋本作 “惮”。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晋书三十三曾传:‘嘉平中为司隶校尉,积年迁尚书。正元中为镇北将军。’则嗣宗丧母,亦当在嘉平中,时年四十余,昭未辅政。籍传叙于文帝让九锡后,误。”

〔二〕 晋书曾传言“曹爽专权,宣帝称疾,曾亦谢病。爽诛,乃起视事。魏帝之废也,曾预其谋焉。”是曾乃司马氏之死党。

〔三〕 避暑录话上云:“阮籍既为司马昭大将军从事,闻步兵厨酒美,复求为校尉。史言虽去职常游府内,朝宴必与。以能遗落世事为美谈。以吾观之,此正其诡谲,佯欲远昭而阴实附之。故示恋恋之意,以重相谐结。不然,籍与嵇康当时一流人物也,何礼法之士疾籍如仇,昭则每为保护,康乃遂至于杀身?籍何以独得于昭如是耶?至劝进之文,真情乃见。籍着大人论,比礼法士如群虱之处□中。吾谓籍附昭乃裈中之虱,但偶不遭火焚耳。使王凌、毌丘俭等一得志,籍尚有□类哉?” 嘉锡案:观阮籍咏怀诗,则籍之附昭,或非其本心。然既已惧死而畏势,自昵于昭,为昭所亲爱。又见高贵乡公之英明,大臣诸葛诞等之不服,鉴于何晏等之以附曹爽而被杀,恐一旦司马氏事败,以逆党见诛。故沈湎于酒,阳狂放诞,外示疏远,以避祸耳。后人谓籍之自放礼法之外,端为免司马昭之猜忌及钟会辈之谗毁,非也。使籍果不附昭,以昭之奸雄,岂不能烛其隐而遽为所瞒,从而保护之,且赞其至慎,忧其毁顿也哉?观其于高贵乡公时,一醉六十日以拒司马昭之求婚。逮高贵乡公已被弑,诸葛诞已死,昭之篡形已成,遂为之草劝进文,籍之情可以见矣。世之论籍者,惟叶氏为得之。然王凌、毌丘俭之死,在懿及师时,非昭所杀。叶说亦有误。 又案:此出王隐晋书,见书钞六十一。亦出干宝晋纪,见文选集注八十八嵇叔夜与山巨源绝交书注。

  3  刘伶病酒,渴甚,从妇求酒。妇捐酒毁器,涕泣谏曰:“
君饮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伶曰:“甚善。我不能自禁,唯当祝鬼神,自誓断之耳!便可具酒肉。”妇曰:“敬闻命。”供酒肉于神前,请伶祝誓。伶跪而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一饮一斛,五斗解酲。毛公注曰:“酒病曰酲。” 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便引酒进肉,隗然已醉矣。见竹林七贤论。

【笺疏】

〔一〕 黄生义府下曰:“世说:‘ 天生刘伶,以酒为名。’古名、命二字通用,谓以酒为命也。孟子:‘其闲必有名世者。’汉楚元王传作‘命世’。此二字通用之证。”

  4  刘公荣与人饮酒,杂秽非类,人或讥之。答曰:“胜公荣者,不可不与饮;不如公荣者,亦不可不与饮;是公荣辈者,又不可不与饮。”故终日共饮而醉。刘氏谱曰:“昶字公荣,沛国人。 ”晋阳秋曰:“昶为人通达,仕至兖州刺史。”

  5  步兵校尉缺,厨中有贮酒数百斛,阮籍乃求为步兵校尉。文士传曰:“籍放诞有傲世情,不乐仕宦。晋文帝亲爱籍,恒与谈戏,任其所欲,不迫以职事。籍常从容曰:‘平生曾游东平,乐其土风,愿得为东平太守。’文帝说,从其意。籍便骑驴径到郡,皆坏府舍诸壁障,使内外相望,然后教令清宁。十余日,便复骑驴去。后闻步兵厨中有酒三百石,忻然求为校尉。于是入府舍,与刘伶酣饮。”竹林七贤论又云:“籍与伶共饮步兵厨中,并醉而死。”此好事者为之言。籍景元中卒,而刘伶太始中犹在。〔一〕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晋书伶传云: ‘泰始初,对策罢,以寿终。’”

  6  刘伶恒纵酒放达,或脱衣裸形在屋中,人见讥之。伶曰:“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衣,诸君何为入我□中?”邓粲晋纪曰:“客有诣伶,值其裸袒,伶笑曰:‘吾以天地为宅舍,以屋宇为□衣,诸君自不当入我□中,又何恶乎?’其自任若是。”

  7  阮籍嫂尝还家,籍见与别。或讥之。曲礼:“嫂叔不通问。”故讥之。籍曰:“礼岂为我辈设也?”

  8  阮公邻家妇有美色,当垆酤酒。阮与王安丰常从妇饮酒,阮醉,便眠其妇侧。夫始殊疑之,伺察,终无他意。王隐晋书曰:“
籍邻家处子有才色,未嫁而卒。籍与无亲,生不相识,往哭,尽哀而去。其达而无检,皆此类也。”

【校文】

 注“往哭” “哭”下沈本有“之 ”字。

  9  阮籍当葬母,蒸一肥豚,饮酒二斗,然后临诀,〔一〕直言“穷矣”!都得一号,因吐血,废顿良久。〔二〕邓粲晋纪曰:“
籍母将死,与人围棋如故,对者求止,籍不肯,留与决赌。既而饮酒三斗,举声一号,呕血数升,废顿久之。”

【校文】

 “直言” “言”沈本作“云”。

【笺疏】

〔一〕 嘉锡案:居丧而饮酒食肉,起于后汉之戴良。故抱朴子以良与嗣宗并论。良事已见德行篇“王戎、和峤条”下。

〔二〕 李慈铭云:“案父母之丧,苟非禽兽,无不变动失据。阮籍虽曰放诞,然有至慎之称。文藻斐然,性当不远。且仲容丧服追婢,遂为清议所贬,沈沦不调。阮简居丧偶黍臛,亦至废顿,几三十年。嗣宗晦迹尚通,或者居丧不能守礼,何至闻母死而留棋决赌,临葬母而饮酒烹豚?天地不容,古所未有。此皆元康之后,八达之徒,沈溺下流,妄诬先达,造为悖行,崇饰恶言,以籍风流之宗,遂加荒唐之论。争为枭獍,坐致羯胡率兽食人,扫地都尽。邓粲所纪,世说所贩,深为害理,贻误后人。有志名教者,亟当辞而辟之也。” 嘉锡案:以空言翻案,吾所不取。籍之不顾名教如此,而不为清议所废弃者,赖司马昭保持之也。观何曾事自见。

  10 阮仲容、咸也。步兵居道南,〔一〕诸阮居道北。北阮皆富,南阮贫。七月七日,北阮盛晒衣,〔二〕皆纱罗锦绮。仲容以竿挂大布犊鼻□于中庭。〔三〕人或怪之,答曰:“未能免俗,聊复尔耳!”竹林七贤论曰:“诸阮前世皆儒学,善居室,唯咸一家尚道弃事,好酒而贫。旧俗:七月七日,法当晒衣,诸阮庭中,烂然锦绮。咸时总角,乃竖长竿,挂犊鼻□也。”

【笺疏】

〔一〕 李慈铭云:“案阮籍为步兵校尉,阮咸未尝为此官。此条阮仲容下‘步兵’二字盖衍。后人或疑仲容、步兵连文,是并举咸、籍二人故晋书阮咸传遂云:‘咸与籍居道南。’盖即本世说之文。然临川如果并举咸、籍,则籍当先咸,而云‘仲容步兵 ’,成何文理?且下但言挂□,何须连及嗣宗?注引七贤论,亦无籍事。又孝标于下条注曰:‘籍也’,而于此无注。则原本无此二字可知。唐修晋书,多本世说,而咸传载此,乃有咸与籍之文。则尔时世说已误也。”

