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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娘真的老实无能吗?学会透过表面现象看事实(4)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收藏

 



    大局已定,没有再争取的可能了。故事接着写众妇人七手八脚把陈经济按下,“拿棒槌短棍打了一顿”.打的这小伙儿急了,“把裤子脱了,露出那直竖一条棍来。”谎的众妇女看见,都丢下棍棒乱跑了。“经济自然也存立不住,一面收拾衣服铺盖,也不作辞,使性儿一直出离西门庆家。”正是:“自古感恩并积恨,万年千载不成尘。”接着,月娘使玳安去叫王婆子来,叫她领走潘金莲,说“随你聘嫁多少儿”,交来就行。

    从这一段故事可以看出赶走陈经济的情景与罄身赶走庞春梅是差不多的,吴月娘没给陈经济任何钱财衣物,连他当年带来寄存的财物也不归还给他,这既表现出吴月娘贪财之心很重,也表现出吴月娘对陈经济和庞春梅的绝情。这不禁让人想起第79回写的西门庆的遗言:“姐夫,我养儿靠儿,无儿靠婿,姐夫就是我的亲儿一般。我若有些山高水低,你发送了我入土,好歹一家一计,帮扶着你娘儿们过日子,休要教人笑话。”固然陈经济没有真正做到嘱托,他没好好过日子还闹出了大笑话,那也是因为上梁不正下梁歪,吴月娘自己就出了问题。赶走陈经济岂不更违背西门庆的遗言,吴月娘根本就不管这些,她之所以借种生子是为了确保自己的地位、尊严和财产。现在,西门庆死了,她已经实实在在掌了全权,已经用不着陈经济了,何况她已经尽量作了努力,问题在于陈经济不愿意跟她再结同心,所以她才下定决心撵他走。从这一举动更可以看出吴月娘的确是一个不折不扣“六亲不认”的女人,她宁愿留着儿子却撵走其父。到了这个时候她也就没有必要留着潘金莲了,所以她把潘金莲交给王婆转卖,不久就被武松杀死。潘金莲的死与《水浒传》中写的一样,她没有死于《金瓶梅》故事的恩怨之中,再次证明她只是一个从《水浒传》借来的人物,是作者写作《金瓶梅》的一个工具性人物而已。秋菊虽然揭露了潘金莲的奸情,吴月娘并不感谢她,卖过潘金莲后也将秋菊“卖了五两银子”.不在乎钱,这是因为在吴月娘的眼里秋菊不是一个功臣,而是一个“葬送主子的奴才”,是一个危险人物,不把她赶走就难免有一天会毁在她手里;她喜欢的是小玉那样能与主子通同作弊的奴才。

    至此,第14回写的参加抵盗花家财产的金、月、梅三人都跟陈经济发生了奸情,可见陈经济起到了替花家和作者报仇的作用;吴月娘虽未为娼,却已离娼女不远也。这是淫人妻女的西门庆应该得到的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断子而又绝孙,遭到了可耻而又可悲的下场。由此看来,作者通过故事人物陈经济已经为花家和作者报了仇、雪了恨;陈经济应该是作者写在故事中的报仇化身。清朝评论家张竹坡说:“夫以西门之恶,不写其妻作娼,何以报恶人?”但是许多人却以为吴月娘是大婆,作者应该照顾她。这种封建思想是不对的,春梅后来也成为周守备的大婆了,作者不是照样记述她背夫偷情的故事吗?如果作者真的想把吴月娘写成善良贞洁的女人,他又何必写出上述种种令人生疑的情节呢?有些人只相信《金瓶梅》的表面说法,不能明察秋毫,置许多疑问于不顾,硬说吴月娘是个善良贞洁的好女人。他们不理解《金瓶梅》是一部以揭露贪财好色为主题的哲理性小说,贪财好色的恶棍西门庆抢夺了人家的女人和财产,破坏了人家的家庭和幸福,他能不受到报应吗?善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作者能轻易放过他吗?事实证明并不是这样的,作者没有让西门庆及其直接帮凶逃脱报应。这样写,才能大快人心。

