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春秋 战国 西汉 东汉 西晋 东晋 南朝 北朝 五代 北宋 南宋 西夏
书目章节
辽金 第一节 辽金的政治概况
作者:陈茂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收藏

 

  辽朝是以契丹贵族为主,并联合了燕云地区的汉族豪强地主以及奚和渤海的贵族而组成的封建国家。从辽太祖阿保机神册元年(公元916年),建立世袭皇权的奴隶主专政国家,到天祚帝保大五年(公元1125年),为金所灭,辽朝在我国北部的统治历时210年。

  公元916年,阿保机接受了部下和诸国使者献给他的尊号。同年阿保机宣布大赦,建元神册,进一步按照中原规格正式建立朝廷。随着称帝建元的活动,阿保机经过了十几年的对外征伐,已经初步奠定了汗国版图的基础,以后逐步拓展成半壁江山。

  契丹是沿用部落形式建立国家的,所以各个部落虽然已经统一,但仍存在着或多或少的独立性。彼此间尽管有草原上共同遵守的贯例和传统,终究由于部落分立,彼此互有异同,各行其事,这显然不符合建国的要求,故有必要制定共同法律,以巩固国家的统一。此外,契丹由氏族部落发展到国家,各部原有的首领,也都是实行家族管理。一经建立共同的政府,就得重新排列班位,以定高低次序。从此,就有必要“正班爵”,以建立统治秩序。

  阿保机在“定法律”、“正班爵”以后,接着规定了亲民官吏要在每年正月、四月、七月、十月这四个月下到基层,“询民利病”。公元926年,阿保机亲征渤海国(唐在东北沿海的一个地方封国),攻陷了首府扶余,改渤海国为东丹。封皇太子倍为人皇王,由他主持这片新得的地区。阿保机又紧缩了渤海原来的编制机构,只设左、右丞相正副职共四人,并且安置了自己的弟弟任第一左丞相,任命渤海原来的丞相为右丞相;又交差着以渤海人为左次相,以契丹人为右次相。这种一面利用,一面监督的巧妙部署,表现了阿保机在政治上的统治才干。

  从公元926年到947年,是辽太宗耶律德光统治时代。这一阶段,辽统治者主攻方向是南面的中原地区。天显十一年(公元936年),耶律德光扶植石敬瑭在中原地区建立后晋政权,册立他为“儿皇帝”,并从石敬瑭手中取得幽蓟云朔等十六州,使辽直接统治地域增加了一大片封建经济相当发展的地区。据《辽史·地理志》记载,其领土“东至于海,西至金山(阿尔泰山)北至胪朐河(克鲁伦河),南至白沟(河北雄县北的白沟河),幅员万里”。

  经历了世宗阮和穆宗璟两代统治阶级内部激烈斗争,到景宗贤时,辽的统治才稳定下来。圣宗隆绪统和二十二年(公元1004年),与北宋订立的澶渊之盟,对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澶渊之盟对北宋来说虽是屈辱性的,但也表明宋辽力量的相对平衡。从此以后,双方处于对峙状态。每年从北宋得到的“岁币”,主要为皇帝和少数统治者所攫取,那些由契丹平民组成的军队,却失去了一条通过掠夺战争而发财的途径,这就孕育着使辽政权瓦解的因素。圣宗,兴宗两代(公元1031年—1055年),虽然号称辽的“盛世”,但也是阶级矛盾,民族矛盾逐步尖锐的时期。这些矛盾的不断发展,终于导致天祚帝时辽朝统治的土崩瓦解。

  契丹皇帝是最高统治者,也是最大奴隶主。皇帝不但通过州县和部族的统治机构,用赋役的方式对各族劳动人民进行残酷的榨取,他本人还拥有大量的奴隶,这就是“宫分户”(也称斡鲁朵户),特别是“宫分户”中的蕃汉转户。“宫分户”有三个来源:第一是契丹正户。这是契丹族或其他部族的平民投附到皇家来从军的,实际上是皇帝身边的军户,名义上虽是奴隶,地位却并不低;第二是著帐户。这是犯了罪而罚做官奴、官婢的贵族,因为犯罪降低了身分,一般从事宫帐的奴役;第三是蕃汉转户,是军事俘虏。包括少数投降的汉人,大部分在皇庄里从事各种生产劳动。从阿保机开始,每个皇帝即位都要建立自己的“斡鲁朵”(即宫)。两个摄政最久的太后也有自己的斡鲁朵。每个斡鲁朵统辖着大量的人户,由数量不等的契丹正户,著帐户和蕃汉转户组成。“宫分户”(主要是蕃汉转户)的身分很低,经常被当作财产赐给功臣或赐给公主以作陪嫁,有时干脆称为奴隶、奴婢。