〔二〕 御览卷三十一引韦氏月录曰:“七月七日晒曝革裘,无虫。”又引崔寔四民月令曰:“七月七日暴经书及衣裳,习俗然也。”全唐诗沈佺期七夕曝衣篇自注引王子阳园苑疏云:“太液池边有武帝阁,帝至七月七日夜,宫女出后衣曝之。”

〔三〕 养新录四曰:“史记司马相如传:‘相如自着犊鼻裈。’韦昭曰:‘今三尺布作,形如犊鼻矣。’案广雅:‘●襣,□也。□无裆者谓之 ●。●,度没反。’说文无●字,当为突,即犊鼻也。突、犊声相近,重言为犊鼻,单言为突。后人又加衣旁耳。”

  11 阮步兵籍也。丧母,裴令公楷也。往吊之。〔一〕阮方醉,散发坐床,箕踞不哭。裴至,下席于地,哭吊喭毕,便去。〔二〕或问裴:“凡吊,主人哭,客乃为礼。阮既不哭,君何为哭?”裴曰:“阮方外之人,故不崇礼制;我辈俗中人,故以仪轨自居。”时人叹为两得其中。名士传曰:“阮籍丧亲,不率常礼,裴楷往吊之,遇籍方醉,散发箕踞,旁若无人。楷哭泣尽哀而退,了无异色,其安同异如此。”戴逵论之曰:“若裴公之制吊,欲冥外以护内,有达意也,有弘防也。”

【校文】

 注“制吊” “制”,景宋本及沈本俱作“致”。

【笺疏】

〔一〕 程炎震云:“阮长于裴且三十岁,宜裴以仪轨自居。然阮丧母在嘉平中,楷时未弱冠,似未必有此事。”又云:“御览五百六十一引裴楷别传云:‘初陈留阮籍遭母丧,楷弱冠往吊。’”

〔二〕 书钞八十五引裴楷别传云: “阮籍遭母丧,楷往吊。籍乃离丧位,神气晏然,纵情啸咏,旁若无人。楷便率情独哭,哭毕而退。”

  12 诸阮皆能饮酒,仲容至宗人闲共集,不复用常杯斟酌,以大瓮盛酒,〔一〕围坐,相向大酌。时有群猪来饮,直接去上,〔二〕便共饮之。

【笺疏】

〔一〕 “瓮”,山谷外集注七引作 “盆”。

〔二〕 程炎震云:“晋书四十九阮咸传云:‘咸直接去其上。’”

  13 阮浑长成,风气韵度似父,亦欲作达。步兵曰:“仲容已预之,卿不得复尔。”竹林七贤论曰:“籍之抑浑,盖以浑未识己之所以为达也。后咸兄子简,亦以旷达自居。父丧,行遇大雪,寒冻,遂诣浚仪令,令为它宾设黍臛,简食之,以致清议,废顿几三十年。是时竹林诸贤之风虽高,而礼教尚峻,迨元康中,遂至放荡越礼。乐广讥之曰:‘名教中自有乐地,何至于此?’乐令之言有旨哉!谓彼非玄心,徒利其纵恣而已。”

  14 裴成公妇,王戎女。王戎晨往裴许,不通径前。裴从床南下,女从北下,相对作宾主,了无异色。裴氏家传曰:“頠取戎长女。”

  15 阮仲容先幸姑家鲜卑婢。及居母丧,姑当远移,初云当留婢,既发,定将去。仲容借客驴箸重服自追之,累骑而返。曰:“人种不可失!”即遥集之母也。竹林七贤论曰:“咸既追婢,于是世议纷然。自魏末沈沦闾巷,逮晋咸宁中,始登王途。〔一〕”阮孚别传曰:“咸与姑书曰:‘胡婢遂生胡儿。’姑答书曰: ‘鲁灵光殿赋曰:“胡人遥集于上楹”,可字曰遥集也。’故孚字遥集。”

【校文】

 “定将去” “定”,沈本作“迺 ”。

【笺疏】

〔一〕 程炎震云:“咸云人种,则孚在孕矣。孚传云:‘年四十九卒’,以苏峻作逆推之,知是咸和二年。则生于咸宁五年。泰始五年荀勖正乐时,咸已为中护军长史、散骑侍郎,而云‘咸宁中始登王途’,非也。”

  16 任恺既失权势,不复自检括。或谓和峤曰:“卿何以坐视元裒败而不救?”〔一〕和曰:“元裒如北夏门,拉□自欲坏,非一木所能支。”〔二〕晋诸公赞曰:“恺字元裒,乐安博昌人。有雅识国干,万机大小多综之。与贾充不平,充乃启恺掌吏部,又使有司奏恺用御食器,坐免官,世祖情遂薄焉。”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晋书恺传云: ‘贾充遣尚书右仆射高阳王珪奏恺,遂免官。’考武纪,珪为仆射在太始七年,至十年薨。恺之免官,当在此数年中。和峤时为中书令,故人责以不救也。”

〔二〕 程炎震云:“北夏门盖即大夏门。” 嘉锡案:晋书地理志:“洛阳北有大夏、广莫二门。”洛阳伽蓝记序曰:“北面西头,汉曰夏门,魏、晋曰大夏门。尝造三层楼,去地二十丈。洛阳城门楼皆两重,惟大夏门甍栋干云。”和峤于洛 阳十二门独举北夏门者,盖以其最壮丽繁盛也。说文:“ 拉,摧也。”“□”字始见集韵八戈及类篇十二上云: “良何切,拣也。”韵会举要二十哿云:“朗可切,裂也。”均与拉□之义不相近。此乃六朝俗字,其义则推物使动也。今通作挪。玉篇云:“挪,奴多切,搓挪也。”又见王仁煦切韵及篆隶万象名义。盖搓挪则物自移动,二字不知孰为后起。任恺为侍中,总门下枢要,管综既繁,权势日重,自为人所侧目。加以与贾充不平,充朋党甚盛,浸润多端,毁言日至,虽慈母犹不免投杼,况人主乎?峤与恺亲善,武帝所素知。若复以口舌相救,将益为帝所疑,于事终无所益。盖恺之必败,如城门之自坏,非一朝一夕之故矣。故其言如此。

  17 刘道真少时,常渔草泽,善歌啸,闻者莫不留连。有一老妪,识其非常人,甚乐其歌啸,乃杀豚进之。道真食豚尽,了不谢。妪见不饱,又进一豚,食半余半,迺还之。后为吏部郎,妪儿为小令史,道真超用之。不知所由,问母;母告之。于是齎牛酒诣道真,道真曰:“去!去!无可复用相报。”刘宝已见。

  18 阮宣子常步行,以百钱挂杖头,至酒店,便独酣畅。虽当世贵盛,不肯诣也。名士传曰:“脩性简任。”

  19 山季伦为荆州,〔一〕时出酣畅。人为之歌曰:“山公时一醉,径造高阳池。〔二〕日莫倒载归,茗艼无所知。〔三〕复能乘骏马,倒箸白接篱。〔四〕举手问葛彊,何如并州儿?”高阳池在襄阳。彊是其爱将,并州人也。襄阳记曰:“汉侍中习郁于岘山南,依范蠡养鱼法作鱼池,池边有高堤,种竹及长楸,芙蓉菱芡覆水,是游燕名处也。山简每临此池,未尝不大醉而还,曰:‘此是我高阳池也!’襄阳小儿歌之。”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晋书四十三本传:永嘉三年,简镇襄阳。”