    西门庆和吴月娘的故事堪为千古贪财好色者戒。

    由此可以看出作者的写法堪称一绝,古今中外没有见到过第二本这样写的书,他一方面使典型人物更典型,而另一方面又能使读者透过假象了解他写作的故事真相。

    (四)月娘借机诬告女婿

    第88回写薛嫂告诉吴月娘:“你陈亲家从去年在东京得病没了,亲家母叫了姐夫去,搬取家小灵柩。从正月来家,已是念经发送,坟上安葬毕。我只说你老人家这边知道,怎不去烧张纸儿,探望探望?”第89回写薛嫂告诉陈经济:“你丈母家来与你爹烧纸,送大姐来了。”经济便道:“我鸡巴’日‘的才是丈毋!”把他们赶了回去。直到这时陈经济还是这样骂吴月娘。次日又送来,经济骂道:“你家收着俺许多箱笼,因此起的这大产业”,“不讨将寄放妆奁箱笼来家,我把你这淫妇活杀了!”第91回写薛嫂告诉吴月娘说经济“在外声言”,“写了状子,巡抚、巡按处要告月娘,说西门庆在日,收着他父亲寄放许多金银箱笼细软之物。”吴月娘不得已,连忙打发大姐家去,“但是大姐床奁箱厨陪嫁之物”,都抬送到陈经济家。经济说:“这是他随身嫁我的床帐妆奁,还有我家寄放的细软金银箱笼,须索还我。”薛嫂道你大丈母说来,“并没见你别的箱笼。”陈经济说西门庆家“因此起的这大产业”,月娘不承认,说没有“别的箱笼”.看过第18回的读者都知道陈经济说的是实话。

    第92回写陈经济的爱妾冯金宝与西门大姐合气,互相告状。陈经济相信妓女冯金宝的话,“采过大姐头发来,用拳撞、脚踢、拐子打,打得大姐鼻口流血,半日苏醒过来。”“可怜大姐到半夜,用一条索子悬梁自缢身亡,亡年二十四岁。”吴月娘听说后,“率领家人小厮、丫鬟媳妇七八口,往他家来”,“将经济拿住,揪采乱打,浑身锥了眼儿也不计数”,“把门窗户壁都打得七零八落,房中床帐妆奁都还搬的去了”.故事说为了“杜绝后患”,吴月娘“亲自出官”,状告经济“将女百般痛辱熬打”,“比及将死”,“将女上吊缢死”.知县派人当场检验尸身,“身上都有青伤,脖项间亦有绳痕,生前委因经济踢打伤重,受忍不过,自缢身死。”方才验明是自缢身死。经济“暗暗送与知县”“一百两银子”,又“交纳了赎罪银子”,才“刚刮剌出个命儿来”,“唱的冯金宝也去了,家中所有都干净了,房儿也典了”.从此陈经济受尽贫苦的折磨。

    由此看来,吴月娘最后对待陈经济是十分无情的,是她将经济赶出了家门,企图吞没他的财产,最后又诬告陈经济,虽然诬告没有成功,毕竟让陈经济落得一个一贫如洗的下场。这些描写显然不是在揭露陈经济,而是在控诉吴月娘。多么无情的女人,为了达到目的可以千方百计,不计代价,不顾身份,借种生子;达不到再结同心的目的,就不择手段,不顾亲情,定欲置儿子的生身之父于死地而后快。在作者最重视的财产被吞没这个要害问题上,陈经济与花家是同病相怜、同仇敌忾的。看来,财产被侵占应该是作者的心病。

    六、与春梅大不相同

    (一)永福寺内的巧遇

    潘金莲死了,她在故事中的位置从此由庞春梅顶替。第89回写庞春梅在永福寺内巧遇月娘、孟玉楼,“插烛也似磕下头去”,月娘道:“姐姐,你自从出了家门”,“奴多缺礼”;春梅向头上拔下一对金头银簪儿来,插在孝哥儿帽儿上。吴大妗子赞扬道:“谁似姐姐这等有恩,不肯忘旧”.

    看了这一段故事读者自然会想起庞春梅当年是怎样被吴月娘罄身赶走的,可是她却不记前仇,不摆夫人架子,仍以婢女之礼,向吴月娘、孟玉楼磕头请安。月娘看到春梅今日成了夫人,便不敢摆昔日威风,只得承认“姐姐,你自从出了家门”,“奴多缺礼”.然而,何尝只是“缺礼”,简直是不讲一点人情。但是,如今成了得宠的小夫人的春梅却完全不记前仇,居然“向头上拔下一对金头银簪儿来,插在孝哥儿帽儿上”,因此,吴大妗子夸奖春梅“这等有恩,不肯忘旧”.故事写春梅说:俺娘“他老人家新埋葬在这寺后,奴在他手里一场”,来“替他烧张纸儿”.孟玉楼解释说是潘六姐,月娘听了不言语;接着孟玉楼便去金莲坟上烧纸,但月娘不动身。春梅希望“休要断了这门亲路”,有机会“往家里走走”,月娘道:“我的姐姐,说一声儿就勾了,怎敢起动你。容一日,奴去看姐姐去。”你看这时的吴月娘言语多么恭顺,与当年教春梅“罄身儿出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作者的这种写法与其说是为了赞扬庞春梅,不如说是为了丑化吴月娘。一段简短描写,真是出尽了月娘的丑。自己有权有势就置人于死地,看人有权有势就尽力巴结,这是典型的势利小人。春梅听说大妗子没有轿子,便说:“我这里有跟随小马儿,拨一匹与妗子骑”.从而显示出吴月娘的穷困潦倒。此时作者却赋诗曰:“树叶还有相逢处,岂可人无得运时。”显然这是谴责吴月娘的。

    (二)金哥是谁的儿子?