  契丹贵族包括皇族、后族和其他高级官僚、将领。皇族包括所谓横帐、三父房和二院。横帐是阿保机的直系子孙,三父房是阿保机的父亲和祖父的后代,二院是阿保机的曾祖和高祖的后代。后族姓萧,阿保机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利用原始氏族制族外通婚的习惯,世世代代与萧姓结为姻亲,这就是《辽史·百官志》所说的“任国舅以耦皇族”。辽代各帝的皇后,无一例外都姓萧氏。皇族也大都娶萧氏为妻。另一方面,萧氏也大都娶耶律氏为妻。辽的皇室、后族之间,经常是表亲联姻,甚至是甥舅结婚。辽的高级官僚、将领,大都是从皇族和后族中选任。

  契丹奴隶主贵族有自己的头下军州。头下军州实际上就是小型的宫分户。头下军州的官吏,除节度使由朝廷任命外,其余的刺史以下等官,都由契丹贵族委派自己的家奴担任。头下户主要是汉人和渤海人。头下户对本主的关系,就象宫分户对皇帝的关系一样,其身分是奴隶,居住在头下州城里。他们主要来源于战场的俘虏、从嫁的奴婢和赏赐的宫户。契丹奴隶主贵族拥有的头下户——奴隶的数量是很多的。他们残酷地剥削奴隶,过着骄奢淫佚的生活。

  汉族地主阶级是辽朝统治阶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早在阿保机时代,就重用一些从中原地区投奔来的或俘虏来的汉族地主分子(如韩知古)为他们出谋献策,管理汉人俘虏,统领汉军,建立城郭,制订制度。韩、刘、马、赵四家,在辽代世为高官,直到金、元时代,还号称“燕四大族”。特别是韩知古的后裔,世代和契丹皇族、后族联姻。知古的孙子德让,很得承天皇太后(景宗后)的宠任,赐姓耶律,改名隆运,在圣宗统和年间,兼任北、南枢密使的最高职务。

  对于其他族的上层分子,契丹皇帝也采取笼络的政策。例如,阿保机对于率众投降的奚族首领,一方面让他和他的子孙保留“奚王”的称号,“抚其帐部,拟于国族”;另一方面又“崇乙室以抗奚王”,即提高契丹族乙室部首领的地位,以牵制奚王的职权。

  兵役是契丹平民最沉重的负担。契丹各部一般分为两部分:“留后户”和丁壮。“留后户”由司徒率领,在本部的牧地放牧;丁壮轮流服役,由节度使(大的部称为大王)率领,在契丹皇帝指定的边境地区戍守。例如品部的戍守地区在西北边境,湼刺部的戍守地区在西南边境的黑山之北,专门对付西夏。契丹平民赴边戍守途中,要自备粮草;服役期间,家中生产重担就落在妇女和老弱身上。战争发生,各部丁壮都要整装待命,听候调发。

  辽朝境内的汉族劳动人民,因居住在塞外或幽云地区不同,情况有很大的差别。由中原地区流亡或被契丹奴隶主贵族俘虏,迁徙到塞外的汉人,以及他们的后代,绝大部分属于宫分或头下,他们的身分是奴隶。另一部分仍然留在幽云地区,由于人民的坚强反抗,粉碎了契丹贵族推行奴隶制的企图,这一地区的封建生产关系维持了下来,他们保持了自耕农或佃农的身分。

  其他各族人民,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渤海人,他们的情况大致与汉人相似,留在渤海地区的仍然保留原来的生产关系;被迁徙到契丹地区的同样成为宫分户和头下户。第二种是奚人。奚同契丹关系最密切,并且最先被征服。契丹皇帝对奚族人民分两种情况处理:(一)对那些随奚王降附的,不但保留了原来的部落编制,并且“拟以国族”,即基本上与契丹平民同样看待;(二)对那些因抵抗而被俘虏的,有的作为部落奴隶,也有的作为宫分户;第三,其他各族人民,基本上保留了原来的部落编制,成为契丹皇帝的部落奴隶。由朝廷派遣契丹贵族或委派原来的部落首领进行统治。对那些接近契丹的,则控制较严;对那些远离契丹的,则保持贡奉关系。辽的统治者对他们内部的关系影响较小,还保留着较多的原始氏族制度的成分。