〔二〕 水经注二十八沔水注曰:“ 沔水迳蔡洲,又与襄阳湖水合。水上承鸭湖,东南流迳岘山西。又东南流,注白马陂水。又东,入侍中襄阳侯习郁渔池。郁依范蠡养法作大陂,陂长六十丈,广四十步。池中起钓台。池北亭,郁墓所在也。列植松篁于池侧。沔水上,郁所居也。又作石洑,逗引大池水,于宅北作小鱼池。池长七十步,广二十步,西枕大道,东北二边,限以高堤,楸竹夹植,莲芡覆水,是游宴之名处也。山季伦之镇襄阳,每临此池,未尝不大醉而还。” 元和郡县志二十一曰:“襄阳县习郁池在县南十四里。 ”太平寰宇记一百四十五曰:“习郁池在襄阳东十五里。”

    鸡肋编上曰:“余尝守官襄阳,今州城在岘、万两山之间。岘山在东,万山在西。习池在凤林寺。山北岸为汉江所啮,甚迩。数十年之后,当不复见矣。”王世贞宛委余编八曰:“余过襄阳,城之十余里为习家池,不能二亩许,乃是流泉汇而为池耳。前半里许,俯大 江。按水经注:‘沔水迳蔡洲,与襄阳湖水合’云云,然则今之习池,非复昔之旧矣。又其地高,不可引湖水。”

〔三〕 茗艼,水经沔水注及类聚九引襄阳记作“酩酊”。黄生义府下云:“酩酊二字古所无。世说‘茗艼无所知’,盖借用字。今俗云懵懂,即茗艼之转也。又列子‘眠娗諈诿’,张湛注:‘眠娗,不开通貌。’详注义,则眠娗当即读茗艼。”

〔四〕 张淏云谷杂记二曰:“杜子美诗云:‘醉把青荷叶,狂遗白接□。’王洙注引世说山简倒着白接□事,且云:‘接□,衫也。’予按郭璞尔雅注云:‘白鹭头翅背上皆有长翰毛,今江东人取以为睫攡。’又广韵云:‘接□,白帽。’而集韵又作● 及●,亦云‘白帽’。李白答人赠乌纱帽云:‘领得乌纱帽,全胜白接□。’则接□为帽明甚,非衫也。洙误矣。”

    尔雅释鸟郭注曰:“白鹭头翅背上皆有长翰毛,今江东人取以为睫攡,名之曰白鹭缞。”郝懿行疏曰:“郭云‘江东人取以为睫攡’者,广韵云:‘接□,白帽,即睫攡也。’御览引此注,正作接攡。” 嘉锡案:景宋本御览六百八十七引郭注及世说实作接离,不作攡及篱也。元李治敬斋古今黈卷十曰:“晋书山简传:襄阳人歌曰:‘日暮倒载归。’人说倒载甚多,俱不洒脱。吾以为倒身于车中,无疑也。言倒即倒卧,言载即其车。可知倒载来归,既而复能骑骏马也。盖归时以茗艼之故,倒卧车中;比入城,酒稍解,遂能骑马。虽能骑马,终被酒困,故倒着白接离也。上倒上声,下倒去声,着入声。”

  20 张季鹰纵任不拘,时人号为江东步兵。或谓之曰:“卿乃可纵适一时,独不为身后名邪?”答曰:“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一〕文士传曰:“翰任性自适,无求当世,时人贵其旷达。”

【校文】

 “独不为” 景宋本及沈本无“独 ”字。

【笺疏】

〔一〕 明陆树声长水日抄曰:“张季鹰因秋风起,思吴中莼菜鲈鱼,幡然曰:‘人生贵适志,安能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观其语顾荣曰:‘ 天下纷纷,祸难未已。夫有四海之名者,求退良难。吾本志山林,无望于时。’故讬言以去,而或者乃谓之曰:‘子独不为身后名?’不知翰方逃名当世,何暇计身后名耶?”

  21 毕茂世云:“一手持蟹螯,一手持酒杯,拍浮酒池中,便足了一生。”晋中兴书曰:“毕卓字茂世,新蔡人。〔一〕少傲达为胡毋辅之所知。太兴末,为吏部郎,尝饮酒废职。比舍郎酿酒熟,卓因醉,夜至其□间取饮之。主者谓是盗,执而缚之,知为吏部也,释之。卓遂引主人燕□侧,取醉而去。温峤素知爱卓,请为平南长史,卒。”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晋书卓传云:新蔡●阳人。”

  22 贺司空入洛赴命,为太孙舍人。〔一〕经吴阊门,在船中弹琴。张季鹰本不相识,先在金阊亭,闻弦甚清,下船就贺,因共语。便大相知说。问贺:“ 卿欲何之?”贺曰:“入洛赴命,正尔进路。”张曰: “吾亦有事北京。”因路寄载,便与贺同发。初不告家,家追问迺知。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晋书六十八循传作‘太子舍人’,是愍怀太子也。永康元年,愍怀废死,后立其子为皇太孙,太子官属即转为太孙官属。”

  23 祖车骑过江时,公私俭薄,无好服玩。王、庾诸公共就祖,忽见裘袍重叠,珍饰盈列,诸公怪问之。祖曰:“昨夜复南塘一出。”祖于时恒自使健儿鼓行劫钞,在事之人,亦容而不问。〔一〕晋阳秋曰:“逖性通济,不拘小节。又宾从多是桀黠勇士,逖待之皆如子弟。永嘉中,流民以万数,扬土大饥,宾客攻剽,逖辄拥护全卫,〔二〕谈者以此少之,〔三〕故久不得调。”

【笺疏】

〔一〕 此条有敬胤注。

〔二〕 程炎震云:“晋书逖传:‘ 逖抚慰之曰:“比复南塘一出不?”或为吏所绳,逖辄拥护救解之。’盖用晋阳秋语而较详,于事为合。如世说所云,则士雅自行劫矣。”

〔三〕 嘉锡案:宾客攻剽,而逖拥护之者,此古人使贪使诈之术也。孟尝君以鸡鸣狗盗之徒为食客,亦是此意。谈者少 之,遂归罪于逖,以为自使健儿劫钞矣。

  24 鸿胪卿孔群好饮酒。王丞相语云:“卿何为恒饮酒?不见酒家覆瓿布,日月糜烂?”〔一〕群曰:“不尔,不见糟肉,乃更堪久。”群尝书与亲旧:“ 今年田得七百斛秫米,不了曲糱事。”群已见上。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晋书群传:日月下有久字。”

  25 有人讥周仆射:“与亲友言戏,秽杂无检节。”邓粲晋纪曰:“王导与周顗及朝士诣尚书纪瞻观伎。瞻有爱妾,能为新声。顗于众中欲通其妾,露其丑秽,颜无怍色。有司奏免顗官,诏特原之。”周曰:“吾若万里长江,何能不千里一曲。 ”〔一〕