    第86回写庞春梅嫁给周守备了,此事发生在孟玉楼生日(11月27日)前几天。第88回写薛嫂对吴月娘和孙雪娥说,周守备很喜欢春梅,“一连在她房里歇了三夜”,“如今有了四、五个月身孕了”.孙雪娥说“她卖守备家多少时,就有了半肚孩子?”这话提醒读者计算一下:从去年11月底庞春梅嫁给周守备,到薛嫂说话的今年二月初旬,前后只有两个多月时间,怎么会有“四、五个月身孕”呢?如果真的“有了四、五个月身孕了”,那她怀孕的时间就应该在她与还未嫁给周守备时,当时她正与陈经济私通,如此说来,这金哥只能是陈经济的孩子。第94回写金哥于“去岁八月间”出生,“守备就把春梅册正,做了夫人。”这一写法与媒婆的说法是一致的:既然金哥八月间出生,怀胎十个月,春梅就应该在去年十月份怀的孕,那时她还没嫁周守备,正在西门庆家,所以只能是与陈经济私通怀的孕。到次年二月初,的确该有四个月左右的身孕。这两段故事相辅相承共同证明金哥是陈经济的孩子。

    作者生怕读者不理解这两段故事,特意加写了一段庞春梅嫁前的故事:第86回写庞春梅在薛嫂家待嫁,陈经济买通薛嫂,“两个干讫一度”,“难割难舍”.作者赋诗曰:“写成今世不休书,结下来生欢喜带。”“迟不上两日”,春梅就嫁给周守备了。看了这一幕,读者自然更会相信金哥应该是陈经济的儿子,因为陈经济能使久不怀孕的潘金莲都怀上了儿子,在同一时期他定能使更年轻的庞春梅怀上孩子。周守备已五十多岁,他的生育能力怎么能跟陈经济比;从作者所赋的诗来看也是这个意思,今世来生都不能分离的关系,当然意味庞春梅怀上了陈经济的儿子。为了证明金哥是谁的儿子,读者这时就很可能去计算一下上述有关怀孕时间的说法,通过计算自然会明白;而且第94回明明说金哥是次年8月生的,周守备娶庞春梅还不到九个月,当然沾不上边。此外,故事还写 “张胜抱着小衙内正在厅前”观看,看见“打经济”,“在怀里拦不住,扑着要经济抱”,并且“大哭起来,直哭到后边春梅跟前”.这是父子天性的表现,作者这样写显然也是为了提醒读者作这方面的考虑。

    (三)春梅诚心帮经济

    第96回写春梅“因思想陈经济,不知流落在何处”,“终日只是卧床不起,心下没好气。”守备察知其意,急令张胜、李安到处寻找陈经济。那时陈经济在城南水月寺打工,叶头陀替他相面,道:“后来还有三妻之会”,“虽然子迟”.作者在故事中常常借相面、算命的情节,预告人物的前途和命运。果然不久,张胜偶然碰到陈经济,便接他“径往守备府中来”.作者赋诗曰:“白玉隐于顽石里,黄金埋在污泥中。 今朝贵人提拔起,如立天梯上九重。”这些用词表明作者是完全站在陈经济角度写作的,感情十分偏向。第97回写“自此经济在府中与春梅暗地勾搭,人都不知”;接着又写春梅当家替陈经济娶了妻子葛翠屏,“彼此以姑妗称之”.第98回写守备周秀“从征有功”,“带得经济名字,升为参谋之职,月给米二石,冠带荣身”.春梅利用帅府周爷名义下书提刑所,帮助陈经济“就把谢家大酒楼夺过来”,“春梅又打点出五百两本钱,共凑了一千两之数”,不久“开张,见一日也发卖三五十两银子”.接下去又写陈经济巧遇韩爱姐,二人“共效于飞”.至此,春梅、葛翠屏和韩爱姐加在一起,陈经济岂不就真的有了三妻。说明叶头陀相面真准,既然如此,叶头陀说陈经济“虽然子迟”,也应该是正确的。但是,故事直到陈经济死也没说葛翠屏和韩爱姐生儿子,只能再一次证明金哥的确应该是陈经济的儿子,陈经济死的时候金哥还不到六岁,岂不正是子迟!由此看来,庞春梅不仅帮助陈经济恢复了富裕生活,而且帮助他做了官,开了大酒店,她对待陈经济的确是做到了尽情尽义,恩爱有加,比吴月娘强多了。不仅如此,第100回写周守备战死,“二爷周宣引着六岁金哥儿,行文书申奏朝庭,讨祭葬,袭替祖职。”朝廷降旨,金哥“出幼袭替祖职”.这说明陈经济的儿子金哥将来还能袭替周守备做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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