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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抄引《水浒传》考探(5)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收藏

 



    二十、 《金瓶梅》第八十六回,抄《水浒传》第八回一段韵文:

    荆山玉损,可惜数十年结发成亲。宝鉴花残,枉费九十日东君匹配。花容倒卧,有如西苑芍药倚朱栏;檀口无言,一似南海观音来入定。小园昨夜春风恶,吹折江梅就地横。

    林冲被高俅陷害,刺配沧州,为不误其妻而写下休书。林冲娘子见休书哭倒在地。《水浒传》以此文写林冲娘子的哭态。

    《金瓶梅》抄录此文,便成了吴月娘的哭态。

    二十一、 《金瓶梅》第八十八回,抄《水浒传》第三十六回回首箴“箴”为古代用以规诫他人或自己为目的的一种文体。曰:

    上临之以天鉴,下察之以地祗。明有王法相继,暗有鬼神相随。忠直可存于心,喜怒戒之在气。为不节而忘家,因不廉而失位。劝君自警平生,可叹可惊可畏。

    《金瓶梅》删“箴曰”二字,改“继”为“制”.抄录在第八十八回回首。此箴寓劝诫之意,正合《金瓶梅》作者用意。

    二十二、 《金瓶梅》第八十九回,抄《水浒传》三段韵文:

    1. 《水浒传》第三回,有一首写酒楼的诗:

    风拂烟笼锦旆扬,太平时节日初长。

    能添壮士英雄胆,善解佳人愁闷肠。

    三尺晓垂杨柳外,一竿斜插杏花傍。

    男儿未遂平生志,且乐高歌入醉乡。

    《水浒传》写鲁达、史进遇打虎将李忠,便去潘家酒楼饮酒。这完全是一首描写“好一座酒肆”的诗。《金瓶梅》抄此诗,改“能”为“多”,“晓”为“绕”,“外”为“岸”,便成了第八十九回的回首诗。此回写“清明节寡妇上新坟,吴月娘误入永福寺”,与酒楼毫不相涉。这种抄引显得文不对题、莫名其妙。

    2. 《水浒传》第六回,写鲁达来东京大相国寺,“入得山门看时,端的好一座大刹”,但见:

    山门高耸,梵宇清幽。当头敕额字分明,两下金刚形势猛。五间大殿,龙鳞瓦砌碧成行;四壁僧房,龟背磨砖花嵌缝。钟楼森立,经阁巍峨。旛竿高峻接青云,宝塔依稀侵碧汉。木鱼横挂,云板高悬。佛前灯烛荧煌,炉内香烟缭绕。幢旛不断,观音殿接祖师堂。宝盖相连,水陆会通罗汉院。时时护法诸天降,岁岁降魔尊者来。

    《金瓶梅》在“龟背磨砖花嵌缝”下增:“前殿塑风调雨顺,后殿供过去未来。”改“钟楼”为“钟鼓楼”,“经阁”为“藏经阁”,“水陆会”为“鬼母位”.这就成了描写永福禅林的文字。

    3. 《水浒传》第四十五回,写和尚裴如海的形象:

    一个青旋旋光头新剃,把麝香松子匀擦。一领黄烘烘直裰初缝,使沉速旃檀香染。山根鞋履,是福州染到深青。九缕丝绦,系西地买来真紫。那和尚光溜溜一双贼眼,只睃趁施主娇娘。这秃驴美甘甘满口甜言,专说诱丧家少妇。淫情发处,草庵中去觅尼姑。色胆动时,方丈内来寻行者。仰视神女思同寝,每见嫦娥要讲欢。

    《金瓶梅》改“擦”为“搽”,“黄烘烘”前加“一领”二字,“旃檀香染”为“笺檀浓染”,“只”为“单”,“驴”为“厮”,“发”为“动”,“动”为“发”,这就成了描写永福寺长老模样的文字。

    二十三、 《金瓶梅》第九十三回,抄《水浒传》第三十九回一段韵文:

    雕檐映日,画栋飞云。碧阑干低接轩窗,翠帘幕高悬户牖。吹笙品笛,尽都是公子王孙。执盏擎壶,摆列着歌姬舞女。消磨醉眼,倚青天万叠云山,勾惹吟魂,翻瑞雪一江烟水。白苹渡口,时闻渔父鸣榔。红蓼滩头,每见钓翁击楫。楼畔绿槐啼野鸟,门前翠柳系花聪。

    《水浒传》第三十九回,浔阳楼宋江吟反诗。这是写浔阳楼气象的一段韵文。《金瓶梅》改“碧”为“绿”,“姬”为“妪”,“槐”为“杨”,借抄以咏临清谢家大酒楼。

    二十四、 《金瓶梅》第九十四回回首诗,抄《水浒传》第三十三回回首诗:“花开不择贫家地”,为《金瓶梅》第十九回回首诗所重出,参见前文第九条。《水浒传》原诗第二句为“月照山河到处明”.《金瓶梅》第十九回改“到”为“处”,此回又复用原文“到”.