【笺疏】

〔一〕 嘉锡案:伯仁名德,似不宜有此。然魏、晋之间,蔑弃礼法,放荡无检,似此者多矣。御览八百四十五引典论曰:“孝灵末,常侍张让子奉为太医令,与人饮,辄去衣露形,为戏乐也。”可见此风起于汉末。本书德行篇曰:“王平子、胡毋彦国诸人皆以任放为达,或有裸体者。”注引王隐晋书曰:“ 魏末阮籍嗜酒荒放,露头散发,裸袒箕踞。其 后贵游子弟阮瞻、王澄、谢鲲、胡毋辅之之徒皆祖述于籍,谓得大道之本。故去巾帻,脱衣服,露丑恶,同禽兽。甚者名之为通,次者名之为达也。”伯仁与瞻等同时,不免名士习气,故其举动相同。特因其死在瞻等之后,晚年名德日重,故不与诸人同科耳。或谓诸人虽裸袒,不过朋友作达,何至众中欲通人妾?不知王隐谓瞻等露丑恶,同禽兽,则亦何所不至?且此自是当时风气。亦不独瞻等为然也。抱朴子疾谬篇曰:“轻薄之人,迹厕高深。交成财赡,名位粗会,便背礼叛教,讬云率任。才不逸伦,强为放达。以傲兀无检者为大度,以惜护节操为涩少。于是腊鼓垂,无赖之子,白醉耳热之后,结党合群,游不择类,携手连袂,以遨以集。入他堂室,观人妇女,指玷修短,评论美丑。或有不通主人,便共突前,严饰未办,不复窥听。犯门折关,逾垝穿隙,有似抄劫之至也。其或妾媵藏避不及,至搜索隐僻,就而引曳,亦怪事也。然落拓之子,无骨鲠而好随俗者,以通此者为亲密,距此者为不恭。于是要呼愦杂,入室视妻,促膝之狭坐,交杯觞于咫尺。弦歌淫冶之音曲,以誂文君之动心。载号载呶,谑戏丑亵。穷鄙极黩,尔乃笑(此句疑脱一字)。乱男女之大节,蹈相鼠之无仪。然而俗习行惯,皆曰此乃京城上国公子王孙贵人所共为也。”沈约宋书五行志一亦曰:“晋惠帝元康中,贵游子弟相与为散发□身之饮,对弄婢妾。逆之者伤好,非之者负讥。希世之士,耻不与焉。盖胡翟侵中国之萌也。岂徒伊川之民,一被发而祭者乎?”二书之言,虽详略不同,而曲折相合,知当时之风气如此。伯仁大节无亏而言戏秽杂,盖习俗移人,贤者不免。以彼任率之性,又好饮狂药,昏醉之后,亦复何所不至?固不可以一眚掩其大德,亦不必曲为之辩,以为必无此事也。

  26 温太真位未高时,屡与扬州、淮中估客樗蒱,与辄不竞。尝一过,大输物,戏屈,无因得反。与庾亮善,于舫中大唤亮曰:“
卿可赎我!”庾即送直,然后得还。经此数四。中兴书曰:“峤有俊朗之目,而不拘细行。”

  27 温公喜慢语,卞令礼法自居。卞壶别传曰:“壶正色立朝,百寮严惮,贵游子弟,莫不祗肃。”至庾公许,大相剖击。温发口鄙秽,庾公徐曰:“太真终日无鄙言。”重其达也。

  28 周伯仁风德雅重,深达危乱。过江积年,恒大饮酒。尝经三日不醒,时人谓之“三日仆射”。〔一〕晋阳秋曰:“初,顗以雅望,获海内盛名,后屡以酒失。庾亮曰:‘周侯末年,可谓凤德之衰也。’”语林曰:“伯仁正有姊丧,三日醉,姑丧,二日醉,大损资望。每醉,诸公常共屯守。”

【校文】

 “雅重” 北堂书钞五十九引作“ 雅凝”。

【笺疏】

〔一〕 晏殊类要二十八引作“顗常醉,及渡江,三日醒。”

    马国翰语林辑本注曰:“御览四百九十七引‘周伯仁过江恒醉,止有姊丧三日醒,姑丧三日醒也’。案刘(孝标)引 当与御览同。后人以世说有三日不醒语,遂改两醒字为两醉字。止讹为正,三讹为二耳。” 嘉锡案:御览所引,于文理事情,皆较世说注为协。马说是也。南史陈庆之传载庆之子暄与兄子秀书云“昔周伯仁度江,唯三日醒。吾不以为少”云云。正是用语林,可以为证。

  29 卫君长为温公长史,温公甚善之。每率尔提酒脯就卫,箕踞相对弥日。卫往温许,亦尔。卫永已见。

  30 苏峻乱,诸庾逃散。庾冰时为吴郡,单身奔亡,〔一〕民吏皆去。唯郡卒独以小船载冰出钱塘口,蘧篨覆之。〔二〕时峻赏募觅冰,属所在搜检甚急。卒舍船市渚,因饮酒醉还,舞桌向船曰:“
何处觅庾吴郡?此中便是。”冰大惶怖,然不敢动。监司见船小装狭,谓卒狂醉,都不复疑。自送过浙江,寄山阴魏家,得免。中兴书曰:“冰为吴郡,苏峻作逆,遣军伐冰,冰弃郡奔会稽。”后事平,冰欲报卒,适其所愿。卒曰:“出自厮下,不愿名器。少苦执鞭,恒患不得快饮酒。使其酒足余年毕矣,无所复须。”冰为起大舍,市奴婢,使门内有百斛酒,终其身。时谓此卒非唯有智,且亦达生。

【笺疏】

〔一〕 程炎震云:“咸和二年二月,庾冰奔会稽。”

〔二〕 李详云:“详案:说文:‘ 籧篨,粗竹席也。’通鉴九十四作蘧蒢。胡注:‘从草者,今芦□也。’案古人从艸从竹之字互用,胡氏亦望文生义耳。其实竹席、芦席,皆可覆之。” 嘉锡案:方言五曰:“簟,宋、魏之闲谓之笙,或谓之籧●。自关而西,或谓之簟,或谓之●,其粗者谓之籧篨。自关而东,或谓之篕掞。”郭注曰:“江东呼籧篨为□,音废。”

  31 殷洪乔作豫章郡,〔一〕殷氏谱曰:“羡字洪乔,陈郡人。〔二〕父识,镇东司马。羡仕至豫章太守。”临去,都下人因附百许函书。既至石头,〔三〕悉掷水中,因祝曰:“沈者自沈,浮者自浮,殷洪乔不能作致书邮。”〔四〕

【笺疏】

〔一〕 程炎震云:“羡于咸康中为长沙,见庾翼传。作豫章未知何时?盖亦成帝时。”

〔二〕 书钞一百三引语林作“郡下人”。御览五百九十五作“郡人”。

〔三〕 能改斋漫录九曰:“汪藻彦章为江西提学,作石头驿记云:‘自豫章绝江而西,有山屹然。并江西出,曰石头渚。世以为殷洪乔投书之地。今且千载,而洪乔之名与此山俱传。’然则石头之名,汪彦章徇流俗之失,竟以为洪乔投书之地,失之矣。予尝考之,盖江南有两石头:钟山龙蟠,石头虎踞,与夫王敦、苏峻之所据者,此隶乎金陵者也。 余孝顷与萧勃即石头作两城,二子各据其一,此豫章之石头也。洪乔为豫章太守,都下人士因其行,致书百余函,次石头皆投之。盖金陵晋室所都,都下人士以羡出守,故因书以附之。投之石头,谓羡出都而投,而非抵豫章而投也。后人以羡尝守豫章,而豫章适有石头,故因石头之名号投书渚矣。” 嘉锡案:此事原有二说。世说及今晋书殷浩传均作都下人附书。羡既不肯为人作致书邮,则不必携至豫章而后掷之水中。吴曾以为是金陵之石头,固自有理。然御览七十一引晋书曰:“殷羡建元中为豫章太守。去郡,郡人多附书一百余封。行至江西石头渚岸,以书掷水中,故时人号为投书渚。”是附书者,乃豫章郡人,而非都下人士。且明明指为江西石头渚矣。寰宇记一百六载其事于洪州南昌县石头渚条下,并不始于汪彦章。吴曾之说知其一,未知其二也。世说此条本之语林。书钞、御览引语林,均作“郡人附书 ”。疑世说都字为传写之讹。唐史臣不觉其误,反据以改旧晋书,所谓郢书而燕说之也。景定建康志十九云: “投书渚,今在城西。”是亦以为金陵之石头。而所引晋史,仍作“殷羡去郡,人多附书”。则又两失之矣。