  女真族是我国东北地区历史悠久的少数民族。十世纪初(五代)后唐时,女真人大多附属于契丹,其中居住西南部编入契丹户籍的称“熟女真”,居住在东北部不编入户籍的称“生女真”。生女真人数最多,包括几十个部落,小者千户,大者数千户,散居山谷间。其中以完颜部为较大,由十二个民族组成。完颜部的始祖叫函普,本是高丽人,入赘于完颜部,被推为酋长。十世纪末年以前,完颜部还过着“迁徙不常”的渔猎和游牧生活;十一世纪初,才定居在按出虎水(阿什河)的旁边。《三朝北盟会编》卷18引苗耀《神麓记》说,这时女真人逐渐学会“刳(ku音枯)木为器,制造舟车,种植五谷”,并且学会“烧炭炼铁”,修弓矢,备器械,人力既众,兵甲也强。由于女真人民的辛勤劳动和铁器的使用,女真族的生产早已有了剩余,阶级分化已很明显,富有的贵族和家族已占有了奴隶。为了镇压奴隶的反抗和抵御辽朝的欺凌,便需要组织国家。

  政和三年(公元1113年),完颜阿骨打担任了女真部落联盟酋长(“都勃极烈”),他毕生从事于反抗辽朝奴役的斗争,并取得了彻底的胜利。他对女真族历史的发展起过很大的作用。

  公元1115年元旦,阿骨打称皇帝,国号“大金”,年号“收国”。定都按出虎水旁的会宁府(今黑龙江省阿城县南面),阿骨打就是金太祖。

  从阿骨打起兵反辽,到金熙宗同南宋签订绍兴和议。经过连续二十六年的用兵,金统治者控制了北抵外兴安岭,东达黑龙江下游及乌苏里江以东的海滨,南及淮河,西接西夏这样幅员广阔的地区。据《大金国志·太宗纪六》载,天会十一年,(公元1133年),金太宗为了加强对两河(河东、河北)的控制,把女真人以猛安谋克为单位,大规模迁到华北地区,“散居汉地”。绍兴和议后,金熙宗更大规模地在黄河以南地区设屯田军。除女真人外,不少契丹人、奚人也被迁到中原与汉族百姓杂居。

  阿骨打起兵反辽以前,猛安谋克是女真族部落进行战争时的军事编制。《金史·兵志》云:“始命以三百户为谋克,谋克十为猛安。继而诸部来降,率用猛安谋克之名以授其首领而部伍其人”。猛安谋克不仅成了女真族社会基层组织,也成了一部分较早归附金朝的奚人、契丹人的社会基层组织。凡猛安谋克户,平时从事“畋渔射猎”等生产活动,战时则自带武器甲胄,以猛安谋克为单位编成军队,应征出战。因此,猛安谋克是一种亦兵亦农的社会基层组织。据《三朝北盟会编》卷244引张棣《金虏图经·屯田》说,金统治者把这些猛安谋克迁到华北和中原地区后,“计其户口,给赐官田,使自播种,以充口食”,称为屯田军。屯田军“所居止处,皆不在州县,筑寨处村落间”,在这些寨内设立千户和谋克的官府。这些屯田军寨的官府,同统治汉人的州县官府平行,互不统属。屯田军户一面种地自给,一面巡捕私盐,并随时准备镇压附近人民的反抗。金统治者通过这种屯田军的设置,既在汉族聚居的广大地区建立一个同州县官府相配合的军事镇压网,又把许多契丹人、奚人调离原来聚居的地方,分散在汉族聚居的地区。这不仅削弱了契丹人和奚人的反抗力量,还利用各族人民间的矛盾,把这些力量变成对付汉族人民的力量。