    二十五、 《金瓶梅》第一百回,抄《水浒传》第三十一回“十字街荧煌灯火”一段韵文。此韵文已抄于《金瓶梅》第八十一回,参见前文第十八条。此回又重出。《水浒传》原文“点点铜壶正滴”句,《金瓶梅》第八十一回改“正”为“双”,此回又复用原文“正”.原文“两两佳人归绣幕”句,《金瓶梅》第八十一回未改,而此回则改“幕”为“阁”.《水浒传》中的同一段韵文在《金瓶梅》中两次出现,其文字的更动情况很不一样。这种情况与上列第九条相同。这又一次证明,《金瓶梅》作者在抄改时有很大的随意性。他并没有进行认真的推敲而完全根据当时写作时的思路信笔抄改成稿,事后也并没有进行细致的审读。

    以上笔者将《金瓶梅》中抄袭《水浒传》的文字一一拈出(当然是不完全的),并写了些随感式的文字。如果对以上所列作些总体性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金瓶梅》抄袭《水浒传》的规模是很大的,是其他长篇小说所无法比拟的。据笔者统计,《金瓶梅》一百回中,含有抄袭《水浒传》文字的共三十二回,占全书总回数的三分之一。反之,《水浒传》一百回中,被《金瓶梅》所抄袭的有三十回中的三十五段文字,亦占全书回数的三分之一。这两个三分之一已经足以说明,《金瓶梅》对《水浒传》有多么大的依赖性。从抄袭的手法来看,大体有以下几种情况:一、 将《水浒传》一回中的若干情节加以分割,分别抄入《金瓶梅》的不同回目之中。如《水浒传》第十三回有两段文字分别被抄入《金瓶梅》第十四回、三十回中(见上列第六条、十二条);《水浒传》第三十三回两段文字分别被抄入《金瓶梅》第十五回、十九回、九十四回中(见第九条、二十四条);《水浒传》第四十五回有五段文字分别被抄入《金瓶梅》第八回、十回、八十九回中(见第二条、四条、二十二条)。二、 《水浒传》不同回目中的几段文字被《金瓶梅》抄入一回之中。如《金瓶梅》第八十四回抄了《水浒传》第七回、三十二回、四十二回、五十三回、七十四回等五回中的六段文字(见第十九条),可以说《金瓶梅》的这一回文字,基本上是由《水浒传》不同回中的若干不相干的情节并合改写而成的。《金瓶梅》第八十九回亦抄了《水浒传》第三回、六回、四十五回中的三段文字(见第二十二条)。三、 《水浒传》同一回中的几段文字同时被《金瓶梅》移植在同一回之中。如《水浒传》第十六回有三段文字同时被《金瓶梅》移植在第二十七回中(见第十一条)。四、 重复抄袭。如《水浒传》第二十三回中一首诗:“前车倒了千千辆”,被《金瓶梅》重复抄袭了三次(第九回、十八回、二十回);《水浒传》第三十一回“十字街荧煌灯火”一段韵文,被《金瓶梅》两次抄袭(第八十一回、一百回);《水浒传》第三十三回回首诗:“花开不择贫家地”,被《金瓶梅》两次抄袭亦用作回首诗(第十九回、九十四回)。