    说郛卷五十引豫章古今记曰:“石头津在郡江之西岸,亦名沈书浦。晋殷羡字洪乔,为豫章太守,临去,因附书百封。羡将至石头,沈之,内有嘱托事,掷于水中曰:‘有事者沈,无事者浮。 ’故名焉。”

〔四〕 嘉锡案:此出语林,见御览五百九十五引。

  32 王长史、谢仁祖同为王公掾。王濛别传曰:“丞相王导辟名士时贤,协赞中兴。旌命所加,必延俊乂, 辟濛为掾。”长史云:“谢掾能作异舞。”谢便起舞,神意甚暇。晋阳秋曰:“尚性通任,善音乐。”语林曰:“谢镇西酒后,于槃案闲,为洛市肆工鸲鹆舞,甚佳。”王公熟视,谓客曰:“使人思安丰。”戎性通任,尚类之。

  33 王、刘共在杭南,〔一〕酣宴于桓子野家。伊已见。谢镇西往尚书墓还,葬后三日反哭。诸人欲要之,初遣一信,犹未许,然已停车。重要,便回驾。诸人门外迎之,把臂便下,裁得脱帻箸帽。酣宴半坐,乃觉未脱衰。尚书,谢裒,尚叔也。已见。宋明帝文章志曰:“尚性轻率,不拘细行。兄葬后,往墓还,王濛、刘惔共游新亭,濛欲招尚,先以问惔曰:‘计仁祖正当不为异同耳。 ’惔曰:‘仁祖韵中自应来。’乃遣要之。尚初辞,然已无归意。及再请,即回轩焉。其率如此。”

【校文】

 注“尚初辞”下,沈本有“不往” 二字。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杭,朱雀桁也。”

  34 桓宣武少家贫,戏大输,债主敦求甚切,思自振之方,莫知所出。陈郡袁耽,俊迈多能。袁氏家传曰:“耽字彦道,陈郡阳夏人,魏中郎令涣曾孙也。魁梧爽朗,高风振迈,少倜傥不羁,有异才,士人多归之。 仕至司徒从事中郎。” 宣武欲求救于耽,耽时居艰,恐致疑,试以告焉。应声便许,略无慊吝。遂变服怀布帽随温去,与债主戏。耽素有蓺名,债主就局曰:“汝故当不办作袁彦道邪?”遂共戏。十万一掷,直上百万数。投马绝叫,〔一〕傍若无人,探布帽掷对人曰:“汝竟识袁彦道不?” 〔二〕郭子曰:“桓公樗蒱,失数百斛米,求救于袁耽。耽在艰中,便云:‘大快。我必作采,卿但大唤。’即脱其衰,共出门去。觉头上有布帽,掷去,箸小帽。既戏,袁形势呼袒,掷必卢雉,二人齐叫,敌家顷刻失数百万也。”〔三〕

【校文】

 “慊吝” 景宋本作“嫌恪”。“ 慊”,沈本作“嫌”。
 注“少倜傥不羁,有异才” 沈本作“少有异才,倜傥不羁”。

【笺疏】

〔一〕 吴承仕曰:“投马之马,当即今所谓筹马欤?”

〔二〕 程炎震云:“晋书八十三耽传云:‘其通脱若此。’”

〔三〕 嘉锡案:御览七百五十四引郭子曰:“桓公年少至贫,尝樗蒱,失数百斛米。齿既恶,意亦沮,自审不复振,乃请救于袁彦道。桓具以情告,袁欣然无忤,便即俱去门,云‘我不但拔卿、要为卿破之,我必作快齿,卿但快唤’云云。”较此注所引,互有详略。

  35 王光禄云:“酒,正使人人自远。”光禄,王蕴也。续晋阳秋曰:“蕴素嗜酒,末年尤甚。及在会稽,略少 醒日。”

  36 刘尹云:“孙承公狂士,每至一处,赏玩累日,或回至半路却返。”中兴书曰: “承公少诞任不羁,家于会稽,性好山水。及求鄞县,遗心细务,纵意游肆,名阜盛川,靡不历览。”

  37 袁彦道有二妹:一适殷渊源,一适谢仁祖。袁氏谱曰:“
耽大妹名女皇,适殷浩。小妹名女正,适谢尚。”语桓宣武云:“恨不更有一人配卿。”

  38 桓车骑在荆州,张玄为侍中,使至江陵,路经阳岐村〔一〕,村临江,去荆州二百里。俄见一人,持半小笼生鱼,径来造船云:“ 有鱼,欲寄作脍。”张乃维舟而纳之。问其姓字,称是刘遗民。〔二〕中兴书曰:“刘驎之,一字遗民。”已见。张素闻其名,大相忻待。刘既知张衔命,问:“谢安、王文度并佳不?”张甚欲话言,刘了无停意。既进脍,便去,云:“向得此鱼,观君船上当有脍具,是故来耳。”于是便去。张乃追至刘家,为设酒,殊不清旨。张高其人,不得已而饮之。方共对饮,刘便先起,云:“今正伐荻,不宜久废。”张亦无以留之。

【校文】

 “无停意” “停”,渚宫旧事引作“留”。
 “方共对饮” “共”,渚宫旧事引作“欲”。

【笺疏】

〔一〕 水经注三十五云:“江水又右迳阳岐山北,山沈大江。”寰宇记一百四十六云:“ 阳岐山在石首县西一百步。”程炎震云:“旧唐书地理志:‘石首县显庆元年移治阳岐山下。’御览四十九引荆南记云:‘石首县阳岐山,山无所出,不足可书。本属南平界。’又引范元年记云:‘故老相承云:胡伯始以本县境无山,此山上计偕簿。’按此山当有脱文,今姑仍之。”

〔二〕 李慈铭云:“案史通杂说上史记篇注云:‘刘遗民、曹缵皆于檀氏春秋有传。’今晋书则了无其名。宋书周续之传言彭城刘遗民遁迹庐山,与续之及陶渊明称浔阳三隐。白居易宿西林寺诗注有柴桑令刘遗民。郎锳七修类槁谓刘遗民名程之。据此注引何法盛书,则遗民是驎之别字,岂柴桑令又一人欤?今晋书刘驎之传,不言一字遗民。” 嘉锡案:此条自 “名程之”以上,皆孙志祖之说,见读书脞录卷三。渚宫旧事五作“问其姓氏,称刘道岷”。注云:“一云字道民。”案道民、遗民,自是两人。隋书经籍志云:“ 梁有老子玄谱一卷,晋柴桑令刘遗民撰,亡。”又云: “梁有柴桑令刘遗民集五卷,录一卷,亡。”经典释文序录有刘遗民玄谱一卷,注云:“字遗民,彭城人,东晋柴桑令。”广弘明集三十二有释慧远与隐士刘遗民等书,道宣注云:“彭城刘遗民,以晋太元中除宜昌、柴桑二县令。值庐山灵邃,足以往而不返。丁母忧,去职入山。于西林涧北,别立禅坊,养志闲处。在山一十五年,年五十 七。”莲社高贤传云:“刘程之字仲思,彭城人。刘裕以其不屈,乃旌其号曰遗民。”据此,则其人虽与刘驎之同时,同号遗民,而其名字、里贯、仕履以及平生事迹,乃无一同者。其非一人,了然易见。栖逸篇注言驎之居阳岐,去道斥近。晋书驎之传亦言居于阳岐,在官道之侧。与此条张玄往江陵,而道经阳岐村者合。然则与玄遇者,自是驎之,与白莲社中之刘遗民固绝不相干也。御览五百四引晋中兴书曰:“刘驎之字子骥,一字道民。”与此注引作一字遗民者不同。考水经注四十引有刘道民诗。盖驎之自字道民,后人校世说者但知有庐山之刘遗民,遂妄改为“遗”耳。 又案:莲社高贤传,乃宋大观间沙门怀语据陈舜俞本重修。舜俞原书,见宋本庐山记卷三,题为十八贤传。其刘遗民传云:“刘程之字仲思,彭城聚里人。解褐府参军。程之既慕远公名德,欲白首同社,乃录寻阳、柴桑,以为入山之资。岁满弃去,结庐西林,蔽以榛莽。义熙闲,公侯复辟之,皆不应。后易名遗民。义熙六年庚戌终,春秋五十七。”无刘裕以其不屈,旌其号曰遗民之说。高贤传之言,疑出傅会。佛祖通载八亦云:“司徒王谧、丞相桓玄、侍中谢混、太尉刘裕咸嘉其贤,欲相推荐。程之力辞。太尉亦以其志不屈,与群公议遗民之号旌焉。”与高贤传同一不可据。