  为了巩固对迅速扩大的占领区的统治,金统治者十分注意扩大自己的统治基础。在灭辽攻宋的过程中,金统治者任命许多前来投靠的契丹、奚等族的上层分子担任要职,授以方面之权,对那些主动投靠的汉族地主官僚,他们也给予重用。金太宗为了笼络更多的原来辽、宋官僚地主,规定所有在辽、宋有官职的人,都改授同级金朝官职。为吸收更多汉人为金朝政权效力,金太宗还在河东、河北开贡举取士。熙宗以后,大力推行科举制度,并作出了女真人“及诸色人量才通用”的规定,这种规定虽然不能切实执行,但对笼络各族上层人物,尤其是对笼络汉族士大夫,无疑是有一定作用的。据《金史·文艺传》记载,金中期以后,各族上层人物尤其是汉族士人,有不少通过科举的途径,达到“宰辅”的高位。

  金王朝刚建立时,女真族内部还保留着某些氏族社会军事民主制度的残余。据《金史·礼志九》载,阿骨打在“诸路官民耆老毕会,议创新议”之后,才正式称帝,说明这时由贵族会议讨论重要事项的制度依然存在。《三朝北盟会编》卷166引《金虏节要》说,在女真族内部,“虽有君臣之称,而无尊卑之别”,可见这时统治集团内部矛盾还不突出。在对辽、宋战争的过程中,那些手握军权的贵族,掠夺了大量财富和奴婢,势力不断扩大。当时指挥对宋用兵的左、右副元帅,分别建枢密院于云中和燕京,称为西朝廷、东朝廷。这些军事贵族不但擅自决定对宋的和战,擅自签发军队,还直接向州、县委派官吏、征收赋税,同金朝中央委派的官吏互相争权,“乞取财物”。有的军事贵族甚至公开发布同金朝中央政府相违背的政令。在女真统治集团内部,展开了激烈的争权夺利斗争。

  女真贵族内部的那一套军事民主制度,显然同政权结构的变化及统治集团内部矛盾加剧不相适应。因此,从金太宗时起,就有一些女真贵族“劝太宗改革女直(真)旧制,用汉官制度”。金太宗遂於天会四年(公元1126年)“定官制,立尚书以下诸司府寺”,着手建立中央集权的政治机构。一些汉族官僚地主也把中央集权专制政治的一整套制度向金统治者兜售。到金熙宗时,金王朝废除了原有的贵族会议制度,建立起一套中央集权的统治机构。金熙宗通过改革官制,把军权和行政权分开,然后授予粘罕等势力最大的军事贵族以最高行政职务,剥夺了他们的军权。据《大金国志·熙宗纪》记载,熙宗下令“诸州郡不得从元帅府擅便签军,俟见里面走马使臣验认御书牌札,方许签发”。把军权收归中央,削弱了旧贵族的势力。

  海陵王完颜亮发动宫廷政变杀掉金熙宗,他登上皇帝宝座后,又铲除一批势力强大的奴隶主旧贵族,下令取消世袭万户的官爵,“无功授猛(安谋)克者皆罢之”①,剥夺了大批旧贵族的权力。为了进一步把军权集中到皇帝手中,海陵王把元帅府改为枢密院,另设三个统军司,分统原来由元帅府统率的军队,并规定“枢密院虽主兵,而节制在尚书省”。海陵王在熙宗改革官制的基础上,确立所谓“正隆官制”,使“职有定位,员有常数”,并进一步加强御史台的监察职能,要求御史劾举百官,“无惮权贵”,御史台官员不得与其他官员发生联系,在外官员互相拜访也有严格限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中原地区的控制,加强同汉族地主的勾结,并从根本上改变由军事贵族在中原代行中央职权的局面,海陵王又下令毁掉旧都上京会宁府的宫室,把都城迁到燕京,改称燕京为中都。

  从金太宗改制到海陵王迁都,表明金王朝在逐步转变为封建政权的同时,也逐步完成了向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转化。

  女真族奴隶制的解体和女真贵族的封建化,推动了金朝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金世宗完颜雍下令“参校唐宋故典沿革,开详定所以议礼,设详校所以审乐”。他还把科举制度推行到女真族中,创设女真进士科。金章宗时,科举制度又有发展,特设“制举宏词科”“以待非常之士”,进一步促使官僚机构汉族化。

分享到:
上一篇:宋朝 第四节 宋代的选官制度
下一篇:辽金 第二节 辽代官制
相关内容

评论 0 条 / 浏览 962

点击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