    从抄袭的内容来看,大体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改头换面地抄袭故事情节。如《水浒传》第八回高衙内调戏林冲娘子的情节,第三十二回清风山王英抢刘高之妻,后被宋江劝说放归的情节,均被改换人物而抄入《金瓶梅》第八十四回中;《水浒传》第六十六回卢俊义之妻贾氏带了金珠细软出走的情节,被《金瓶梅》抄入第十回中,成了李瓶儿家世的交代;《水浒传》第三十回张都监陷害武松的情节,被《金瓶梅》抄入第二十六回中,成了西门庆陷害来旺儿的情节。当然,大段大段的情节的借用,则在两书的重叠部分表现最为突出。第二种类型是抄袭描写性的韵文,其中包括人物描写和场景描写两个方面。其一,关于人物描写的抄袭。(1)人物的容貌。《水浒传》第四十四回描写潘巧云外貌的韵文,被《金瓶梅》抄入第二回,成了描写潘金莲外貌的文字;《水浒传》第八十一回描写李师师的一首诗,被《金瓶梅》抄入第六十八回,成了描写妓女爱月儿的文字。(2)人物的仪表描写。《水浒传》第五十三回对罗真人的仪表的刻画文字,被《金瓶梅》抄入第六十六回,成了描写黄真人仪表的文字;《水浒传》第四十五回形容和尚裴如海的文字,被《金瓶梅》抄入第八十九回,成了描写永福寺长老的文字。(3)人物的心情描写。《水浒传》第二十一回描写阎婆惜心情的文字,被《金瓶梅》抄入第五十九回,成了描写李瓶儿心情的文字。(4)人物的哭态描写。《水浒传》第八回写林冲娘子被休时的一段哭态文字,被《金瓶梅》抄入八十六回中,成了描写李瓶儿哭态的文字。(5)人物的病态描写。《水浒传》第五十二回描写柴皇城病态的韵文,被《金瓶梅》抄入第六十一回,成了描写李瓶儿病态的文字。其二,关于场景描写的抄袭。(1)山势气象的描写。《水浒传》第三十二回写清风山形势的韵文,被《金瓶梅》照搬在第八十四回中,连清风山这一山名亦未加更动。(2)庙宇气象的描写。《水浒传》第七十四回写燕青所见岱岳庙气象的文字,被《金瓶梅》抄入第八十四回中,成了吴月娘所见岱岳庙气象的文字;《水浒传》第六回写东京大相国寺气象的文字,被《金瓶梅》抄入第八十九回中,成了描写永福禅林气象的文字。(3)酒楼的描写。《水浒传》第三十九回写浔阳楼的韵文,被《金瓶梅》抄入第九十三回,成了描写临清谢家大酒楼的文字。(4)黄昏景色的描写。《水浒传》第三十一回写孟州城黄昏景色的韵文,被《金瓶梅》两次抄引,成了描写清河县城(第八十一回)、永福寺(第一百回)黄昏景色的文字。(5)气候的描写。《水浒传》第十六回写天气炎热的文字,被《金瓶梅》抄改在第二十七回中。(6)庆宴和演唱活动的描写。《水浒传》第五十一回写白秀英演唱话本“色艺双绝”的文字,被《金瓶梅》抄入第十一回,成了描写妓女弹唱“色艺双全”的文字;《水浒传》第十三回写梁中书庆端阳家宴的文字,被《金瓶梅》抄入第三十回,成了描写西门庆家宴的文字。内容抄袭的第三种类型是关于表达作者思想倾向的议论文字的抄袭。例如,《水浒传》第四十五回有一段贬斥佛门僧众的议论,被《金瓶梅》抄改在第八回中;《水浒传》第四十四回有一首阐述女人祸国败家思想的诗,被《金瓶梅》抄入第七十九回中;《水浒传》第三十六回回首一段寓劝诫之意的韵文,被《金瓶梅》抄在第八十八回回首。于此可见,《金瓶梅》中关于贬佛、女人祸国、劝世戒世等思想倾向,都是对《水浒传》的这些思想倾向的继承和发展。

    以上笔者对抄袭的规模、手法、内容等问题作了多方面的剖析,使我们对《金瓶梅》如何抄袭《水浒传》已有了个总体的了解。那么,这种现象到底说明什么问题呢?我认为至少有三个问题值得注意:

    第一,从这些抄袭文字可以看出,在中国小说发展史上,《金瓶梅》是一部从艺人集体创作的讲唱文学向文人独立创作发展的过渡形态的作品。在《金瓶梅》前的《 三国演义》、《水浒传》等长篇章回小说,与宋元讲唱文学有着直接的血缘关系。它们是由长期流传在民间的、活跃在民间艺人口头上的许多三国故事、水浒故事,经罗贯中、施耐庵等人整理、联缀、加工、改造而成书的。因此,它们带有明显的艺人集体创作的讲唱文学的特点,而非文人的独立创作。《金瓶梅》也有与其相似的一面。它在创作中从《水浒传》及其他讲唱文学作品中获取了大量的素材,它定名为《金瓶梅词话》,行文中有词有话,每回的开头结尾处均有韵文出现,还常有说话艺人的口吻插入其间,显然它存在讲唱文学的痕迹。因此,某些研究者据此认为,它与《 三国演义》、《水浒传》一样是民间艺人的集体创作。但是,只要仔细研究一下它抄袭其他文字的具体情况,我们就能得出相反的结论。在《金瓶梅》成书以前,民间并没有大量的《金瓶梅》故事在流传,因此它并不是对民间讲唱文学的整理、联缀而成书的,这就与《三国演义》等书的成书情况具有本质的区别。《金瓶梅》虽然抄袭了《水浒传》及其他讲唱文学作品中的大量素材,但这些素材并没有构成《金瓶梅》的主体故事情节,这些抄袭的文字在全书中毕竟只占了极小的一部分。而且这些抄袭的文字大多经过了作者的为我所用的加工改造,这属于改头换面的借用而非整理、联缀。因此,笔者认为《金瓶梅》并非是艺人的集体创作,而是文人的创作。但它与完全是文人独立创作的《 红楼梦》等书又有所区别,因为它在创作过程中并非完全独立、无所依傍,而是抄袭了他书的许多东西,所以它依然带有讲唱文学的某些痕迹。它明显地带有从讲唱文学向文人独立创作过渡的特征。这就是《金瓶梅》在中国小说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二,从上列的抄袭现象还可以看出,《金瓶梅》带有仓卒成书的迹象。纵观《金瓶梅》全书,无论是立意构思、结构谋篇、描人状物,均极具匠心,说明作者的艺术水平极高。照例说,他完全有能力无所依傍地完成这一部巨着。但他并没有这样做,连人物外貌、病态、哭态,庆宴活动场面的描写,都无意独创而从他书中移花接木式地借抄了不少陈词滥调。这是个明显的矛盾。这一方面说明,作者所处的时代,小说创作还未达到成熟的阶段,借用、抄袭现成的材料在当时就是一种司空见惯的刨作方法。作者的创作意识还没有达到自觉要求摆脱这种方法的程度。另一方面也说明,作者的创作目的似乎并不在于要求精心构筑一部文学巨着,以传之永久,而在于为达到某一个政治目的而力求尽速成书。这个政治目的在笔者看来就是批判严嵩。笔者认为,《金瓶梅》的作者是王世贞及其门人。王世贞深受严嵩之害。明代嘉靖四十四年严嵩事败,王世贞急于要像迅速拿出一部戏曲剧本《鸣凤记》那样,迅速完成《金瓶梅》的写作,来达到批判严嵩的目的。《金瓶梅》在隆庆朝前后的几年间就已经成书,而不是如某些研究者所说的,到万历中期才得以成书。从本文中所列某些抄袭文字的重复现象和明显的错误、粗疏之处,似又说明它成稿以后,作者并没有进行一次认真的审改。这种仑卒成书的迹象,正为笔者所主张的“隆庆说”,进一步提供了佐证。

    第三,上列抄袭文字似还能透露出一些关于作者的信息。《金瓶梅》抄袭《水浒传》的三十五段文字(不包括两书的重叠部分),在全书中的分布极不平衡。大体情况如下:第一回至第三十回约抄了十五段,第三十一回至第七十八回抄了四段,第七十九回至第一百回抄了十六段。由此可见,《金瓶梅》前三十回和后二十回抄《水浒传》的文字极多,而中间部分的四十八回抄《水浒传》的文字极少。这说明前三十回和后二十回的撰写者,对《水浒传》非常熟悉,可说是烂熟于胸,一有机会便信手拈来,插入行文之中;而中间半部《金瓶梅》的撰写者对《水浒传》很不熟悉,或很不善于做抄袭的工作。这种差异似可说明《金瓶梅》并非出自同一个人的手笔,换言之,其作者并非一人。此外,《水浒传》中有几首诗,被《金瓶梅》重复抄入达二三次之多,文字的改动亦不一致,这恐怕也非出于同一人之手吧?

    《金瓶梅》中还有中下层文人参与创作的痕迹。笔者在《〈金瓶梅〉是王世贞及其门人的联合创作》一文中,将两书的重叠部分进行了对比研究,发现《金瓶梅》作者在抄袭中的不少错误和粗疏之处,因此认为《金瓶梅》的执笔者中不仅有所谓大名士,也有作为非大名士的中下层文人,从而提出了《金瓶梅》是王世贞及其门人联合创作的新说。在本文上列的抄袭文字中,笔者又再次发现了这个问题。例如,上列第九条表明,作者对抄袭文字所作的改动完全是随心所欲的,并未经过多少深思熟虑的推敲;第二十二条表明,作者所作的抄袭,与《金瓶梅》的内容并无联系,大有文不对题之弊;第十九条第六段抄袭文字,作者将原文“樵人斧响”改为“推一人齐响”,致使文理不通令人莫名其妙,这是明显的错误(也有可能是刻误)。这些错误和粗疏之处,似乎不大可能出自大文学家的手笔。这些问题又进一步为笔者所主张的联合创作说(王世贞的门人亦参与了创作)提供了佐证。

    原载:《周钧韬金瓶梅研究文集》吉林人民出版社,2010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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