  39 王子猷诣郗雍州,中兴书曰:“郗恢字道胤,高平人。父昙,北中郎将。恢长八尺,美□□,风神魁梧。烈宗器之,以为蕃伯之望。自太子左率,擢为雍州刺史。”雍州在内,见有□□ ,〔一〕云:“阿乞那得此物?”阿乞、恢小字。令左右送还家。郗出见之,王曰:“向有大力者负之而趋。”庄子曰:“夫藏舟于壑,藏山 于泽,谓之固矣。然有大力者负之而走,昧者不知也。”郗无忤色。

【校文】

 “□□” “□”,沈本作“毾” 。

【笺疏】

〔一〕 李慈铭云:“案□□,当作毾□。一切经音义引通俗文:‘
织毛褥曰□毹,细者谓之毾□。’ 后汉书西域传注引埤仓:‘毾□,毛席也。’北堂书钞引通俗文:‘氍毹之细者曰毾□。’玉篇:‘毾□,席也。’集韵:‘毾□,罽也。’字书、韵书,并无□字。”

    程炎震云:“□即毾字。玉篇:‘毾,他腊切,毾□席。□,都能切,毾□也。’ 广韵二十八盍:‘毾,吐盍切,毾□。’又十七登:‘ □,都滕切,毾□。’后汉书百十八西域传:‘天竺国有细布好毾□’,注:‘毾,它盍反。□,音登。’埤苍:‘白毛席也。’释名曰:‘施之承大床前,小榻上,以登床也。’”按今本释名卷六作榻登,贤注所引亦小异。”吴承仕曰:“据此,是□□尚希有,故时人珍之。”

  40 谢安始出西戏,失车牛,便杖策步归。道逢刘尹,语曰:“安石将无伤?”谢乃同载而归。

  41 襄阳罗友有大韵,少时多谓之痴。尝伺人祠,欲乞食,往太蚤,门未开。主人迎神出见,问以非时,何得在此?答曰:“闻卿祠,欲乞一顿食耳。”〔一〕遂隐门侧。至晓,得食便退,了无怍容。为人有记功,从桓宣武平蜀,按行蜀城阙观宇,内外道陌广狭,植种果竹多少,皆默记之。后宣武漂洲与简文集,〔二〕友亦预焉。共道蜀中事,亦有所遗忘,友皆名列,曾无错漏。宣武验以蜀城阙簿,皆如其言。坐者叹服。谢公云:“罗友讵减魏阳元!”〔三〕后为广州刺史,当之镇,刺史桓豁语令莫来宿。〔四〕答曰:“民已有前期。主人贫,或有酒馔之费,见与甚有旧,请别日奉命。”征西密遣人察之。至日,乃往荆州门下书佐家,处之怡然,不异胜达。在益州语儿云:“我有五百人食器。”家中大惊。其由来清,而忽有此物,定是二百五十沓乌樏。〔五〕晋阳秋曰:“友字它仁,襄阳人。少好学,不持节检。性嗜酒,当其所遇,不择士庶。又好伺人祠,往乞余食,虽复营署垆肆,不以为羞。桓温常责之云:‘君太不逮!须食,何不就身求?乃至于此!’友傲然不屑,答曰:‘就公乞食,今乃可得,明日已复无。’温大笑之。始仕荆州,后在温府。以家贫乞禄,温虽以才学遇之,而谓其诞肆,非治民才,许而不用。后同府人有得郡者,温为席起别,友至尤晚。问之,友答曰:‘民性饮道嗜味,昨奉教旨,乃是首旦出门,于中路逢一鬼,大见揶揄,云:“我只见汝送人作郡,何以不见人送汝作郡?”民始怖终惭,回还以解,不觉成淹缓之罪。’温虽笑其滑稽,而心颇愧焉。后以为襄阳太守,累迁广、益二州刺史。在藩举其宏纲,不存小察,甚为吏民所安说。薨于益州。”〔六〕

【校文】

 “至日” “日”,景宋本及沈本作“夕”。
 注“字它仁” “它”,沈本作 “宅”。
 注“以才学遇之” 沈本“才” 作“文”。
 注“起别” “起”,景宋本及沈本作“赴”。
 注“始怖终惭” “怖”,景宋本及沈本作“□”。

【笺疏】

〔一〕 钱大昕恒言录二曰:“世说罗友曰:‘闻君祠,欲乞一顿食耳。’南史徐湛之传: ‘今日有一顿饱食,欲残害我儿子。’杜子美诗:‘顿顿食黄鱼。’旧唐书食货志:‘宜付所司决,痛杖一顿。’阮常生注曰:‘常生案:水经注:“尔雅曰:‘山一成谓之顿丘。’释名谓‘一顿而成丘,无高下小大之杀也’。”’”

〔二〕 李慈铭云:“案漂洲,当作溧洲,本作烈洲,亦作洌洲。在今江南江宁县西南七十里,以旁有烈山得名。此因烈误洌,因洌误溧,遂讹为漂耳。晋书桓温传作洌洲。桓冲传亦误作漂州。”程炎震云:“御览六十九引丹阳记曰:‘烈洲在县西南。’ 舆地志云:‘吴旧津所也。内有小水,堪泊船,商客多停以避烈风,故以名焉。王浚伐吴宿于此。简文为相时,会桓元子之所也。亦曰漂洲。洲上有山,山形似栗。伏滔北征赋谓之烈洲。’又曰:‘江宁县二十五里有洌洲。’按漂洲当作溧洲,即洌洲也。简文会温于洌洲,通鉴在哀帝 兴宁三年二月。胡三省曰:‘今姑孰江中有洌山,即其地。又会桓元子之所也。’子字原脱,今补。”

〔三〕 程炎震云:“桓温以永和三年丁未平蜀,至兴宁三年乙丑,凡十九年,是真强记者矣。”晋书:“魏舒字阳元,任城樊人也。官至司徒,谥曰康。”传不言其强记,其事未详。

〔四〕 程炎震云:“兴宁三年,桓豁为荆州。”

〔五〕 李慈铭云:“案沓,重也。樏已见卷中之上雅量篇。其器似盘中有隔,犹唐之牙盘,今之手盒。一器中攒聚数十隔。故友二百五十重乌樏者,每隔之下必有其托,遂成五百食器矣。友家清贫,盖用黑漆此器,故曰乌樏。”程炎震云:“玉篇:‘沓,重叠也。’广韵:‘沓,重也,合也。’樏当为有盖之器,故一樏可为两人食器也。” 嘉锡案:广韵:“ 樏,力委切,似盘,中有隔也。”解见雅量篇“王夷甫尝属族人事”条。御览七百五十九引东宫旧事曰:“漆三十五子方樏二沓,盖二枚。”与此可以互证。樏之为器,其形似盘而有盖,又似盒,中分数隔。一隔之中,别置小盘以盛菜,如今之碟子,为其便于洗涤也,故谓之樏。樏之为言累也。盒为母,而碟为子,几隔则为几子。故杜兰香传有七子樏,而祖台之志怪谓之七子盒盘也。盒与碟合为一副,则谓之沓。沓者,叠也。言隔之上又有碟,其形叠叠然也。但东宫旧事之与世说,又自不同。旧事之所谓沓,举盒言之,故三十五子而为一沓。则樏一而碟三十五也。此所谓沓者,举碟言之,欲其数之多,故以一碟一隔为一沓。盖取出其碟,隔中亦可以盛菜,故二百五十沓,而可为五百人食器也。第不知凡为几樏?樏有几子耳?程氏以樏与盖,为两人食器,非也。樏必有隔,无隔则不得谓之樏。三十五子之樏,而止有一盖,则碟多而盖少。一沓恶能分食两人乎?乌樏者,涂之使 黑,而不用漆,极言其清贫耳。后人或去盒,独用其碟。古无碟子,既不可名樏,又似盘而小,复不可名盘,遂谓之叠。酉阳杂俎十五云:“刘录事食鲙数叠,咯出一骨珠子,乃置于茶瓯中,以叠覆之。”又云:“有大虾蟆如叠。”金石萃编一百三唐济渎庙北海坛祭器碑,有□二百个,叠子五十只,盘子五十只。王氏跋云:“叠子厕于□后,即今俗名碟子。叠有重累之义。碟音舌,集韵云‘治皮也 ’,不与碗同类。今俗作碟,非也。”其说是矣。以余考之:碟字,宋人本作楪。归田录四云:“吕文穆公为宰相,有一朝士家藏古鉴,自言能照二百里,欲因公弟献以求知。公笑曰:‘吾面不过楪子大,安用照二百里?’”东京梦华录四云:“都人风俗奢侈,凡酒店中两人对坐饮酒,亦须用注碗一副,盘盏两副,果菜碟各五片,水菜碗三五只。”武林旧事六记酒楼云:“酒未至,则先设看菜数楪。及举杯,则又换细菜。”又卷九记高宗幸张俊府,俊所进奉宝器,有玉椽头楪儿一,玉圆临安样楪儿一。凡所谓楪子楪儿,皆即叠也。不知何时又转为碟。碟固俗字,然玉篇云:“楪,余涉切,牖也。”又“楪榆,县名”。以楪为叠,亦非其本义也。今人知碟子之出于樏者,鲜矣。故牵连并考之如此。通鉴长编卷一百四十三范仲淹言滕宗谅在邠州,声乐数日,乐人弟子得银楪子三二十片。案三二十片,盖即三二十只也。以其小而浅,故谓之片。 又案:类聚八十二引杜兰香传,有七子樏。详见雅量篇“王夷甫尝属族人事 ”条。

〔六〕 渚宫旧事五云:“友墓在公安县南。”

  42 桓子野每闻清歌,辄唤“奈何!”谢公闻之曰:“子野可谓一往有深情。”

  43 张湛好于斋前种松柏。晋东宫官名曰:“湛字处度,高平人。”张氏谱曰:“湛祖嶷,正员郎。父旷,镇军司马。湛仕至中书郎。”〔一〕时袁山松出游,每好令左右作挽歌。山松别见。续晋阳秋曰:“袁山松善音乐,北人旧歌有行路难曲,辞颇疏质,山松好之,乃为文其章句,婉其节制,每因酒酣,从而歌之。听者莫不流涕。初,羊昙善唱乐,桓尹能挽歌,及山松以行路难继之,时人谓之三绝。”今云挽歌,未详。〔二〕时人谓“张屋下陈尸,袁道上行殡”。裴启语林曰:“张湛好于斋前种松,养鸲鹆。袁山松出游,好令左右作挽歌。时人云云。”

【笺疏】

〔一〕 隋书经籍志曰:“列子八卷,东晋光禄勋张湛注。”宋书良吏王歆之传曰:“高平张佑,以吏材见知。佑祖湛,晋孝武时以才学为中书侍郎、光禄勋。”

〔二〕 程炎震云:“御览四百九十七酣醉门引俗语曰:‘宋祎死后,葬在金城南山,对琅玡郡门。袁山松为琅邪太守,每醉,辄乘舆上宋祎冢,作行路难歌。’晋书八十三山松传并取两说。”御览四百九十七引俗说曰:“袁山松为琅玡太守,每醉,辄乘舆上宋祎冢,作行路难歌。”详见品藻篇“宋祎曾为王大将军妾”条。

    读书脞录续编四曰:“志祖案:山松既歌行路难曲,复于出游好令左右作挽歌也。自是二事,不当牵合,晋书本传两载之。”

  44 罗友作荆州从事,〔一〕桓宣武为王车骑集别。车骑,王洽,别见。友进坐良久,辞出,宣武曰:“卿向欲咨事,何以便去?” 答曰:“友闻白羊肉美,一生未曾得吃,故冒求前耳。无事可咨。今已饱,不复须驻。”了无惭色。

【笺疏】

〔一〕 渚宫旧事五云:“友与兄崇及甥习凿齿同为温从事。”

  45 张驎酒后挽歌甚凄苦,〔一〕桓车骑曰: “卿非田横门人,何乃顿尔至致?”驎,张湛小字也。谯子法训云:“有丧而歌者。或曰:‘ 彼为乐丧也,有不可乎?’谯子曰:‘书云:“四海遏密八音。”何乐丧之有?’曰:‘今丧有挽歌者,何以哉?’谯子曰:‘
周闻之:盖高帝召齐田横至于户乡亭,自刎奉首,从者挽至于宫,不敢哭而不胜哀,故为歌以寄哀音。彼则一时之为也。邻有丧,舂不相引,挽人衔枚,孰乐丧者邪?’”按庄子曰:“绋讴所生,必于斥苦。”司马彪注曰:“绋,引柩索也。斥,疏缓也。苦,用力也。引绋所以有讴歌者,为人有用力不齐,故促急之也。”春秋左氏传曰:“
鲁哀公会吴伐齐,其将公孙夏命歌虞殡。”杜预曰:“虞殡,送葬歌,示必死也。”史记绛侯世家曰:“周勃以吹箫乐丧。”然则挽歌之来久矣,非始起于田横也。然谯氏引礼之文,颇有明据,非固陋者所能详闻。疑以传疑,以俟通博。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晋书卷二十礼志曰:‘汉、魏故事,大丧及大臣之丧,执绋者挽歌。新礼以为挽歌出于汉武帝役人之 劳 □,声哀切,遂以为送终之礼。虽音曲摧怆,非经典所制,违礼设衔枚之义。方在号慕,不宜以歌为名,除(不)挽歌。挚虞以为:挽歌因倡和而为摧怆之声,衔枚所以全哀。此亦以感众。虽非经典所载,是历代故事。诗称“君子作歌,惟以告哀”。以歌为名,亦无所嫌。宜定新礼如旧,诏从之。’”

  46 王子猷尝暂寄人空宅住,便令种竹。或问:“暂住何烦尔?”王啸咏良久,直指竹曰:“何可一日无此君?”中兴书曰:“徽之卓荦不羁,欲为傲达,放肆声色颇过度。时人钦其才,秽其行也。”

  47 王子猷居山阴,夜大雪,眠觉,开室,命酌酒。四望皎然,因起仿偟,咏左思招隐诗。中兴书曰:“徽之任性放达,弃官东归,居山阴也。”左诗曰:“杖策招隐士,荒涂横古今。岩穴无结构,丘中有鸣琴。白雪停阴冈,丹葩曜阳林。”忽忆戴安道,时戴在剡,〔一〕即便夜乘小船就之。经宿方至,造门不前而返。人问其故,王曰:“吾本乘兴而行,兴尽而返,何必见戴?”

【笺疏】

〔一〕 程炎震云:“山阴剡,即扬州会稽县。”

  48 王卫军云:“酒正自引人箸胜地。”王 ●已见。

【校文】

 注“●” 景宋本及沈本俱“荟” ,是。

  49 王子猷出都,尚在渚下。〔一〕旧闻桓子野善吹笛,续晋阳秋曰:“左将军桓伊善音乐,孝武饮燕,谢安侍坐,帝命伊吹笛。伊神色无忤,既吹一弄,乃放笛云:‘臣于筝乃不如笛,然自足以韵合歌管。臣有一奴,善吹笛,且相便串,请进之。 ’帝赏其放率,听召奴。奴既至,吹笛,伊抚筝而歌怨诗,因以为谏也。”〔二〕而不相识。遇桓于岸上过,王在船中,客有识之者云:“是桓子野。”王便令人与相闻云:“闻君善吹笛,试为我一奏。”桓时已贵显,素闻王名,即便回下车,踞胡床,〔三〕为作三调。弄毕,便上车去。客主不交一言。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晋书八十一伊传云:‘王徽之赴召京师,泊舟青溪侧。’”

〔二〕 类聚四十四引语林曰:“桓野王善解音,晋孝武祖宴西堂,乐阕酒阑,将诏野王筝歌。野王辞以须笛。于是诏其常吹奴硕,赐姓曰张,加四品将军,引使上殿。张硕意气激扬,吹破三笛。末取睹脚笛,然后乃理调成曲。”野王盖子野之误。书钞一百十引语林云:“
晋孝武祖宴西堂,诏桓子野弹筝,桓乃抚筝而歌怨诗,悲厉之响,一堂流涕。” 嘉锡案:事详晋书八十一桓宣传。

〔三〕 演繁露十四云:“今之交床,制本虏来,始名胡床。桓伊下马据胡床,取笛三弄,是也。隋以谶有胡,改名交床。”嘉锡案:御览卷六百九十九引风俗通曰:“灵帝好胡服帐,京师皆竞为之。 ”又卷七百六引云:“灵帝好胡床。”晋书五行志曰: “泰始之后,中国相尚用胡床。”

  50 桓南郡被召作太子洗马,玄别传曰:“玄初拜太子洗马,时朝廷以温有不臣之迹,故抑玄为素官。”船泊荻渚。〔一〕王大服散后已小醉,往看桓。桓为设酒,不能冷饮,频语左右:“令温酒来!”桓乃流涕呜咽,王便欲去。桓以手巾掩泪,因谓王曰:“犯我家讳,何预卿事?”〔二〕晋安帝纪曰:“玄哀乐过人,每欢戚之发,未尝不至呜咽。”王叹曰:“灵宝故自达。”灵宝,玄小字也。异苑曰:“玄生而有光照室,善占者云:‘此儿生有奇耀,宜目为天人。’宣武嫌其三文,〔三〕复言为‘神灵宝’,犹复用三。既难重前,却减‘ 神’一字,名曰‘灵宝’。”语林曰:“玄不立忌日,止立忌时,其达而不拘,皆此类。”

【校文】

 注“宜目为天人” “目”,景宋本作“字”。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晋书玄传云: ‘年二十三,始拜太子洗马。’则是太元十六年,王忱已为荆州。此荻渚当在江陵。”

〔二〕 嘉锡案:颜氏家训风操篇曰:“礼云:‘见似目瞿,闻名心瞿。’有所感触,恻怆心眼。若在从容平常之地,幸须申其 情耳。必不可避,亦当忍之,不必期于颠沛而走也。梁世谢举甚有声誉,闻讳必哭,为世所讥。又有臧逢世,臧严之子,笃学修行,不坠门风。孝元经牧江州,遣往建昌督事,郡县民庶,竞修笺书。有称严寒者,必对之流涕。不省取记,多废公事。”由颜氏之言观之,知闻讳而哭,乃六朝之旧俗。故虽凶悖如桓玄,不敢不谨守此礼也。御览卷五百六十二引世说曰:“桓玄呼人温酒,自道其父名。既而曰:‘英雄正自粗疏。’”今世说既无其语,且正与此相反,不知本出何书。恐是孝标之注,盖引他书,以明与世说不同。今本为宋人所削耳。

〔三〕 吴承仕曰:“嫌有三文,‘ 天人’非三文也。此注恐有夺误。” 嘉锡案:宣武嫌其三文,若字为天人,则止二文。盖天人下脱一字。今本异苑亦误作“目为天人”。

  51 王孝伯问王大:“阮籍何如司马相如?” 王大曰:“阮籍胸中垒块,故须酒浇之。”言阮皆同相如,而饮酒异耳。

  52 王佛大叹言:“三日不饮酒,觉形神不复相亲。”晋安帝纪曰:“忱少慕达,好酒,在荆州转甚,一饮或至连日不醒,遂以此死。”〔一〕宋明帝文章志曰:“忱嗜酒,醉辄经日,自号上顿。世喭以大饮为‘上顿’,起自忱也。”

【笺疏】

〔一〕 程炎震云:“北堂书钞一百四十八引祖台之与王荆州忱书曰:‘君须复饮,不废止之,将不获已耶?通人识士,累于此物,古人屏爵去邑,焚●毁榼。’案邑字有误。御览四百五十七引作卮。 ” 嘉锡案:窦革酒谱诫失篇亦引云:“古人以酒为戒,愿君屏爵弃卮,焚罍毁榼。殛仪狄于羽山,放杜康于三危。古人系重离必有赠言,仆之与君,其能已乎?” 合此两书观之,知台之尝劝忱戒酒,而忱不从,故卒死于酒。书钞所引,无“殛仪狄”以下六句,且有脱误。严可均未检酒谱,故全晋文卷一百三十八所辑其文不全,今为补之如此。宋书范泰传曰:“荆州刺史王忱嗜酒,醉辄累旬。及醒,则俨然端肃。”

  53 王孝伯言:“名士不必须奇才。但使常得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一〕

【笺疏】

〔一〕 “便”,山谷内集注十二引作“自”。又十九引作“便足”。 嘉锡案:赏誉篇云:“王恭有清辞简旨,而读书少。”此言不必须奇才,但读离骚,皆所以自饰其短也。恭之败,正坐不读书。故虽有忧国之心,而卒为祸国之首,由其不学无术也。自恭有此说,而世之轻薄少年,略识之无,附庸风雅者,皆高自位置,纷纷自称名士。政使此辈车载斗量,亦复何益于天下哉?

  54 王长史登茅山,大恸哭曰:“琅邪王伯舆,终当为情死。”王氏谱曰:“廞字伯舆,琅邪人。父荟, 卫将军。廞历司徒长史。”周祗隆安记曰:“初,王恭将唱义,使喻三吴,廞居丧,拔以为吴国内史。国宝既死,恭罢兵,令廞反丧服。廞大怒,即日据吴都以叛。恭使司马刘牢之讨廞,廞败,不知所在。”〔一〕

【笺疏】

〔一〕 宋书王华传云:“父廞,司徒左长史。晋隆安初,王恭起兵讨王国宝,时廞丁母忧在家。恭檄令起兵,廞即聚众应之。以女为贞烈将军,以女人为官属。国宝既死,恭檄廞罢兵。廞起兵之际,多所诛戮。至是,不复得已。因举兵以讨恭为名。恭遣刘牢之击廞,廞败走,不知所在。” 嘉锡案:廞之所以卒至于叛,晋书王荟传谓“廞墨绖合众,诛杀异己。自谓义兵一动,势必未宁,可乘闲而取富贵。而曾不旬日,恭符廞去职,遂大怒,回众讨恭”。与宋书互有详略。要之,皆狂奴故态耳。其以女为将军,亦任诞之一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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